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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什么情况?

一、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什么情况?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孩子抚养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4、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5、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6、经济帮助权。

7、精神损害赔偿。

8、违约责任的约定。

9、其他约定。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所以并不需要来担心冷静期出现家暴的问题。出现一些特别的情况,一般是通过诉讼来解决的。若在冷静期过后,执意离婚,就可以提出申请并得到离婚证,若有一方反悔,就可以撤销申请,另一方若不同意撤销,就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准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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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继承的财产由谁保护?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属于无主财产,但和一般无主财产的归属不同,即不完全归属国家所有,依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的,归所在集体组织所有。”抛弃物即被所有人抛弃…

离婚后按揭房怎么过户

  在登记结婚前,女方都会要求男方购买房子,双方拥有一个共同的小家。现在房子都是贷款分期购买的,也就是我们说的按揭房,如果在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前,双方就已经离婚了,房子该怎么过户?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介绍下离婚后按揭房怎么过户相关内容。

  一、离婚后按揭房怎么过户

  离婚时按揭购买的房产如何分割是离婚案件常见的问题,一般按一下情况分别处理: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

  夫妻二人的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的转移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夫妻离婚时就按揭房进行处理时贷款银行如果考虑自身利益而不同意一方退出贷款合同,那么在对银行的债务上,双方都不能免除自己的还贷义务。但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如果要求双方在今后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共同承担还贷义务,现实中不便于执行。

  要想解决问题,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明确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由该方承担还款义务并返还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同时约定在还清贷款可以过户时,对方应当予以配合,还应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但该约定不能对抗银行,一旦约定的还款方不能还贷,另外一方仍需对银行承担还贷义务,但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是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如果一方父母以自己孩子的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是一种赠与行为。因房产证在婚前便已办理,因此应认定是儿子的婚前财产。但房屋其余贷款是儿子夫妇婚后共同偿还的,则婚后二人所偿还的贷款,应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所以,房子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同样应视为二人的婚后共同财产。

  3、甲乙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按揭房,但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虽然甲方出资,但该房登记在乙方名下,则但该房屋仍应为乙方个人财产。因为乙方的购房行为,纯属乙方婚前的个人行为。同样,按揭贷款也为乙方个人债务。尽管婚后甲方参与清偿银行贷款,但这并不会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乙方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也为乙方个人债务。但对于首付款中属甲方的出资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甲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按揭房产是婚前个人房产吗?这要看按揭房屋是否符合婚前个人财产的条件。夫妻离婚时对于房屋的分割问题是很容易发生纠纷的,尤其是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按揭房屋,双方都会想争得房屋的所有权。

  二、离婚按揭房过户流程是怎样

  我们知道,未取得房产证的无法办理过户。因此,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对于具体的操作还不是很清楚的,那只能选择去房管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三、婚后未还完贷款的房子怎么判断可以过户

  由于用于买卖的房屋还处于抵押的状态,双方的交易一段时间内可能不能完成,而双方已经达成了买卖的意向,为了避免房屋交易条件具备时卖方不出售房屋或买方不购买房屋,可由双方订立缔约定金合同。

  1、缔约定金合同的意义在于,当满足合同约定的缔约条件时,双方应当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收取定金的一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得索取定金。

  2、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产证都是押在银行的,不可能过户的。如果你们协商好了房子归你,准备由你还清剩下的贷款,可以咨询一下能否把你的名字加上。

  可行的办法是这样的:先到原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一般在银行成功受理后,会告诉你具体的扣款时间,借贷人需要在银行通知的扣款时间前将足够的贷款余额存进原供款存折或帐号上,一般还清贷款后一个月左右即可取回房产证原件(紧记必须在房管局涂销抵押登记),即可办理后续的过户手续。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离婚后按揭房怎么过户相关内容,根据上文我们知道离婚按揭房依据夫妻双方的还款情况来判定,离婚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先析产公证,公证完在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拿到房产证。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上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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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过错赔偿多少钱 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

现在河南有离婚冷静期吗?

一、现在河南有离婚冷静期吗

河南是由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婚姻冷静期一般就是指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权益与义务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是河南还是其他省份,近几年来离婚率均有上升趋势,离婚往往因为一时冲动而提出,缺乏冷静的思考,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为了避免这类情况,减少离婚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三十天的婚姻冷静期,也给想离婚的人提供了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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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中哪些条件可以拿赔偿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

离婚贷款房产过户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直接的存款,分割起来是比较容易的,如果是房屋的话,在分割的时候会麻烦一点,房屋归属某一方之后,需要办理过户才可以,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的房子,那么离婚贷款房产过户是怎样的?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贷款房产过户是怎样的

  如果是男方按揭买的房屋,则房产证上即是男方的名字,虽说结婚期间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后,如果房产归属女方,就需要将房产证名字过户到女方名下。

  据了解,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即是一方无过错的应该多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三、如何写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中,我们除了一些基本个人概括,例如:姓名、年龄、性别、个人居住地、结婚证编号等,还应当正确书写出下列内容:

  1、双方的离婚,完全是出于自愿;

  2、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在离婚之后由谁抚养,谁需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方式;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家中的物品、现金、债权等分割情况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情况;

  4、其他事宜

  这也是协议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例如:住房问题,如果因为离婚,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和双方认为有必要列出的内容。不少家庭对法律的了解的有限,为了更好的保障个人的合法权利,也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避免出现因为个人情绪问题而感情用事,造成后悔的情况,建议不清楚法律的朋友们,可以去咨询像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也可以由律师根据我们的自己的意愿代写。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贷款房产过户是怎样的等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把有贷款的房子过户给某一方的话,要携带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办理析产登记的过程并不复杂,如果不太明白的话也可以先到房管局咨询清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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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归谁

  在现在生活中,男女双方结婚后,往往会因为生活中的琐事争吵,因此造成很多闪婚闪离的现象,但是离婚要关心的问题有很多,比如房产的分割就很重要,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归谁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归谁

  离婚时买的房子是哪一方出资购买,那么就认定为房子归哪一方。再复婚,已经视为新的婚姻关系了,离婚时买的房子视为复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夫妻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的,也是有效的,也就是约定自由。

  法律依据:《新婚姻法解释三全文》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二、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

  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房产的分割,一般按分割时房子的市场价值来分割,如果双方无法对房产的价值及归属达成一致协议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一般归价高者所有,竞得房屋的一方按其竞价向另一方折价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双方对房屋价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有贷款的,需要明确房屋整体价格和剩余银行贷款的金额,房产价格减去剩余银行贷款本金后的金额为房产实际价格,双方以房产实际价值进行分割,剩余银行贷款由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继续偿还。

  三、离婚时没有还清房贷如何解决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尾款的偿还方式需区别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处理。若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以及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夫妻双方达成还贷协议,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可以按照协议内容还清房贷。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归谁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离婚后买的房子再复婚归属权需要视实际的情况来定,通常来说离婚时若是离婚协议上有明确房子属于哪夫妻哪一方,那么房子就是归哪一方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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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另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另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此时发现对方已经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即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而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即可开始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相关措施。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财产转移创造了一定的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上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二、常用的财产转移方法有哪些

律师结合办案和实际情况,为你总结夫妻一方常用的转移财产的方法和手段,以便你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财产情况,做好防范措施。

(1)一方的存款已发生转移,例如将名下的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购买大宗物品;

(2)将房产偷偷卖掉,一般是卖给亲朋好友,虚假买卖,不实际付款;

(3)将公司股票股权等卖掉,虚构一个较低的价格,或者将公司资产掏空,伪造公司债务,造成资金不抵债务的假象;

(4)虚构交通事故,赔付大笔金额给他人。

不管是在离婚之前还是离婚之后,夫妻中任何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对于另一方而言都是不利的。只不过,针对转移财产的时机不同,另一方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也存在差异。而要是在婚内发现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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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不是共同债务

一、分居多久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和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必然联系的,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债务性质决定,例如一方分居所负,但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债务,可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到底应该谁举

1、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2、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3、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

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分居多久无关,要依据债务性质确定。例如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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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中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分居后一方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所负,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前债务由谁负责偿还

所谓婚前个人债务,顾名思义就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个人举债,婚后尚未还清的债务。在生活中,很多人虽然知道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总是搞不清楚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会不会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总会担心一方的债务会让自己承担。婚前个人债务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婚前一方借钱买房,举办婚礼等等情况。

但是,婚前个人债务在某些情况下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例如:

1、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

4、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5、双方约定的共同债务,比如说双方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共同所有,但当初借来的购房款也作为共同债务共同偿还,这种约定共同债务的情况都是法律所允许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所借的,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需,或者是非法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负责偿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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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少分财产相关法条是什么

一、离婚少分财产相关法条是什么

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现实中,仅仅是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工具与其它异性发生暧昧行为、偶然或偶发性的有一夜
情的发生,这种情形是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持续、较稳定地共同居住,通俗的说法就是偶尔、次把次的出轨必然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但不符合法定的能主张损害赔偿的条件。

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所以,即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离婚考量的一个元素,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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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一、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分居后夫妻一方签名产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需,也没有经另一方追认的,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怎么样才算是夫妻分居

(一)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二)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三)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后,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事实也没有经另一方追认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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