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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应该如何解决

一、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应该如何解决

1、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遗产管理人是什么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等。

2、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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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期间男方可以请求离婚吗 1、女方与他人通奸,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请求离婚。一般来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而女方与他人通奸导…

父亲去世,房子应该归谁

一、父亲去世,房子应该归谁

1、父亲去世,房子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的,留有遗嘱的,房子按遗嘱上的规定分配;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要先将房子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遗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产分割的程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

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的分割

遗产分割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不是所有的财产都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在遗产继承中,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遗产的范围。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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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在婚姻缔结地起诉离婚吗 1、可以在婚姻缔结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的住所地是婚姻缔结地,或者是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居住在婚姻缔结地的,可以向婚姻缔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父亲去世,房子应该归谁

一、父亲去世,房子应该归谁

1、父亲去世,房子属于父亲个人财产的,留有遗嘱的,房子按遗嘱上的规定分配;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要先将房子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遗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产分割的程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的处理和分配大致是按如下步骤进行:

析产

析产,是指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1、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3、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遗产的分割

遗产分割应注意把握以下原则: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保护其他人合法权益。

不是所有的财产都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的,在遗产继承中,首先要做的就是确定遗产的范围。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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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不能离婚的情形有哪几种 第一,夫妻感情并未破裂 这里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仅仅是真正的夫妻二人感情没有破裂,也包括虽然破裂了但没法提供证据证明的情况。离婚与否,法院只依据夫妻感情有没有破裂。查明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无法查明或没有破裂的,不准离婚。 第…

哪些是属于遗产

一、哪些是属于遗产

1、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属于遗产,遗产包括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财产与遗产区别在什么地方

财产与遗产区别在于: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财产是指拥有的金钱、物资、房屋、土地等物质财富:国家财产、私人财产,具有金钱价值、并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的总称。大体上,财产有三种,即动产、不动产和知识财产(即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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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一、民政局办离婚手续流程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离婚登记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遗产给孙子是否算遗赠

遗产给孙子是否算遗赠

1、遗产给孙子不一定算遗赠,如果是定立了遗嘱的,是遗嘱继承而不是遗赠。遗赠是被继承人将生前的财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要求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孙子如何继承爷爷遗产

1、孙子不属于爷爷奶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或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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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轨离婚怎么不用冷静期 1、出轨离婚案不会给予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去协议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

订立自书遗嘱注意事项

一、订立自书遗嘱注意事项

订立自书遗嘱的注意事项有:

1、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自书遗嘱认应当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自书遗嘱不得违反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意思表示真实。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怎样的遗嘱才有效

遗嘱有效的条件如下:

1、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必须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和胁迫的情形;

3、遗嘱内容合法,不得伪造或篡改;

4、遗嘱处分的是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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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明出轨的证据有哪些 1、证明出轨的证据有: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等。且前述证据材料,必须以合法手段取得,内容也不得违法或侵犯他人隐私,否则不予适用。 2、法律依据:《中…

遗嘱签字有疑点能否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一、遗嘱签字有疑点能否可以申请笔迹鉴定

1、遗嘱签字有疑点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由当事人向专业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会制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然后按照程序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

2、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笔迹鉴定的检验内容有哪些

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3、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4、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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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时需要带具体哪些证件 1、离婚时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为:夫妻采取协议离婚方式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采取诉讼离婚方式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

老人的遗产怎么分配

一、老人的遗产怎么分配

1、份额均等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这里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遗产分配达到均等很难掌握。但经各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多尽义务者多分;少尽义务者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4适当照顾的原则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按具体情况可以多分点遗产。

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的继承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签订协议,扶养人应当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在其死亡后转移给扶养人。这种方式主要发生在老年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距离确定顺序。

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其次,继承顺序和份额。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最后,关于遗产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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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第一个证件材料,身份证。 如果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个证件材料,户口本。 1、户口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准确无误,并且与身…

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应吗

一、自书遗嘱有法律效应吗

1、自书遗嘱应该注意的问题:

(1)遗嘱人应亲笔签名;

(2)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3)自书遗嘱允许遗嘱人涂改、增删、订正;

(4)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遗嘱存在欺诈、胁迫情形;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立的遗嘱;

4、伪造的遗嘱;

5、订立有效遗嘱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中只能处分当事人自己的财产

因为是遗嘱,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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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什么 该带的诉讼材料,如身份证、答辩状、证据原件一定要带齐。法院一般让当事人做的陈述,最好前提写好,开庭一边看,一边说。由于原、被告所处的角度不同,准备的陈述材料也不同。作为原告,在陈述时,应尽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以及事实陈述清楚,…

遗产存款如何处理

一、遗产存款如何处理

1、遗产存款的处理:对于遗产存款,可以采用的程序有三:遗嘱,诉讼,公证。被继承人有遗嘱的,经公证或者法院裁定后,可以采用,按遗嘱办理遗产继承。各继承人间可以起诉其他继承人,要求法院定纷止争,判断遗产归属。相关继承人去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手续。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被继承人存款遗产转移合法吗

1、被继承人存款遗产转移一般是不合法的,如果转移存款的人有继承权,是取走的属于其应得的合法遗产份额是合法的;如果是转移了其他继承人可以继承的份额,可以要求其进行返还。

2、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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