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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并有了孩子构成犯罪吗?

一、男方出轨并有了孩子构成犯罪吗?

1、男方出轨并有了孩子有可能会构成犯罪,已婚男出轨生子若符合事实上的重婚条件,是违法的。

2、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3、重婚行为有两种,一是法律上的重婚,既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是自己虽没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4、婚内出轨生子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若由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非婚生子女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因为私生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2、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3、出轨并且生了孩子的是违法的,因为是构成了重婚罪的,我国的法律是不允许重婚的,所以这个时候是可以对其进行起诉的。但是生下来的孩子是没有错的,是可以合法上户口的。

4、在当代的社会,男方出轨并且有孩子的,对于女方来说,完全是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因为这种情况之下是可以认定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至于是否会构成犯罪,应当是根据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重婚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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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生的孩子户口怎么办2023

一、婚内出轨生的孩子户口怎么办?

1、有医学出生证明的,需要拿上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依法申报入户;

2、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需要到相关司法鉴定部门申请做亲子鉴定,然后带上亲子鉴定等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发现一方婚内出轨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1、诉讼离婚不是必须要请律师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需要来确定;

2、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作为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如果当事人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事实清楚,举证简便,没有请律师的必要;

3、如果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标的额巨大,或者证据收集难度指数较大,或者对方存在藏匿或转移财产的可能性,想要争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和争取子女抚养权,建议聘请律师,给予专业性指导,胜诉才更有把握。

三、婚外生育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1、婚外生育的孩子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且前述所称的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应该享有同等的法律权益,因此对其生父母的遗产同样具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提醒您:婚内出轨生的孩子上户口需要医学出生证明或亲子鉴定。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联系信金国律师网专业律师说明详细的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可以更好的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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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证明分居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作证,但是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到法院进行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

第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第三: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起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诉讼状,需要提交两份,如果有财产纠纷,可以提交财产的证据,如果有子女抚养纠纷,需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调查什么?

一般离婚案件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进行举证,但并非绝对的,在一些离婚案件中,大量的财产证据必须靠法院去收集。比如,银行存款、股票资金对账单等,一般是需要法院查询,或由法院开具调查令再委托律师收集。此外鉴定报告,比如价格鉴定、亲子鉴定等,均需法院委托,否则,单方证据对方不予以认可。

具体下列情况法院可以调查取证: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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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女方出轨后提出离婚怎么办 1、女方出轨要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双方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会登记离婚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的,如果仅有出轨这一离婚理由的,且是出轨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是什么

一、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是什么

1、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是一方在外和他人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来往的书信、知情的证人证言、出轨方和他人的聊天记录等。收集证据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证据合法,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证据的证明力由法庭进行确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要注意什么

1、
书面材料。过错方可能会写下悔过书或保证书;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如果上述书面证据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但要注意,书面材料应以合法的途径取得。若通过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胁迫或利用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当事人写下的所谓悔过书、保证书不能作为证据。

2、手机短信,聊天记录。若短信或聊天记录内容确认了过错方曾出轨、和第三者发生婚外情的事实,则可以作为证据。当事人必须要证明短信或者聊天记录确实是由配偶和第三者所为。对于手机短信内容、聊天记录,由于容易丢失,应该及时固定保存起来。

3、证人证言。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等案件事实所写的书证材料。

4、视听资料。利用录音、录像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视听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收集视听资料仍需注意资料来源的合法性。

5、鉴定结论。对于出轨证据调查而言,一般可委托鉴定机构作亲子鉴定,以证明出轨事实。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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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多久才可以去离婚 1、分居多久才可以去离婚尚无法律作出明确规定,一般只要经法定程序夫妻双方就可以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

宝宝一岁半离婚怎么判?

一、宝宝一岁半离婚怎么判?

归母亲比较多。

两岁以下,尚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除非由母亲抚养对孩子有重大不利则例外。如果对方硬要孩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发现孩子非亲生,可请求损害赔偿: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抚养被告与他人生育的小孩,对方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对无过错方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可根据原告的损失确定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孩子出生费、生活费亲子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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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产分割协议生效时间是多久 1、遗产分割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遗产分割协议是指应当依法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与当事人就遗产分配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一旦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就遗产的分配问题达成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确定,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2、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

我国宝宝一岁离婚后会判哪一方?

一、我国宝宝一岁离婚后会判哪一方?

归母亲比较多。两岁以下,尚在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母亲抚养,除非由母亲抚养对孩子有重大不利则例外。如果他家硬要孩子,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发现孩子非亲生,可请求损害赔偿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抚养被告与他人生育的小孩,对方的行为存在明显的过错,对无过错方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可根据原告的损失确定损害赔偿金额,一般包括孩子出生费、生活费亲子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二、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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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出轨离婚家产怎么分?

一、如果一方出轨离婚家产怎么分?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完全可以主张分多财产,并且很大程度上能实现这一诉讼主张。因此可以说,出轨行为将能成为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

2、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也意味着,即使不能证实对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为,若对方有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能够主张损害赔偿,并实现这一目的。

二、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

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有效证据而心烦。

由于取证认定证据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

有的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通常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所以要取证明“第三者”的证据就要找出关键的证据,否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

若是对方有第三者并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这里,证明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就成为关键。

那么这种证据可以是哪些形式,应怎样取得呢?

常见的、比较易取的证据如下:

第一、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等。

婚外情突然被自己的配偶知道,许多人出于害怕、悔过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给对方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最容易取得,也具有很大的证明力的证据;

第二、若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

当事人可以事先做一个亲子鉴定,如果孩子不是亲生,那就是“铁证如山”了。但是同时需要注意,不要伤害到无辜的孩子;

第三、照片、录音、录像等。

现在大多数人都采用这种方式,甚至不惜雇佣调查公司、私人侦探去调查取证。

这类证据如果没有通过剪辑,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不被采纳。

第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等。

此类证据因为易于伪造、灭失,效力上比较弱,因此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

第五、朋友、邻居、同事、家人的证人证言。

一般这些证人往往与双方都有关系,不愿出庭指证一方。

如果证人配合,也可能由于当事人与证人间往往关系比较亲密,有亲属、利害关系,有可能不被采纳。

第六、如果涉及到非法的两性关系,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您强有力的证据;

第七、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证据并不是分离的,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形成一个证据链,这样就能更好的被采信。

从上面看,关键是要认定过错方,以及搜索证据。上面就是律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处理方法。如果遇到什么情况以及其他系列问题,建议咨询律图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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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和重婚怎么界定

一、出轨重婚怎么界定

婚内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法律上对于出轨行为并没有认定为违法。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重婚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

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证明婚内出轨需要哪些证据

1、性行为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实践中可以引导其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实施。

5、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6、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条件许可时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7、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8、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9、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如果有当事人自认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的证据,需要收集好,以便将来离婚时用到。

通过以上文章的阅读,我们已经清楚,婚内出轨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对于出轨行为并没有认定为违法,重婚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以上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信金国律师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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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哺乳期可以离婚么?

一、我国哺乳期可以离婚么?

哺乳期是可以离婚的,但是离婚必须由女方提出,或者是离婚由男方提出且符合非亲生关系以及女方有暴力倾向的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我国《民法典》对离婚规定有两种方式,第一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

在哺乳期中,男方跟女方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离婚的话,是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的。

如果双方未能就协商一致,那么男方坚持要离婚的时候,男方就必须符合下面两种情形:

首先第一种,男方发现小孩并非是自己亲生的,那么男方要证明自己与小孩之间并没有亲子关系,是需要提起亲子鉴定,当亲子鉴定的结果显示与小孩并没有血缘关系的时候。那么男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才会受理。

另外一种情形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有明显的或者说严重的暴力倾向,无论是男方对女方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又或是女方对男方,或者女方对小孩有严重的暴力倾向。那么不提起离婚,将会使另外一方的人身安全或者小孩的人身安全受到影响。

那么在这两种情形的时候,男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的话,法院才会受理。否则的话,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女方在哺乳期,也即是在分娩一年内,男方单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二、哺乳期离婚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哺乳期离婚的子女抚养问题

哺乳期内离婚子女的抚养:

1、《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医学上认为一周岁以内的婴儿处于哺乳期。

2、《民法典》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哺乳期无特殊情况不可以离婚实则是为了保护正在哺乳期的妇女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对男方的一种责任上的法律施压。所以哺乳期离婚是为了限制男方,而哺乳期的女方则不受限制,随时可以提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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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子女抚养纠纷(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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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子女抚养纠纷(深度解析)

 

离婚率是今年火热的话题之一,提到离婚率就不得不提到财产和孩子。

 

离婚虽然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情,但这其中比然会牵扯到孩子。

 

子女抚养问题若不谨慎处理,必然会给孩子留下心理阴影,影响孩子的成长。

 

对此,信金国律师团队就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监护权等相关问题,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供您参考。

 

  • 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子女进行抚育和监护。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会因为各种原因的出现,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那如何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呢?

 

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主要以如下标准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3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二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协商由父亲直接抚养的除外。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标准进行判决。

 

离婚诉讼案件中,子抚养权的问题处理起来相对财产分割会更加麻烦,考虑的因素也更多,不仅仅是谁经济条件好就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还要考虑学历、工作、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因素。

 

二、如何变更抚养权

 

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变更孩子抚养权。

 

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可以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有以下情形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三是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不过如果孩子一直没有跟随自己生活,这条比较难以应用;

 

四是其他情况,这是一条兜底条款,涵盖了所有其他的特别情况,如果您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对方存在吸毒、赌博、家暴、酗酒、嫖娼等恶习,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您又有证据证明的话,对争取变更抚养权帮助也很大。

 

三、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如果有子女的,肯定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或判决的。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是如何确定的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离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这可以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费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当然在个案中也会有地区和经济水平上的差异。

 

总的来说,子女抚养费数额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判断。

 

四、如何变更子女抚养费?

 

夫妻离婚之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付抚养费,但是抚养费是可以变更的,抚养费的变更分为两种情况,即增加抚养费数额和减免抚养费数额。在不同的情况下,变更抚养费数额的都是要符合一定的情形才行。

 

一、子女要求父或母增加抚养费的给付,应当符合以下情形: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的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

 

2、父或母有给付能力。子女在必要时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是其一项重要权利。

父母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时,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父或母一方请求减少、中止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应当举证证明本人的生活境遇发生变化,无实际支付能力。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抚养的实际给付,以其具有负担能力为前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经济来源的,则应按照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需注意的是,父或母减少或中止给付抚养费后,一旦恢复甚至超过原有的抚养能力,子女仍有权要求恢复至原定的抚养数额,甚至要求增加抚养费。

 

五、如何行使子女探视权?

 

离婚,其实受到伤害最大的就是孩子,无论孩子跟着男方或者是女方生活,毕竟家都不再是完整的,为了给孩子提供一个可以健康成长的环境,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之后,一方享有抚养权,另外一方就依法享有探视权,那么,探视权如何行使呢?

 

一、什么是探视权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二、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如何行使

 

1、探视权是一项立法权利。这种权利是父母在亲子关系上享有亲权的体现。这种权利是不需要确定的,而是直接享有的,需要协调的是探望的方式以及时间。

 

2、由于探视权的行使,是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那一方以及子女的利益的。所以修订后的《婚姻法》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是由当事人协议的;如果协议不能成立的话,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确定探视权的行使问题上,有了当事人协议与法院判决两种形式,但是会遵循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

 

以上就是探视权如何行使的具体回答,无论是抚养权还是探视权都是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另外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阻碍对方行使权利。

 

六、非婚生子女由谁抚养?

 

 

婚生子女是指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指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形式上有所区别,但二者在法律地位上却是相同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内的非婚生子女,由女方抚养。8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采纳子女的意见。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不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情况下,需支付当月工资的20%-30%作为抚养费支付,抚养费也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各地方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具体的可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

 

法律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继承遗产等诸方面都与婚生子女有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危害、歧视。

 

七、怎样做亲子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传统观念也在不断地变化。例如对性关系的开放,这就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是不是自已的,也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依靠亲子鉴定来证明孩子是不是亲生的。

 

那什么样的亲子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是允许夫妻私下进行亲子鉴定的,但是想要被法律承认,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但如果是单方面的亲子鉴定提交到法院后,很容易被对方提出质疑所推翻。

 

所以在进行亲子鉴定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夫妻双方必须以自愿为前提,到合格的资质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论,这种情况下亲子鉴定结果可以作为认定亲子关系的辅助证据。

 

二、民间机构所做的鉴定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

 

而且夫妻二人在诉讼离婚时,想要以亲子鉴定作为证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夫妻一方申请亲子鉴定并且提供了足以确信的证据证明的,可以准许亲子鉴定。

 

(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做亲子鉴定的应准许。

 

(三)子女已长大成年,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虽有证据而另一方或子女否认,坚决不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不能强制作亲子鉴定。

 

(四)一方无证据猜疑另一方作风不正等而以此要求做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的,不得强制作亲子鉴定;另外,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八、如何确定孩子的监护权?

 

一般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是父母,即便夫妻双方离婚了,二人依然是孩子的监护人。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夫妻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双方均要履行抚养子女的权力和义务。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般会分开生活,或者重组家庭,离婚后的未成年子女,一般随父或随母生活,这势必会造成子女缺乏父母一方的监护,这种情况下,不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需要通过行使探望权、抚养费等方式进行抚养、教育子女来实施监护职责。

 

如果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已经去世或没有抚养能力,可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来确定监护权: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上述几种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的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

 

九、如何变更孩子的监护权?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想要变更监护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上述规定中所指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的监护权。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在变更子女监护权时,应遵循以下程序:

 

首先,更换儿童监护权的前提条件是,现有监护人不能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

 

其次,需要有人提起诉讼来变更孩子的监护人,可以是孩子的父母、长时间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最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做出相关判决。

 

注意事项:

 

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会从收入状况、工作环境、居住条件、工作性质、性格修养、文化程度、其他家庭成员状况及子女意见多方因素进行裁决。

 

变更抚养权、监护权及其他事项也要搜即大量相关的证据以此作为自己的优势,社会现状既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随意一个细节都有可能影响最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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