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哪些情形不能离婚,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哪些情形不能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很多女性在此期间,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有些夫妻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双方经过一个冷静期,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考虑的时间,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法律在考虑到军队担负的特殊任务和军人职业特点,对军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护。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四、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殊群体的婚姻保护

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

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诉讼离婚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f、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注意: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所指的并非一般的赌博、吸毒行为,而必须是达到已成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地步。本款为例示性规范,除了明确列举的赌博、吸毒恶习之外,还应包括其他会严重危害夫妻感情的恶习,诸如酗酒、嫖娼、卖淫、淫乱等。一方当事人以其配偶有该法定过错而提出离婚请求,只要调解无效,就应依法予以支持。

(2)协议离婚需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据新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

a、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离婚是有夫妻关系的当事人夫妻关系的解除,因此,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关系的当事人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离婚时应先验明双方的夫妻身份,凡是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表明他们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则不能确认其夫妻身份,就不能办理离婚手续。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非法同居,原则上不应按登记离婚的程序解除。

b、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离婚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进行登记离婚。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对于夫妻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必须依诉讼程序解决,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诉讼。

c、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就不能依此程序办理。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是发自夫妻双方内心、真心实意的愿与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而不是双方一时气愤或感情冲动的离婚;不是一方欺诈、哄骗另一方同意的离婚;也不是家长或第三者胁迫一方或双方同意的离婚;更不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各自的目的或共同的目的而恶意串通的假离婚

d、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子女的抚养问题,是指未成年的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由夫或妻哪一方具体抚养,而另一方如何承担子女必需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以及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何行使探视权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做合理的、有切实保障的安排。

e、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财产问题主要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清偿以及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尤其是离婚后住房问题等内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体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并适当照顾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妥善加以解决。

f、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即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要合法,不能因父母离婚而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 关于财产问题的协议也要合法,不能以此侵犯或剥夺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财产权利,也不能以此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财产利益。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双方需要办理离婚的话,那么必须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不同的离婚方式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一样,协议离婚所需要满足的条件要多一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信金国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信金国律师网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一、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可以缺席判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见,离婚案件当事人应…

离婚中的过错赔偿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中的过错赔偿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诉讼离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三、离婚请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的诉讼状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综上所述,若对方在婚内没有任何重大过错,不能因为对方提出了离婚就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除非对方自愿付赔偿金。但是我国法律制度并没有明确规定,离婚时的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标准要根据具体的过错行为分析。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诉讼反诉状范本的具体内容

一、离婚反诉状范本的具体内容 1.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2.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

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

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

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主要有以下情形:(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些情形见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所提及的情况,如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等等。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指的是以下三种情况,第一是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第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第三是指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

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影响到当事人很多核心利益。比如财产分割,甚至是再次登记结婚是否合法等。因为我国采取二审终审制度,故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也随着是一审还是二审判决书而定。下面介绍关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需要注意的几种情况:1、一审离婚判决书如果是一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若在这段时间内双方均不上诉的,则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2、二审离婚判决书如果是二审的离婚判决书,那么签收离婚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因为这是终审判决;3、其他说明如果拿到的是一审判决书,建议找主办法官开具生效证明,避免重婚。原因是,对于第一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或者裁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而导致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生效的,则当事人可要求法院开具判决生效的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想要离婚那么首先要满足双方有一方出现婚姻破裂的情况,而且采用诉讼离婚的方式,会先经过调解程序,如果在调解程序中调解无效的话,才可以进入最后的诉讼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2021标准离婚协议书范本

最新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年×月…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一、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怎么办?

涉外诉讼离婚开庭缺席可以缺席判决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明确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可见,离婚案件当事人应当出庭是一条原则性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夫妻一方出于各种目的或原因离家出走长期不归,在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涉外诉讼离婚的具体情况是需要根据法院的判决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特别是对于一方拒不出庭的情况下,是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到法院,来由法院进行缺席判决处理的,
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的审查情况而定。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男方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与乙方于20XX 年_8__月认识,于__20XX_年__9_月_23__日在_广西平南__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

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二、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

3、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4、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虐待包括受对方虐待,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家庭暴力包括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5、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6、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9、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0、违背双方或一方意愿的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1、因一方升学、招工、提干等引起思想感情变化而提出离婚,判决不离后,夫妻关系仍无改善的。

12、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1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一方好逸恶劳,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的。

1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或者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7、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18、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

通过上面的文章,我们知道了起诉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什么和怎么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然而起诉离婚是一件重大的事情,而我们在做这样决定时一定要慎重,而对感情破裂的认定范围其实非常广泛。希望以上内容能够解决您的问题,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信金国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信金国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信金国律师网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遗产分割协议都应该有什么

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离婚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离婚

(一)自愿协议离婚条件——双方自愿

现行婚姻法规定,对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对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诉讼离婚——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鉴于审判实践中需要明确 感情确已破裂 的具体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婚姻法修正案对此补充规定了以下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的;

2、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一) 孩子的情况决定由谁来抚养

1、孩子年龄—— 一两周岁以内的孩子,或者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还有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2、孩子生活习惯—— 如果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

(二) 法院可能判给女方抚养的情况

1、根据抚养条件——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2、男方是否有不良嗜好——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

3、女方教育观念和其他品质——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女方教育观念和其他品质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 法院可能判给男方抚养的情况

1、女方情况不适合抚养

如果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或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下,则有可能归男方抚养

2、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或者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情况下可能由男方抚养。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关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体现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

1、双方约定的财产分割——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2、损害赔偿所得——因一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请求分割离婚财产的特殊情况——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或一方伪造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离婚时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在离婚中会牵涉很多的法律问题,除了以上所述,还有孩子抚养费的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等,这些都需要当事人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如果对此还有疑问,信金国律师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信金国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信金国律师网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法院如何认定婚姻关系破裂

一、法院如何认定婚姻关系破裂(《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法院只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计算,分居后出轨能起诉要损害赔偿吗

离婚损害赔偿如何计算

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金额目前司法界尚无定论,但可以参考以下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无过错方所受到的实际损害;

(3)过错方与无过错方的财力与未来的生活需要;

(4)夫妻双方年龄及健康状况;

(5)夫妻双方适用于子女受教育或须用于子女教育的时间和费用;

(6)夫妻双方的谋生能力等。

分居出轨能起诉要损害赔偿吗

分居期间仍然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在分居期间出轨就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在分居期间一方出轨,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他(她)存在重婚行为或与他人同居,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相关知识:如何证明夫妻分居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大家需要对离婚分居的情况有详细的了解,对于一方出轨对于另一方来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损害赔偿。但是首先得要证明夫妻分居,这点本文有相关的内容介绍,大家可以了解清楚。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网专业律师。

信金国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信金国律师网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出轨离婚案是否会给予冷静期

一、出轨离婚案是否会给予冷静期(《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出轨离婚案不会给予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协议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起诉离婚后户口本的状态是离异还是离婚

一、起诉离婚户口本的状态是离异还是离婚?

起诉离婚后户口本的状态仍然是已婚,户口本婚姻状态不会自动变更,离婚后想重新办理户口本婚姻状况,需要当事人本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合法生效的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修改个人户籍信息中的婚姻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异跟离婚的法律概念是一样的,如果已经通过司法途径解除了婚姻关系,经过派出所工作人员的审查以后,自然会给当事人修改户口本当中的婚姻状态。离婚以后,户口也不会自动分离出来,需要本人办理户口分离。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协议离婚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效?

一、协议离婚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效? 离婚协议书 甲方:___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女,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身份证…

婚内女方离家出走可以离婚吗

一、婚内女方离家出走可以离婚吗?

婚内女方离家出走的也可以离婚。 针对一方离家出走多年这种情况,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有两种,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又可以以分居满两年为由直接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婚内女方离家出走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下落不明的时间计算】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由此可见,女方离家出走也不代表男方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但在这种情况下是肯定不能协议离婚的。如果女方离家出走的时间不够两年,男方想要单方解除婚姻关系是比较困难的,即使是起诉离婚,离婚案件一般也不会缺席审判。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子女可以以其尽了较多赡养义务而主张多分遗产

一、子女可以以其尽了较多赡养义务而主张多分遗产吗(《继承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可以。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

什么是遗产中的财产义务

继承人的遗产是个总体,即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它们在继承开始后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转移给继承人。继承人接受继承,意味着依法承受全部遗产而不是只承受遗产中的权利;继承人放弃继承,即是对权利的抛弃,自可不再承担相关义务。

遗产中的财产义务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是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这是继承人对国家所承担的义务。为了保障国家利益,被继承人生前欠缴的税款,自应由继承人依法清偿。

另一方面是一般的财物债务,即被继承人作为债务人对相对的债权人所负有的给与债务。劳务债务不在其内。这些财物债务多数因合同关系而产生,也可能因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者无因管理而产生。由继承人依法清偿这些债务,既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也是维护一定的经济秩序,保障正常的民事流转的需要。

信金国律师网为您整理离婚协议书、离婚手续、家庭暴力等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信金国律师网首页查看,感谢您的访问。

信金国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信金国律师网婚姻家庭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民法典的遗产的定义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遗产的定义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