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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款算遗产吗

一、死亡赔偿款算遗产

财产分割问题上,公民遗产并不涵盖于公民因遭受人身伤害事故而不幸离世之时,侵权方依法所承担的死亡赔偿金额度之内。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人身上产生的死亡赔偿金是针对事故发生之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权方有义务向受害人家属支付的善后费用。

也就是说,在受害人生前或者其不幸离世的那一刻,死亡赔偿金并未真实地存在于社会之中。

因此,我们可以准确地判断出,死亡赔偿金并非属于受害人的个人财产范畴,它实质上就是对由于他人侵害行为导致受害人死亡后,遗留给其亲戚家人所造成的物质性经济收益损失的合理补偿。

在处理公民财产传承问题的时候,应该将公民因其人身受到伤害的事件中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排除出去,同时,我们也应当清楚认识到。

人身伤害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者离世之后,根据法定程序和标准,由侵权方如数付费给受害人家属的。

这同样能够证明,在公民的财产传承过程中,死亡赔偿金不能被认定为合法的资产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妻子死亡赔偿款要给娘家吗

关于您在妻子不幸离世后,其所属家庭的人能否获得相应损失赔偿的问题,在此,我们给出明确的回答:是的,娘家人有权分享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死亡赔偿金与遗产有所相似之处,但它们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建议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课题进行分析和解决。

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赔偿权利人均有机会提出索赔,且应在这些权益人之间合理分配。

在此之前,我们还需在分配计算中减去实际发生并支付的丧葬费用。

剩余部分将依据赔偿者与死者之间关系的亲疏、共同生活时的亲密程度以及生活来源等多个因素进行适度分割,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人必须得到相等份额的赔款。

首先,对于妻子的死亡赔偿金而言,其有权提出上诉的可能对象包括她的近亲属,如合法丈夫、父母以及子女等人。

至于具体如何分配这笔赔偿基金,则可交由上述各类权利人物自行协商确认,若双方存有异议,法院亦可在充分了解案件实际情况之后做出公正裁决。

此外,死亡赔偿金,又被称为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到各种非自然事故或突然离世等灾害影响的人员,其亲戚朋友或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家属提供一定数目的帮助性款项。

这个款项除了包含为死者安排的丧葬费用之外,还涵盖了亲属的精神安慰资金在内的其他各项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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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轨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出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定,主要依据孩子的年龄和父母的实际情况。 如果孩子不满2周岁,原则上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孩子在2岁之前需要得到细致的照顾和抚养,而母亲天然的母性使她成为这个阶段的最佳抚养人。 如果孩子已经满了2周岁,法院…

2022年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配规定是首先由双方当事人使协商来进行确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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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暴需要什么材料起诉离婚 家暴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起诉状; 2、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 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例如:照片、录音、证人证言等。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

法律规定女方提出离婚该怎么处理?

一、法律规定女方提出离婚该怎么处理?

法律规定女方提出离婚对于被告来说的话应当积极的参加诉讼活动,积极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第七十二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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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一、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生育津贴的申领流程是什么?

(一) 女职工分娩或流产后,单位应在3个月内为其办理生育待遇申请手续;

(二) 申请领取生育保险待遇时,单位应提供如下材料: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二份;

2、《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证》及复印件;

4、流产证明(仅限于流产的女职工);

5、产假证明书和诊断书;

6、产妇或流产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三)
医疗保险部工作人员在接到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后,将当场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已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按时申请待遇,且申请材料完整的,将当场受理,发给《受理回执》;

(四)
受理和受理保险待遇申请后,医疗保险部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规定的,将书面告知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将打印《生育待遇核定表》给单位和申请人;

(五) 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单位可凭《受理回执》到医疗保险部领取《生育待遇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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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自建房孩子怎么继承 乡镇自建房的继承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大致步骤如下: 办理继承公证: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提供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必要的证明材料。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

父母过世后房子怎么继承

父母过世后房子怎么继承

父母过世后,房产的继承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中国的《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在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需要先确定父母的遗产范围,包括房产、存款、股票基金等。

2.如果父母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公证遗嘱、过户手续等。

3.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则需要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如果有多个子女,通常会按照子女的人数和房产的价值进行均分。但是,如果子女中有对父母赡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地多分一些遗产。

4.在分配房产时,需要考虑房产的来源和历史。如果房产是父母共同购买的,则先分给配偶一半,然后再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单独购买的,则根据该方的意愿进行分配。

5.在处理房产继承问题时,最好先咨询律师或专业机构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如果房子被拆迁了,那拆迁款应该怎么分配

如果房子被拆迁,拆迁款的分配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用途、拆迁政策等。一般来说,拆迁款应该按照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原则进行分配。

如果房屋是私产,则产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如果房屋是公产或共有产权,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配。一般来说,公产或共有产权的房屋,拆迁款应该按照房屋所有权比例进行分配。

除了房屋所有权之外,拆迁款的分配还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果土地使用权是私有的,则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分配。如果土地使用权是公有的,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另外,拆迁款的分配还需要根据房屋的用途进行考虑。如果房屋是用于商业或工业用途,则拆迁款应该包括房屋和土地的补偿,并根据商业或工业用途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如果房屋是用于住宅用途,则拆迁款应该包括房屋和土地的补偿,并根据住宅用途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最后,拆迁款的分配还需要考虑拆迁政策的规定。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下,拆迁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了解当地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拆迁款的分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用途、拆迁政策等。建议在处理拆迁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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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上诉的资料有哪些?

一、离婚上诉的资料有哪些?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

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1寸照片一张

(二)、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还应携带其它必要的证据材料。

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6、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7、涉及其他争议财产分割问题的,也应提交相关证据。

(三)、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延伸知识)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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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选择上诉离婚要多少钱

一、一般选择上诉离婚要多少钱

律师收费的方式及收取多少律师费用都是由律师与委托人在一定范围之内协商确定的。具体某一个案子如何收费以及收取多少律师费,都应该与律师个人协商确定。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离婚诉讼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二、起诉离婚必须携带的证据有哪些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

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材料,证实双方确是夫妻。

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涉及给付子女抚养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2、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3、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4、涉及共有财产分配的,应提交财产清单,详细列明财产状况;

5、对共同存款或共同债权、债务分配有争议的,应提交存折、借据等证据;

6、涉及分割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系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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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不能离婚

一、什么情形下不能离婚

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为此时女方属于弱势群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二、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是否能同时享受

1、因为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双重享受,但工伤保险不能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其他情形,不能双重享受。

2、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3、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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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生育保险的保费是多少

一、农村居民生育保险的保费是多少?

农村居民是不能参加生育保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农村居民可以参加什么社保?

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法律特征?

1、这是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医疗制度;

2、这是由农民、政府、集体共同合作出资的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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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要分居达到多长时间才可能离婚

一、一般来说要分居达到多长时间才可能离婚

1、一般来说要分居达到两年长时间才可能离婚。

2、且当事人仅以分居满两年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会判决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4、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5、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6、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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