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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协议离婚要带户口本吗

一、根据规定协议离婚要带户口本吗?

协议离婚要带户口本,协议离婚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怎么写?

离婚协议

男方: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

1、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式。在抚养费条款之后,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

4、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不管是离婚登记还是结婚登记,双方都得准备户口本和身份证,这是最基本的材料,而且协议离婚是需要两个人相互协商的,若其中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还有争议,都无法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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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有过错方应赔偿多少钱 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

双方离婚拆迁房怎么处理

  很多人在和配偶结婚的时候,都希望能够终生相伴白头偕老,但是在结婚之后,经过了刚开始的甜蜜,面临生活中的各种琐事的时候,有些人发现彼此之间的性格不是很合适,这时候就会想要离婚,但是又怕对方不愿意离婚,不知道怎么办,那么双方性格不合可以离婚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双方性格不合可以离婚吗

  离婚是一种自由,性格不合可以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1、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3、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4、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5、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诉讼书可以手写吗

  离婚诉讼书用打印或者手写都是可以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但没有规定诉状必须要用打印或手写的方式,原则上只要该诉状符合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的规定,并由原告亲自签名或按指印的,该诉状就有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离婚诉讼准备材料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双方性格不合可以离婚吗等知识,在我们国家,每个公民都享有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如果双方性格不合想要离婚,而对方又不愿意离婚的话,是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但不一定会准予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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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成都离婚已经实行冷静期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时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了

一、协议离婚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了?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是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三、离婚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

男方: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____(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

1、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式。在抚养费条款之后,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

4、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虽然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必须经过为期30天的离婚冷静期,可是协议离婚的周期还是要比诉讼离婚短很多,而且即使没有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也要建立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如果任何一方有不同意见,都只能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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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可以索赔的条件包括什么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

离婚另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另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此时发现对方已经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即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前财产转移申请财产保全怎么办?

(1)情况紧急的,未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起诉申请财产保全,而法院在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即可开始执行。此时切忌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要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相关措施。

(2)另外提出诉前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财产,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财产保全的申请,也就给对方财产转移创造了一定的时机与机会。

(3)另外,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对方有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否则申请财产保全不准确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财产。也就是说,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上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二、常用的财产转移方法有哪些

律师结合办案和实际情况,为你总结夫妻一方常用的转移财产的方法和手段,以便你结合自己家庭的实际财产情况,做好防范措施。

(1)一方的存款已发生转移,例如将名下的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购买大宗物品;

(2)将房产偷偷卖掉,一般是卖给亲朋好友,虚假买卖,不实际付款;

(3)将公司股票股权等卖掉,虚构一个较低的价格,或者将公司资产掏空,伪造公司债务,造成资金不抵债务的假象;

(4)虚构交通事故,赔付大笔金额给他人。

不管是在离婚之前还是离婚之后,夫妻中任何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对于另一方而言都是不利的。只不过,针对转移财产的时机不同,另一方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也存在差异。而要是在婚内发现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根据最新《民法典》的规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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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房地产继承需要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一、房地产继承需要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

财产继承的财产包含哪些内容

财产继承的财产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公民的遗产具体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因为法律不可能罗列所有的财产形式,而且《继承法》立法时间较早,故第(七)项适用了兜底条款。类似车辆、证券、股权收益及股份、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一些重要的财产未具体单列出来。

需要注意的是,在继承遗产时须考虑到被继承人债务问题,应先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偿还相应债务,然后再分割剩余财产或财产性权益。

哪些财产或权利不可以成为遗产或不可以继承呢?

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

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③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

④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还有几种特殊情况,实践中也经常遇到。

1、商业保险金的继承(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①财产保险可以继承;②人身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可以继承,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

2、抚恤金:被继承人生前给付其本人的抚恤金(工伤的工人,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其是本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而案例中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俗称死亡抚恤金是不可能继承的。

3、死亡赔偿金:用于安抚死者近亲属,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4、股权:《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有数个继承人,且继承均愿意持有股权,而公司章程又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所有继承人能否均成为股东?对此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属于有争议的话题。

5、复员、专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的继承: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可以继承,但复员费、转业费有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般情况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具体计算。医疗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要了解更多财产继承相关法律知识,在信金国律师网上有许多这方面律师,询问即可获得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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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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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妈的孩子能分家产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只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遗产,后妈的孩子和被继承者存在血缘关系,是属于合法的继承人,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合法的。 民法典关于继承顺利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

关于父母遗产的分配问题的案例解析

关于父母遗产的分配问题的案例解析

案例1大儿子照顾父母获分大房

陈-伯与兰-姨婚后共生育四个子女,陈-伯于2008年5月8日去世,兰-姨于2015年2月23日去世。二人共留下三套房产,分别为某小区403房、501房、502房,共计144.68平方米,陈-伯去世时并未留下遗嘱,其继承人也未对其遗产进行分割。

兰-姨去世后,大儿子陈某军起诉要求分割继承上述房屋,称陈-伯与兰-姨晚年随其一起生活,其承担主要赡养义务,故请求法院多分财产。二儿子陈某勇、三女儿陈某燕则表示陈某军陈述不是事实。而四女儿陈某妮则同意陈某军的诉讼请求,并表示父母晚年是和陈某军一起生活,陈某军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另陈某军提交了兰-姨两个保姆的证人证言,证明其经常照顾兰-姨,且兰-姨也曾书面表示陈某军承担了主要赡养义务。

法院认为,陈某军提供两个保姆的证人证言,与被继承人兰-姨生前的意思表示、陈某妮的陈述内容能相互认证,法院予以采信,故认定陈某军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以多分。在分割房屋遗产时,考虑陈某军已长期居住上述502房,该房屋面积较大,故由陈某军继承所有;501房的1/2与403房的面积、价值相当,可由陈某勇、陈某燕共同继承501房,各占1/2产权份额,陈某妮继承403房。(当事人均为化名)

案例2小儿子不探望老母少分财产

李老太在一家公司持有股份,她生有四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生前一直跟三儿子共同生活,而四儿子因为某些矛盾已有十年时间未曾看望过李老太。现李老太去世,其三儿子提起继承诉讼,要求多分财产。

李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虽然她的五个子女在法律关系上都具有相同的继承顺序,但在赡养老人的责任承担上,李老太的三儿子与老人同吃同住。而四儿子对老太的情况鲜有问及,所以在遗产继承上应该有所区别。最终法院判决,三儿子继承25%的股权份额,四儿子继承15%的股权份额,其他子女每人20%的股权份额。

法官说法

特殊情况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依照《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同时第三款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案例1原告陈某军主张其对母亲承担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并与母亲共同生活,且保姆的证言、母亲生前的书面意见均证实了上述事实,因此法院依法对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适当予以多分。而案例2中李老太的三儿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法院判决时也进行了多分和少分的考虑。

法定继承中,在各继承人间是否适用均分原则,要看是否符合多分或者少分的法定条件,分别如下: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4、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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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总结: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偿还。因此,柳XX对该笔债务应承担共同偿还的义务。 男子借债二百万无力偿还 2014年2月20日,为筹集资金,吴XX与张XX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张XX向吴XX借款人民币2…

无人继承的的股权该如何处置

无人继承的的股权该如何处置

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取得该遗产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应在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若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请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如果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无其他继承人且无遗嘱赠予,公司现有股东可以受让该股权,或者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再行认购,股权重组。办理股权工商变更事宜,建议到当地工商机关咨询。

法律规定: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没有继承的股权可归公司所有,公司可进行回购或者由其他股东进行认购。如果各位读者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来信金国律师网进行,你会得到满意的咨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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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继承的股权公司就可以随意回收吗

一、无人继承股权公司就可以随意回收吗

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取得该遗产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应在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若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请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如果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无其他继承人且无遗嘱赠予,公司现有股东可以受让该股权,或者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再行认购,股权重组。办理股权工商变更事宜,建议到当地工商机关咨询。

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上述就是小编为各位读者对“无人继承的股权公司就可以随意回收吗”问题进行的解释,根据遗产法规定,没有继承的股权可归公司所有,公司可进行回购或者由其他股东进行认购。如果各位读者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来信金国律师网进行,你会得到满意的咨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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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未婚生育两个孩子如何离婚 没结婚证不用办理离婚手续,可直接分开就行了。财产与子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法院。 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法院解决。一般会以孩子利益为主,看夫妻双方的生活条件而定。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

无人继承的股权政府可以征收吗

一、无人继承股权公司就可以随意回收吗

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取得该遗产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应在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若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请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如果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无其他继承人且无遗嘱赠予,公司现有股东可以受让该股权,或者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再行认购,股权重组。办理股权工商变更事宜,建议到当地工商机关咨询。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信金国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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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愿离婚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自愿离婚协议书: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
(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

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
(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
×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自愿离婚协议书样本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三、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四、本自愿离婚协议书样本关于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离婚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终止。现行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别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民政部也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相关调整。但是该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起诉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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