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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一、重庆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重庆也是需要冷静期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方式有哪些?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是存在三十天的冷静期,但此限期只限于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走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关系,那么就不受此条款的限制性,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利用合适的方式解除双方的关系,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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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房子的归属权往往会产生很多纠纷,有些人在和对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时候,会提议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当做是双方离婚给孩子的补偿,此时如果孩子未成年的话,很多人担心不能把房子过户给孩子,那么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去名

  夫妻双方离婚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两种方式,不管是哪种离婚方式,都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中就包括有双方的共同房屋,如果在确定了房屋分割方式之后,就需要把没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名字从房产证上去掉,也就是办理更名过户,那么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去名?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去名

  夫妻离婚,一般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其办理房地产更名手续如下:

  (一)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二)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三)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四)离婚后更改房屋产权归属的征税标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二、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1、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3、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4、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去名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房屋过户手续有所区别,一般都是携带规定的资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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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没有家暴出轨怎么离婚 没有家暴出轨,夫妻双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去结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达不成一致的情况下,只能由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有权向出轨方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

根据规定二婚没儿女离婚用冷静期吗

一、根据规定二婚没儿女离婚用冷静期吗?

只要是协议离婚就有离婚冷静期,跟二婚或子女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事实上,不管是再婚还是第一次登记结婚,在离婚时遵守的相关法律制度都是一样的,不过,诉讼离婚是没有冷静期的,但即使协议离婚有冷静期,相比下来,协议离婚的周期要比诉讼离婚短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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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轨离婚也需要冷静期吗

一、男方出轨离婚也需要冷静期吗?

男方出轨离婚是需要冷静期的,夫妻一方出轨,看是选择什么样的方式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是有一个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协议离婚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其实离婚冷静期是国家为进一步弘扬夫妻互敬、孝老爱亲、家庭和睦的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坚持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增加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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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要2个月吗

一、协议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要2个月吗?

离婚冷静期不需要2个月,离婚冷静期只有3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三、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4、免冠单人照片

四、无法协议离婚怎么起诉离婚?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在我国,除了协议和起诉离婚之外,再没有其他的离婚方式,虽然我国法律制度当中新增加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可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话,诉讼周期更长,但协议离婚要建立在双方都愿意离婚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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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现在的离婚案件中,双方往往会因为财产分割等问题闹上法庭,尤其是房子的问题,因为属于比较重要的资产,且不能够直接分割,有些人的房子是婚前购买婚后一起还贷的,也有些人的房子在婚后才购买,因此想要平分,那么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协议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夫妻俩协议离婚后,可以把两位共有的住房,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析产过户给一方当事人。需要双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析产手续。因为是共有住房析产过户,所以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只有几百元手续费。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三、离婚房子分割对方不卖怎么办

  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后房产款是对半分,如果对方不卖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婚后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等知识,由此可见,对于婚后买的房子,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房子的归属,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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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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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

  只要双方都同意的话离婚房产可以归孩子所有。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和第一百二十九条分别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则获权和孩子一起居住在这套房子里,但是另一方不得请求分割,更不能以放弃房子产权为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否则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二、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起诉离婚:

  1、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亦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协议离婚:

  1、若已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未放弃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三、夫妻离婚孩子应该归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特殊情形。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特殊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房子给子女可以吗等知识,由此可见,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同意把房子给孩子的话是可以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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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什么情况?

一、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也适用于什么情况?

《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冷静期的规定不存在不利于保护遭受家暴当事人的问题。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孩子抚养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4、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5、隐匿转移等财产处理。

6、经济帮助权。

7、精神损害赔偿。

8、违约责任的约定。

9、其他约定。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所以并不需要来担心冷静期出现家暴的问题。出现一些特别的情况,一般是通过诉讼来解决的。若在冷静期过后,执意离婚,就可以提出申请并得到离婚证,若有一方反悔,就可以撤销申请,另一方若不同意撤销,就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准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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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还能离得掉婚吗?

一、离婚冷静期还能离得掉婚吗?

冷静期过户是否能离婚要看夫妻双方是否有人反悔。依据新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的形式有哪些?

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起诉离婚

(一)协议离婚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法院考虑判决离婚的重要因素,有下列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并且经过法院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1、对方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

2、对方有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3、对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且屡教不改的;

4、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综上所述,离婚是否成功还是看双方夫妻的主观意愿,若在冷静期过后,执意离婚,就可以提出申请并得到离婚证,若有一方反悔,就可以撤销申请,另一方若不同意撤销,就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准备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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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约定复婚后有效吗 有效,复婚行为不是对原有夫妻关系的重新确认。复婚的法律效力等同于结婚,是双方建立新的婚姻关系。复婚前因上一段婚姻离婚所取得的财产变成了一方婚前财产,不因建立新的婚姻关系而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后再复婚,离婚协议中对…

在离婚冷静期被家庭暴力,还需要冷静期吗?

一、在离婚冷静期被家庭暴力,还需要冷静期吗?

对于因家暴而要求离婚的,是不需要冷静期的,一般通过起诉解决。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不适用该条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重婚等情形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从而避免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二、离婚冷静期一般为多久?

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30天。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三十天冷静期的要求只适用于一般的离婚场景,若是酗酒、家暴这种特殊情况,冷静期是不成立
的,这种情况下的离婚,要通过诉讼来解决,保护夫妻中受害一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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