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遗产分割协议书算是法律文书吗

一、遗产分割协议书算是法律文书吗?

不是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遗产分割协议书是民事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虽然不属于法律文书,但满足以下条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签遗产分割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产分割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书中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遗产分割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继承人及相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地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

3、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的分割方案。这部分要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遗产人生前有债务的,应当在协议中规定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

7、在继承人中,如果有特殊情况,如放弃继承权或拒绝遗赠或死亡,也应写清楚。

8、其他相关事项。

三、不履行遗产分割协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总的来说,虽然遗产分割协议书不算法律文书,但符合法定条件的遗产分割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拒不履行协议书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遗产继承人找律师起草遗产分割协议,如果有需要可以登录信金国律师网咨询。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在怀远民政局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需要的,只有夫妻起诉到法院办理离婚才不需要等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在政府机关实施(不适用于法院直接判定离婚的法定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

遗产分割协议如何生效

一、遗产分割协议如何生效

1、遗产分割协议书的内不违法且各方主体自愿签署才有效,此类遗产的分割协议,可以不是由各位继承人协商后才拟定的,但是在协议书上签字之前,必须要写阅读遗嘱的内容,确定没有危害他人的利益,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遗产的分割协议在签署后就会生效了。

2、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二、遗产分割协议如何制作

遗产分割协议,是指依法应当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以及有关当事人之间,就遗产分配问题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继承人对遗产分配问题一旦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应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体分割方案。这部分应写详细、明确,不能模棱两可。

5、如果遗产人生前负有债务,应在协议中写明各继承人应承担的债务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6、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7、在继承人当中,如果有放弃继承权或拒受遗赠或已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该写清楚。

8、其他有关事项。

9、最后最好要注明“本协议经公证证明后生效”的字样,并注明“本协议一式1份,协议人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

10、协议的各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并注明订协议日期。

实践中,遗产继承人制作遗产分割协议,可以有效避免遗产分割纠纷,但并不能完全避免纠纷的发生。比如在达成协议后,如果一方继承人对协议反悔,或者是协议中有遗漏了继承人的继承份额,都可能会引发纠纷。如果发生了纠纷,当事人可通过诉讼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山东遗产纠纷怎么找律师?

山东遗产纠纷怎么找律师 1、在搜索引擎上搜索 在搜索引擎上搜索山东遗产纠纷怎么找律师,会出现很多律师事务所的网站或者律师的信息。通过浏览这些网站或者信息,可以了解到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律师的从业经历和专业领域等。在这些网站上,律师事务所/律师通常都会有自己的…

遗产分割超过三年怎么办

一、遗产分割超过三年怎么办

1、当遗产继承超过三年后,继承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延长继承期限。在申请延期时,继承人需要提供合理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继承程序的复杂性或争议的存在。如果申请被批准,继承人将获得更多的时间来完成遗产分配

2、遗产分割3年的诉讼时效过了,当事人还是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3、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遗产分割的时候可以放弃吗

放弃继承的声明有法律效力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2、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3、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4、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对遗产分割超过三年怎么办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如果阅读完以上内容后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信金国律师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分居2年了怎么单方面申请离婚

一、分居2年了怎么单方面申请离婚? 分居2年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持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若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或者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

夫妻一方欠银行钱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欠银行钱怎么办

夫妻一方欠银行钱要怎么承担应当看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应当由个人偿还,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流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起诉状。

2、准备好相关证件,如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3、准备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证据包括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的、对子女抚养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夫妻一方死亡债务怎么还

夫妻一方死亡的,债务在处理时首先要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一方死亡债务应当由另一方负责偿还。

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是属于死亡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在其死亡后应当用其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其遗产被继承人继承了的,则债务应当由继承遗产的继承人按照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下列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也更快。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适用于什么情况

一、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适用于什么情况 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于任何离婚方式,如果因感情确实破裂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民法典》生效之前双方到民政局去签字就可以马上离婚,在此时间之后双方到民政局去申请离婚,给予男女双方30天时间是否考…

胎儿出生时是死胎,遗产还算是胎儿的吗

一、胎儿出生时是死胎,遗产还算是胎儿的吗

1、胎儿出生时是死胎,遗产不算是胎儿的。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

2、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继承纠纷中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

(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2)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3、准备诉讼资料。在全面掌握案情、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律师就可以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了。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向法院陈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此外,律师还应撰写代理词,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全面发表代理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

三、转继承人有哪些

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转继承的继承人与直接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一方吸毒可以离婚吗2021

一、一方吸毒可以离婚吗 夫妻结婚之后,一方如果有吸毒行为,可以要求离婚。具体可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协议方式或者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在协议离婚下,要求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包括自愿离婚的一致、共同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一致。 而要是诉讼离婚

后妻能否放弃继承权

一、后妻能否放弃继承

1、后妻可以放弃继承权。只要后妻作为继承人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或者后妻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但是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继承人放弃继承时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办理放弃继承遗产公证书,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1、申请人的户口本, 身份度证或其他有关身份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般须复印两份);

2、有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须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

4、申内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件。

但各地可能会有差异,具体的还是容需要咨询公证机关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权是可以选择放弃的,而且放弃继承权也是由个人来做决定,不需要获得他人的同意,但如果对于夫妻来说即使不需要对方同意,但也是应该通知一下,经过双方协商之下再来确定是否放弃这笔遗产,这样才不会因此事而引起各种纠纷。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结婚后分居多久才能算是离婚

一、结婚后分居多久才能算是离婚 1、结婚后妻子和老公不论分居多久,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或者法院没有判决夫妻二人离婚就不算离婚。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居几年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仅是法院…

遗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一、遗产管理人如何产生

1、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一般由被继承人指定。若被继承人未指定的,由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二、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

1、根据法律规定,遗产管理人应该履行的职责有: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公民的收入算遗产吗

一、公民的收入算遗产吗 1、公民的收入算遗产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故可以判断,公民的收入属于遗产。并且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不够还债怎么处理

一、遗产不够还债怎么处理

1、遗产不够还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可以由继承人进行偿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会不会永远列入黑名单

继承的遗产不够还债不会被永远列入黑名单。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偿还。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怎么证明分居时间

一、离婚怎么证明分居时间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从租房日期的起始日算起到申请离婚日终止有二年或二年以上就可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

遗产放弃声明书怎么写

一.遗产放弃声明书怎么写

1.遗产放弃声明书应当由放弃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书写;遗产放弃声明书应当写明放弃继承的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自愿放弃继承,并在声明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口头放弃的,需要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其明确表示放弃了继承权;或者是继承权纠纷判决中,放弃继承权人在笔录中签了名。

2.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能否撤销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若意思表示真实,无违法内容,经公证后不可撤销,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2021现离婚去哪办理手续

一、现离婚去哪办理手续 1、一般情况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特殊情况 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

父母遗产兄妹该怎么分配

一、父母遗产兄妹该怎么分配

1、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如果有表示放弃继承权的应该在遗产处理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在分割遗产时,即使没有到场也应该分出其应得的那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合同可以继承吗

1、合同不同于财产,合同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消失(死亡),合同自然失效。也就是说,可以继承财产,但是不能继承这个合同。

2、你可以和对方协商,重新订立合同。这个不存在违约,因为原来的合同因当事人死亡已经解除了。

3、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对原有投入进行补偿,但是必须取得合意。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房屋拆迁补助是不是遗产

一、房屋拆迁补助是不是遗产 1、房屋拆迁补助不属于遗产。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所有,不是遗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