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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母亲能够继承遗产吗

一、妻子的母亲能够继承遗产

1、妻子的母亲不一定不能继承遗产。如果被继承人遗嘱明确说明由妻子的母亲继承遗产的,则妻子的母亲可以继承遗产,否则不能继承遗产。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限于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妻子的母亲不属于近亲属的范围,因此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继承遗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如何分割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开始。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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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第一个证件材料,身份证。 如果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个证件材料,户口本。 1、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并且与身…

夫妻同写一份遗嘱缺一见证人有效吗

一、夫妻同写一份遗嘱缺一见证人有效吗

1、如果是自书遗嘱,夫妻同写一份的,缺一见证人遗嘱有效。只要遗嘱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自己的个人财产。遗嘱人立遗嘱时应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遗嘱符合形式要件。遗嘱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遗产份额。那么即使没有见证人,该遗嘱也是合法有效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怎样认定遗嘱的效力

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1)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3)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3、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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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能跳过法定继承人吗

一、遗嘱继承能不能跳过法定继承

1、遗嘱人可以跳过法定继承人,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组织。但是遗嘱不能排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应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多份遗嘱中哪份遗嘱有效

1、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在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相抵触,在其死后,继承人应按哪份遗嘱去处分遗产会成为各继承人争议的焦点,若无法确定各份遗嘱的效力,则遗产将无法得到处理。那么到底如何确定各份遗嘱的法律效力呢?

(1)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

(2)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如何分割遗产。

3、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遗嘱在很多地方都是与法定继承不同的,就拿继承人的范围来说吧,法定继承中其实可以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但在遗嘱继承中就不行。在效力上面,一般合法有效的遗嘱,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也可以说法定继承是继承中的兜底方式。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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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这里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仅仅是真正的夫妻二人感情没有破裂,也包括虽然破裂了但没法提供证据证明的情况。离婚与否,法院只依据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查明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无法查明或没有破裂的,不准离婚。 第二,…

遗嘱见证书需要公证吗

一、遗嘱见证书需要公证吗

1、遗嘱见证书可以不公证,只要内容合法,见证人符合法律规定即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且见证人不得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公证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1、公证遗嘱不需要见证人,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2、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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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放弃继承权的条件都有哪些

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如何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5、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并不需要明确表示自己要继承遗产,但如果是受遗赠的人,则就需要有这方面明确的表示了。而作为继承人也是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当然此时放弃的一般都是对某个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放弃对所有遗产的继承。要想放弃继承的行为有效,也要求满足上述几方面的条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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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外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1、意外赔偿金也就是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遗产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财产损失。 2、法律依据 …

遗产的范围大致包括哪些

一、遗产的范围大致包括哪些

1、遗产的范围大致包括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具体有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产简介

1、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

3、世界各国民法确定遗产的范围和价值,都是从继承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见失踪和死亡宣告)这一法律事实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在中国,一般,在继承开始地点(即死亡人最后的住所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点的其他继承人和遗赠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保存遗产的人应当负责保管好遗产,不得擅自处理、隐匿和侵吞。如果在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虽有继承人知道但该继承人无行为能力又无法定代理人进行通知和管理的
,则应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基层组织或公证机关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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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如何才能生效

一、遗嘱如何才能生效

1、遗嘱生效的条件:遗嘱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应当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遗嘱人对于约定的财产应当具有处分权。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被认定无效继承怎样进行

1、遗嘱被认定无效,继承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

2、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时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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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可以作为遗产 1、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2、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3、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4、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5、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6、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

如何确定遗产保管人

一、如何确定遗产保管人

1、继承开始后,根据被继承人生前定立的遗嘱确定遗产保管人;没有遗产保管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二、遗产保管人的特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确定遗产保管人具有以下特征:

1、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的人,都是遗产保管人;

2、妥善保管遗产是遗产保管人的法定义务;

3、遗产保管人对于遗产的权利限于保管,没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

4、遗产保管人对于遗产的保管期止于该遗产移交至合法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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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男方耍赖怎么办 1、离婚男方耍赖可按照如下方式处理:若双方办理协议离婚,男方不守信用导致无法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就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若男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

继承遗产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一、继承遗产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1、继承遗产要交个人所得税,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遗产,需要按照标准缴纳税款。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遗产遗嘱继承与遗产法定继承的区别

1、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4、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什么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一般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规定遗产继承人的基础下由法律直接规定其继承顺序、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并不是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是法定继承人的,法定继承还分级,一级继承人没有或放弃继承权才能第二继承人继承。

 什么是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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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分割完毕后才知道遗产的存在由各继承人协商处理,如果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的,按照遗嘱或协议办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遗产继承兄弟如何分割

1、兄弟间遗产继承顺序同样会按法定继承来进行处理: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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