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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后死者的遗产怎样继承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死者的遗产怎样继承

1、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继承的规定如下:

(1)首先要对遗产进行认定。如果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遗产的一半应当分给未死亡的配偶,再对剩余的遗产进行分割。

(2)如果订立了遗产的,按遗嘱约定由遗嘱继承人取得遗产。

(3)如果法定继承遗产的,按法定继承人按以下顺序继承遗产: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二、遗产继承份额怎么确定

根据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死亡的,首先要对贵州进行认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由未死亡一方取得一半遗产,再对另一半遗产分割。如果订立遗嘱,按遗嘱约定由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法定继承的,按顺序继承遗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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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夫妻分居探亲假有吗 1、有的。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

有哪些情况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一、有哪些情况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2、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才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3、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少分;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我国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包括: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2、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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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遗产如何处理 1、股票遗产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如果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继承人应当先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后到证券公司办理转户手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不想给继子遗产是否可以

一、不想给继子遗产是否可以

1、不想给养子遗产可以。被继承人在生前有自由分配自己遗产的权利,因此可以设立遗嘱,不让养子继承。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的原因有什么

1、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另外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作出,危急情况结束后,遗嘱
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遗嘱,否则所立的口头遗嘱失效。失效遗嘱所涉遗产依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

2、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

遗嘱同其它民事行为一样,对主体资格有一定的要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作为一种民事行为,遗嘱是以立遗嘱人能进行有效的意思表示为前提,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均不有效表达自己的意愿,形成有效的意思表示,因而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确定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是以遗嘱人订立遗嘱时为准。

3、遗嘱的客体存在瑕疵而导致遗嘱无效

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等到遗嘱生效时,遗嘱中所涉及的财产如果有瑕疵(即包括实际的毁损也包括权利的瑕疵)那自然不会产生遗嘱人在遗嘱中希望达到的法律后果。实际的毁损容易理解,即遗嘱要处分的物已经灭失、不存在,自然也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

4、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遗嘱无效。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遗嘱违反此条规定,则遗嘱中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法院会首先
划出无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的继承人应享有份额。然后再对剩余的部分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5、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必需要件之一,如果立遗嘱人受到外力胁迫或受他人欺骗而订立遗嘱,事后立遗嘱人又有证据证明胁迫、欺骗情形的,法院会认定该遗嘱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对“不想给养子遗产是否可以”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被继承人在生前有自由分配自己遗产的权利,因此可以设立遗嘱,不让养子继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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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抚恤金算不算遗产 1、死亡抚恤金不算遗产。死亡抚恤金是指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而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且遗产包括财产及财产性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

遗产分割协议生效时间是多久

一、遗产分割协议生效时间是多久

1、遗产分割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遗产分割协议是指应当依法继承遗产的继承人与当事人就遗产分配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一旦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就遗产的分配问题达成协议,应以书面形式确定,以避免将来发生纠纷。

2、遗产分割协议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继承人及其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职业、与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

(2)被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死亡时间、地点等。被分割遗产的名称、数量和地点。

(3)具体细分计划。这部分应该是详细和明确的。

(4)遗产生前有债务的,协议应当载明各继承人的债务份额和清偿方式。

(5)遗产分割后的交付方式、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

(6)继承人之间有放弃继承权、放弃遗赠、死亡等特殊情况的,也应当写明。

(7)其他相关事项。

(8)最后,建议注明“本协议经公证后生效”,并注明“本协议各方各持公证处多少份,以保存一份”。

(9)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或按下指纹,并注明协议日期。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二、遗产分割的原则

1、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物尽其用原则;

3、份额均等原则;

4、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5、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6、适当照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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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儿子一女儿离婚会怎么判? 离婚时有两个小孩的,法院一般会判一人抚养一个。如果双方对于孩子抚养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不能对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

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2、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才应该不分或少分。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3、不均等分配时可以少分;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5、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我国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原则包括: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2、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3、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方法处理。遗产如果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既不属于被继承人个人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他人(包括子女)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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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配偶去世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1、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份额相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同,且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顺序,优先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继承中,原则上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继承,但没有指定的,则全体继承人均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丈夫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1、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3、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如果配偶生前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此时需要严格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继承遗产,而遗嘱中明确说明了每个继承人的继承比例的。

一般来说,在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遗产的份额应该是均等的。如果满足一定条件的特殊情况下,可以对生活有一定困难的遗产继承人给予照顾,多分配一些份额的遗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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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亲去世后财产怎么分配的 1、父亲去世,应将其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遗产。 2、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 3、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二顺…

私生子是不是能继承遗产

一、私生子是不是能继承遗产

1、私生子能继承遗产。私生子在法律上称为非婚生子女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私生子怎么继承财产

1、和婚生子女地位平等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在继承的地位上也是平等的,也就是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2、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定继承应当按照一定的顺序进行,而配偶、父母、子女排在第一位,非婚生子女因为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继承权,所以也属于这里所说的子女范畴,应当首先获得继承。

3、可以遗嘱继承

我们都知道,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如果立了遗嘱并且经公证而有效的话,那么遗嘱就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执行,在遗嘱继承完成后还有剩余财产的才进行法定继承。

这样的规定也适用于非婚生子女,当被继承人有效地立下遗嘱把财产交给非婚生子女继承,那么非婚生子女就能按照遗嘱直接继承,不受法定继承的限制。

私生子可以参与遗产分配,我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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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范围大致包括

一、遗产的范围大致包括

1、遗产的范围大致包括公民合法所有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其他合法财产。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子女;

(2)父母;

(3)兄弟姐妹。

2、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6、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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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继承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财产分配的顺序是什么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5、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6、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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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多年父亲去世了房产归谁

1、
父母离婚多年,父亲去世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房产继承公证费收取标准具体是什么

1、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2、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据房子的情况不同而定)。

3、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 元。

4、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低收费200元。

5、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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