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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是遗产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是遗产

人身损害赔偿是赔偿给受害人的,并不属于受害人的遗产,所以不能由继承人分配。而是由死者的近亲属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遗产继承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是赔偿给受害人的,并不属于受害人的遗产,所以不能由继承人分配。而是由死者的近亲属进行分配,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的规定如上。信金国律师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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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应诉书怎么写

答辩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住址,邮编,联系电话。

就某某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1、对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答辩

⑴、是否同意离婚,并简要说明理由;

⑵、对孩子抚养问题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⑶、对财产清单以及分割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4)、对过错赔偿问题答辩,并简要说明理由。

2、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逐一答辩。

3、离婚应诉书的范文

答辩人: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XX年X月XX日

民族:汉 住址:XXXXX

被答辩人: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82年12月23日

民族:汉 住址:X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具体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驳回被答辩人提出的要求答辩人一次性支付____万元补偿款的诉请

2、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登记结婚,并于_______年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婚姻期间被答辩人怠于履行母亲以及妻子的责任,与答辩人发生争吵后外出分居。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迫于被答辩人压力,双方签下不平等的离婚协议,答辩人不仅支付被答辩人_______万元的高额补偿,还须独自承担小孩抚养所需一切费用。答辩人原本收入微薄且婚内全部上交被答辩人支管,家庭贫困,一人承担小孩抚养费用,现今又被诊断为神经性耳聋,暂无能力支付高额补偿。

2、被答辩人依据离婚协议第三条主张答辩人一次性支付高额补偿费既无事实依据又无法律支撑。第三条约定的一次性支付补偿款的条件是答辩人家庭获得拆迁补偿款,而事实是此次被拆迁房屋是答辩人祖父的房屋,后由答辩人父亲及其兄弟姐们共同继承后作为此次拆迁的补偿受益方,答辩人并非拆迁受益方。此外此次拆迁补偿方案是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而非按照户口进行补偿,故答辩人并未于此次拆迁中获得任何补偿。原离婚协议约定支付被答辩人补偿款的条件是不成就且是无效的。

综上所诉,被答辩人诉请一次性支付补偿款的条件建立在答辩人家庭获得拆迁补偿与法不符,答辩人与其父母财产各自独立且答辩人在此次拆迁中不是拆迁受偿方。答辩人现今身患疾病、生活拮据还要独自承担小孩抚养费用,为了维护答辩人及未成年合法权利,恳请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请。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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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对于离婚来说,离婚往往关系到房产的一个分配,离婚的房产分配的时候,如果是共同财产的话,夫妻要进行分配,如果不是共同财产,那么就不需要分配,那么离婚房产如果要过户的话要交税吗?接下来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带来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

  离婚房产过户虽然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但是因为离婚房产原系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不会征税的。

  1、关于契税:根据(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关于营业税: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涉及到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权暂免征收营业税。

  3、关于个人所得税:根据财税[2009]78号)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时,对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也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婚前财产具体内容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财产公证办理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别小看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这个过程,由于婚前财产约定涉及到当事人财产实体权利的转移,公证员在这个过程中,会再三确认当事人划分财产归属的意见,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关系,当事人一旦在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就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保存于公证卷宗内。这份笔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间出现纠纷,而且,对于与当事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第三人,也是一种保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当然,如果双方都抽不出时间来领公证书,也可以在预交邮费后享受“邮递送达”服务。

  以上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房产过户要交税吗的相关知识,房产在过户的时候,要根据相应的过户的流程去进行过户。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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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老公出轨妻子还用还共同债务吗

一、婚内老公出轨妻子还用还共同债务

是否要替丈夫还债主要涉及到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如果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一方有义务偿还。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是否要替丈夫还债主要涉及到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如果为夫妻共同债务,配偶一方有义务偿还,具体的规定如上。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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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遗产房屋未分割即被拆迁怎么办

一、民法典遗产房屋未分割即被拆迁怎么办

遗产房屋未分割就被拆迁的,由继承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并且由继承人法定继承的规定分割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在实际中,一旦确定了房屋拆迁,就要明确拆迁补偿协议,并且协议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否则的话,双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争执。

具体而言,拆迁补偿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拆迁补偿的具体措施

实践中,拆迁补偿时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置换。用货币补偿的话,要明确补偿数额的计算,并确定最终的补偿款。

用产权置换的话,置换的位置和置换面积都要做出详细的约定,以免签了协议、把房子拆了之后,双方可能再出现纠纷。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时间,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以,拆迁方作出决定前,就要保证有足够的补偿金额,所以约定拆迁协议时,也能够确定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时间。

3、违约责任

一般地,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拆迁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补偿款,那么,被拆迁人即可以根据协议积极起诉维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后,房屋未进行分割说被拆迁的,继承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依据法定继承方式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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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起诉对方出轨有效吗

一、离婚后再起诉对方出轨有效吗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在一年内还是可以提出赔偿请求的。但是必须是对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协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婚内出轨在一年内还是可以提出赔偿请求的。但是必须是对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才可以,具体的规定如上。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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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女方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应遵循以下方式: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双方协商决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出轨时离婚要什么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3、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微信或QQ聊天记录等材料。

4、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5、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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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奖励费是否属于遗产

一、房屋拆迁奖励费是否属于遗产

如果被继承人在拆迁前去世的,房屋拆迁奖励费就不属于遗产,但如果被继承人在拆迁后去世的,该笔费用就属于遗产范畴,可以被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二、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顺序为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是人死亡之前遗留下来的合法财产,死后可以由继承人予以继承,因此房屋拆迁奖励费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前就已经确定的财产,才可以被认定为遗产予以继承。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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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拆迁房屋是否作为遗产

一、城中村拆迁房屋是否作为遗产

房屋拆迁补助不属于遗产。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所有,不是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产如何继承

因此,实践 中遗产如何继承,一般按照以下步骤予以确认: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 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房屋拆迁补助并不属于遗产。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所有,所以说不是遗产,对于遗产是可以依法被继承的。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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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从小送人有财产继承权吗

一、我叔叔从小送人有财产继承权吗

叔叔从小就送养,如果叔叔和收养人形成收养关系的,和生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就解除,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叔叔对生父母遗产没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所谓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将丧失其继承权,但继承人如果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叔叔从小就送养,如果叔叔和收养人形成收养关系的,和生父母的父母子女关系就消除。所以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对父母遗产没有继承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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