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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遗产分割方法有几种

房屋遗产分割方法有几种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信金国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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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天津复婚手续有哪些?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

在我国离婚手续多少钱?

一、在我国离婚手续多少钱

离婚手续分为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不需要花费工本费,诉讼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根据《民法典》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二、离婚的流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所以,在我国离婚手续费用分为两种,协商离婚不需要手续费,而诉讼离婚则需要手续费,手续费标准是:诉讼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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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补偿款能不能作为遗产 土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土地补偿款中针对被继承人的补偿属于遗产。如果土地是多人共同的,应当将土地补偿款中针对个人的补偿进行区分,扣除其他人的补偿款。对于属于被继承人的补偿款,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

民法典中分居两年单方如何申请离婚

一、民法典中分居两年单方如何申请离婚

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能证明分居满两年的,法院会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怎么界定分居两年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1、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

2、分居时间应该连续计算。

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应当从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结束后重新计算。无论夫妻双方分居过几次,前面的分居时间都应该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在一方起诉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民法典上的分居。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通过以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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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遗产人(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死亡时间和地点等。 3、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4、具…

如何打遗产官司

第一:什么时候开始发生继承事实?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所以不要再以为继承从被继承人立遗嘱开始或者继承从被继承人生前和继承人对死后遗产如何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后开始了。

第二:哪些遗产可以被继承

根据民法典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二步:怎么书写起诉状

继承纠纷案件起诉需要书写起诉状(当然,如果不会写,可聘请律师代为起草),才能去法院立案,如果书写不规范,法院有可能建议重新起草或者不予受理。所以在此提供一份继承诉讼的范本:

民事起诉状

(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原告:XX,女,汉族,生于1964年10月15日,住徐汇区,身份证号码:310***,电话:。

被告:XX,男,汉族,生于1968年2月16日,现住徐汇区,身份证号码:310***,电话:。

被告:XX,男,汉族,生于1960年8月29日,现住徐汇区,身份证号码:310***,电话:。

案由:法定继承。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告XX继承位于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房屋三分之一份额,房屋价值800万元。

2、依法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XX与被告一系关系,原告XX与被告二系关系,三人共同父母为XX(父)、XX(母)。XX(父)于2000年6月4日去世,XX(母)也于2015年8月16日去世。父亲去世后,位于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房屋一直有母亲居住,且该房屋一直没有进行遗产继承分割,现今母亲也去世,该房屋一直由被告一实际占有。原告多次找被告一/二进行协商,要求继承该房屋的相应份额,两被告却以原告系外嫁之女,并无继承权为由驱赶原告。后就当地居委会调解,两被告仍旧不同意原告继承该房屋相应份额。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原告XX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理应享有相应的继承权。两被告无故剥夺原告继承权,严重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贵院作出公正裁决,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徐汇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二0一六年十月八日

第三步:如何准备证据材料

继承纠纷诉讼,除了向法院提供完备的起诉状之外,还需要提供证据材料。证据材料,详见以下清单(以法定继承纠纷为参考):

包括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以派出所的口卡为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继承遗产的各项清单以及凭证(包括房产证产调信息单、银行存款信息、股票开户信息、其他理财产品的合同以及其他物品或者权益的相关所有凭证等)、各继承人就继承遗产产生纠纷的相关证据(包括报警回执、居委会调解记录等)、证明原告多分或者对方少分遗产的各项证据(包括赡养证明、对方侵占遗产的证明等)

第四步:向哪个法院起诉

在准备好上述各项起诉材料后,向哪个法院起诉呢?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即;“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所谓经常居住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之定义为:“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第五步:交完起诉材料,等待开庭

原告到有管辖权法院交完起诉材料(包括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接收材料并受理,接下来可以等待法院通知缴纳诉讼费了,法院对于遗产类案件收取的诉讼费一半按照如下标准收取:遗产类纠纷案件按照经济纠纷来收取,也就是按照涉案的标的额来收取,具体如下: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比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X*2.5%-200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0%交纳X*2.0%+300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X*1.5%+1300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0%交纳X*1.0%+3800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X*0.9%+4800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X*0.8%+6800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X*0.7%+11800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X*0.6%+21800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X*0.5%+31800

此外,遗产继承类案件不可以申请法院减免诉讼费!

原告缴纳完诉讼费后,再等待法院安排开庭。但是法院开庭前一般会安排一次诉前调解,如调解不成,法院再安排正式开庭(法院会下发一份开庭传票,上载具体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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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涉及到人身关系,因此法官在审判时会着重判定双方是否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条标准成了判定夫妻是否离婚的关键。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今天,信金国律师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夫妻感…

普通老百姓怎样离婚诉讼?

一、普通老百姓怎样离婚诉讼?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有小孩的话),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调解,开庭时也会问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最后判决可能判离,也可能不判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时,若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倾向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但你可以在此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判离的可能性就比较大了。

二、离婚诉讼怎么提交资料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5、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

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10、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的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然后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离婚的手续。还有一种方式是到法院的起诉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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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男女双方结婚,都会需要有一套房子居住,男方买房女方装修的情况有很多,但是生活总是有那么多意外,男女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的分割也是一个麻烦,如果真的遇到这个问题,很想知道,男方买房女方装修离婚怎么办?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

民法典中分居期间有义务给继子女抚养费吗

一、民法典中分居期间有义务给继子女抚养费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如果形成了抚养教育的事实,或者形成了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就同亲生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一样的,即便是分居期间也是要付抚养费的。换个意思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当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法律层面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一)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要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须属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独立生活,在法律层面上,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即使继父母在生活上仍对其照料或资助,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

(二)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关键。现实生活中,存在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由生父母承担的情况,如果继父母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即使生活在一起,也不宜认定他们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三)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不论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生活在一起,只要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照料、教育和保护继子女,且持续时间足够长,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就应认定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抚养权变更条件是什么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以上知识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父与继子女如果构成抚养关系,双方的法定权利义务就形成了。而且在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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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便于计算遗产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

涉台遗产继承适用大陆的法律条文吗

涉台遗产继承适用大陆的法律条文吗

台湾居民在大陆遗产办理继承公证,如何适用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2011年4月1日起施行)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被继承人为台湾居民,在其死亡时经常居所地为台湾地区的前提下,其在大陆遗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律主要分几种情形:

1、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大陆继承法;

2、除不动产以外的其它财产,包括动产和其它财产性权利和义务的法定继承,适用台湾地区继承法;

3、遗嘱方式是否成立,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

处理台湾居民在大陆遗产继承公证,除了适用两岸的继承实体法外,还会涉及多种民事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效力的判断,得适用相关的民事法律,主要包括:

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

2、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3、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如何认定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为台湾地区

“经常居所地”是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选择的重要连接点。两岸人员来往已非常密切、频繁,在大陆留置财产的台湾居民的“经常居所地”也容易变得不确定,准确认定被继承人的“经常居所地”显得非常重要。总体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可以认定为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自然人经常居所地不明的,适用其现在居所地法律。在办理涉台继承案件时,得收集被继承人的居住情况以判别其经常居所地,依此选择法律适用。

以上就是“涉台遗产继承适用大陆的法律条文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信金国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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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申请离婚程序是什么 (一)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2)户口本…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突然失踪如何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突然失踪如何起诉离婚?

第一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第二步,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第三步,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第四步,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其国内案件为六十日,涉外案件为六个月。

第五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由于一方下落不明,导致另一方离婚障碍的现象较年前明显增多。对于一方下落不明,以前有的法院的做法,是以对方当事人地址不明确,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立案条件为由不予受理;有的法院是让当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踪或死亡,相关的法律程序走完后,再行受理判决。法院这样处理,给当事人不仅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成本,而且也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时间成本。如果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要用几年的时间,才能达到解除人身关系束缚的目的,不利于时代的发展,更有悖于人权。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通过了法释司法批复,这个批复对于人民法院依据民事案件的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如何处理进行了回复,该批复中讲到:“人民法院依据原告起诉时所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应当要求原告补充材料。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补充或者依据原告补充的材料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人民法院不得以原告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被告住址为由裁定驳回起诉或者裁定终结诉讼。”此外,该批复还规定:“因有关部门不准许当事人自行查询其他当事人的住址信息,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的查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原告的申请予以查询。”

综上所述,若然有一方是真的突然失踪一直都不回来,找不着人,不见人影,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但是不是直接办理离婚,而是需要方式方法去离婚,并且要按照法律法规再根据原告人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进行选择离婚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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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家庭暴力分几种形式? 1.身体暴力 身体暴力又称躯体暴力,家庭中发生的身体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员对其他家庭成员蓄意使用体力或使用武器,伤害或残害对方的行为,包括推搡、抓夺、击打、捆绑、踢人、鞭打或枪击等。 2.情感暴力 情感暴力又称心理暴力,家庭中的情感…

民法典中若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划分

一、民法典中若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划分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出轨造成离婚的,并不影响共同财产划分,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而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内出轨怎么收集证据

实践中,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对方婚内出轨的证据:

1、捉奸时尽可能邀伴同行

当知道对方准备或者正在与他人通奸时,尽可能邀请两到三个愿意出庭作证的人一起前往捉奸,这样即能尽量争取更多的人证。同时尽可能用照相、录音、摄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尽可能多地收集间接证据

抓奸并不一定要抓到现场,可以尽可能收集其他间接证据,如:QQ或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短信内容、电子或纸质书信、两人在公共场合较为亲密的照片、一起旅游的合影、租房合同、物业和水电费凭据、开房记录、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互赠礼物、村(居)委会、派出所的证明等等。

3、对易消失、更改的证据及时保全、固定

有些证据可能是稍纵即逝的,比如通奸现场等无法再现的场景,可以通过请求公权介入做笔录的方式固定,这样,即使对方以后删除或者更改,那也不受影响。

4、监听监视须谨慎

一些当事人为了取得配偶方不忠的证据,通过不正当途径采购、安装监听和监视设备,而我国法律对这些设备的使用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稍有不慎则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最终将承担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处罚。

5、适当借助公权

当事人擅自闯入他人住宅取证,既可能引发侵权责任,也会导致证明力低下等。因此,建议适当借助公权介入。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一方婚内出轨而离婚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而无过错一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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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照顾老人能多分遗产吗

首先,多照顾老人能多分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指出: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所以,尊老敬老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法律鼓励每一位公民对老人多关心照顾,多尽一份孝心,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对于没有孝心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二、分割遗产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继承法》第26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因此,在继承开始后,确定遗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遗产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区分。

2、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3、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的区分。例如,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虽然是以其个人名义所借,但用于家庭消费的,应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多照顾老人是可以多分遗产的,没有尽到子女义务的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尊敬老人关爱老人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多一点时间回去看望父母,陪在父母身边,享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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