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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有哪些

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看过了上面小编为大家整合的内容,相信你一定对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有哪些,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或者有其他的法律需求,您都可以直接在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将为您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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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继承程序是什么

房屋遗产继承程序是什么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通过以上小编整理的,有关房屋遗产继承程序是什么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若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小编建议您,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提供更加专业的解答。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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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的步骤有哪些

遗产继承公证的步骤有哪些

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通过以上小编的介绍,相信您一定对遗产继承公证的步骤有哪些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或者特殊,以上没有完全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有律师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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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后还能要回来吗

一、 遗产分割后还能要回来吗

如果分割协议已经达成,则不能再更改,要遵守协议。

但如果在签订分割协议时,存在者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况,可以申请从新分割财产

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权反悔的,不予承认。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产已分割尚未清偿债务时如何处理

遗产已分割尚未清偿债务时,依下列原则办理:

1、先由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清偿;

2、不足的,剩余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比例偿还,但以遗产价值为限;

3、无法定继承的,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依比例偿还,但以遗产价值为限;

4、遗赠抚养协议受赠人不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信金国律师网小编搜集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遗产分割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捍卫住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信金国律师网小编为您准备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想要了解更专业的法律相关知识,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网在线律师为您带来更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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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离婚什么情况需要赔偿金

一、离婚什么情况需要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继承人低价变卖遗产是否影响债权人债务清偿

一、继承人低价变卖遗产是否影响债权人债务清偿(《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我国继承法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因此,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如果遗产继承人以低价变卖遗产,肯定会给债权人带来损失。

(一)继承人以低价变卖遗产,影响债务清偿的情况。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可知,债务的清偿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则没有义务以自己的财产去清偿。因此,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变卖遗产的价值的高低不影响继承人本人的利益。但是,变卖遗产的价值的高低与债权人、受遗赠人的利益却有密切关系;卖价低了,肯定会给予债权人或受遗赠人带来损失。如果是继承人与买遗产的人互相串通以低价卖出,债权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更大的损失。

(二)遗产继承人以低价变卖遗产,造成债权人的损失,继承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遗产继承人以低价变卖遗产,造成了债权人损失,无疑侵犯了债主的财产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变卖遗产的方法。我国继承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变卖遗产来清偿债务的方法,但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出发,防止继承人与遗产买方串通,变卖遗产应当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即在变卖遗产时,应当允许债权人在场参加,并委托与遗产没有关系的中间人参加估价,或者债权人要求继承人出具确凿证据以证明其卖价的合理。

二、继承遗产范围如何确认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2、要查明公民对其生前实际占有的财产,是否确实享有所有权,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财产,则不能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3、要严格区分公民个人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如属共有财产,则应先析产,后继承。

4、某些被继承人不可转让的人身性权利,如受扶养赡养的权利,领取养老金、退休金、病残人员补助金等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

5、要明确公民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在其生前是否已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

另外,还要查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及保险金是否已明确了受益人,如已指定受益人,则属于该受益人所有,而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网小编对“继承人低价变卖遗产是否影响债权人债务清偿”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在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如果遗产继承人以低价变卖遗产,肯定会给债权人带来损失。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信金国律师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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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关系确实破裂怎么认定(《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婚姻关系确实破裂的认定,如下: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

特殊情况遗产如何分配

一、特殊情况遗产如何分配(《继承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会不会列入黑名单

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不会被永远列入黑名单。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偿还。

三、最新资讯(《民法曲》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信金国律师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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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民法典关于离婚感情破裂的条件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感情破裂的条件 《民法典》第1079条中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不想给养子遗产可以吗

一、不想给养子遗产可以吗(《继承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年12月31日)

不想给养子遗产可以。被继承人在生前有自由分配自己遗产的权利,因此可以设立遗嘱,不让养子继承。

《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显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网小编对“不想给养子遗产可以吗”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被继承人在生前有自由分配自己遗产的权利,因此可以设立遗嘱,不让养子继承。如果大家还想了解其他法律知识,信金国律师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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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的指定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

继承车辆怎么过户

一、继承车辆怎么过户

(一)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5.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处发表的声明。

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办理登记之后,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为了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纠纷,你可以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携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去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为:

(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原车行驶执照、车辆登记证书;

(三)填写车辆变更登记表,重新确认车牌、登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

(四)经交警部门签注后换发新的行驶执照;

(五)变更过程中,如保留原车号牌,交纳15元的行驶证制证费。

如放弃原车号牌,选取新号,交纳15元的换证费和100元的车牌制作费。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百二十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二、汽车上牌流程是什么

1.得到车辆合格证。

车辆合格证很重要,是车辆上牌子所必须的。现在有些汽车4S店拖欠汽车合格证,会延误你挂牌的。所以要尽快的拿到车辆合格证,应该多和4S店沟通,态度要强硬一些,否则4S店总是拖几天才给。

2.保存好购车三联发票。

购车后,4S店会开具三联的购车发票,一定要保留好,在接下来的挂牌等都会用到的。发票会有红黄蓝三联,一般要交出红黄两联,黄色自己留存。

3.缴纳车辆购置税,拿到正副税本。

车辆购买后,要尽快的去缴纳车辆购置税,一般就近去车辆管理所就行。缴纳成功车辆购置税后,就会得到正副税本了,记得要保留好。

4.车管所登记并查验车辆。

手续齐全后,即可去车管所登记申请号牌,首先要由专门交警查验车辆,主要检查车辆识别代码,车辆外观,车辆警示三角号牌等,要提前准备好。

5.选择车辆号牌号码。

查验完车辆后,可以到车管所大厅选号码了,一般选号有自编选号和机选两种,可以自己选择。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继承车辆要办理过户的话,要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同时,申请人一定要提交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不管是什么资产,都需要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以此来证明。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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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的报酬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的报酬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规定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管理人的报酬】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有一定的职责,遗产管理人依法履行自已的职责后,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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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有什么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由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执行人的继承人共同推选,没有推选的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都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网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来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遗产执行人,由继承人共同推选。如果没有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都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您可以在信金国律师网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更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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