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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夫妻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就可以提出离婚,但是即使双方都同意离婚,也依旧会有离婚冷静期作为双方的最后保障。

这期间双方可以将离婚问题、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谈妥,签订离婚协议,双方亲自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前往任意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离婚协议上务必写明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订立。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1、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信息

2、协议的背景陈述

3、协议内容。协议的内容一般也分为三个部分: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就协议内容分别讲解:双方自愿离婚
双方必须在协议书上明确注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自愿离婚。其他离婚原因,如一方出轨等,写不写均可。双方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则必须写明,否则无法办理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我们团队,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起诉解除婚姻关系。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重大过错的,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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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在离婚开始一个月冷静期了吗? 现在离婚开始一个月冷静期了,《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

在离婚中离婚冷静期是否需要?

一、在离婚中离婚冷静期是否需要?

离婚中需要离婚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协议离婚会有30天的冷静期,在30天内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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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冷静期开始执行了吗?

一、协议离婚冷静期开始执行了吗?

协议离婚冷静期现在已经开始执行了,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政局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申请。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三)、审查和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补救方式。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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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买房是怎样的

  关于买房的政策,我们大有了解,已婚未婚购买房子的购买政策以及数量都是不一样的,在供房紧缺的地方,对于购房来说,更是严格控制,那么处于离婚状态的人不知道如何下手。接下来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关于成都离婚买房是怎样的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一起往下看。

  一、成都离婚买房是怎样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后多久才可以买房,也就是说是自己随时都可以购买,但是在这个之前,自己离婚分割的房产必须要有比较清楚的结果,因为这个关系到之后的首套房问题。

  1、流程简介

  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条件:

  (1)当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要看在婚姻存续间,是否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有购买房产的经历,如果是共同还贷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

  (2)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

  

  二、成都买房条件

  1、未婚:需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都需要),需要提交成都市1个月的社保,或者是缴纳税费相关证明。如果户口是外籍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公安局证明和本城市1年以上的相关工作证明。

  2、已婚:夫妻两个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包含小孩的户口簿),提交成都市1个月社保,或者是税费缴纳相关证明。如果是外籍户口,需要提供两个人的护照,公安局证明和本城市1年以上的相关工作证明。

  三、买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政策

  按照成都市最新的买房政策,目前买房主要满足:

  1、如果在成都购买房子,买房者需要有买房所在地区的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没有满二十四个月想买房子,需要有十二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或者是户口不在当地想买房子,需要缴纳二十四个月社保以上才可以买房。

  2、在成都市十一区购买商品房或者是二手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购房者需要当地户口,户口不在的情况下,需要社保缴纳二十四个月以上。

  3、如果在成都市其它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者是二手房。购买人需要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成都市户口,需要连续缴纳社保十二个月以上,就可以购买房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成都离婚买房是怎样的问题的详细解答,在离婚的状态下,我们购买房子的政策和未婚是差不多的,不过可能有个别细节上的差别,我们是可以去关注当地的政策。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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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法院离婚有冷静期吗? 去法院离婚是没有冷静期的,是否有冷静期要根据选择离婚的方式而定,“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所有的离婚情形,发生家暴或婚内出轨现象,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到法院去离婚的话,就没有所谓的“冷静期”适用问题。立法者在规定很多制度时,会对多种利益有…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很多想要离婚的夫妻,尤其名下拥有共同购买的房产,所以导致分割的时候产生纠纷,其实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也是有具体规定的,那么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分割交税吗

  1、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税的。如果是离异住房分割时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而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文件第五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20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离婚房产分割的税费往往是不需要缴纳,因为这并不是属于买卖等等房屋交易,只是夫妻离婚的时候经过分割而已。

  二、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是怎样

  男方:×××(简称a),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简称b),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儿子)名×××。现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夫妻共有的房产分割情况约定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为双方婚后财产,作价×元,产权归(男、女)方,(男、女)方补偿对方差价×元,房产分割后剩余贷款由(男、女)方自行承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协助对方在×日之内办理产权变更等各种手续,(男、女)方应在x日内向对方支付房款x元。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不支付部分10%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房产分割分配的原则是平等分配,但不能损害房产的实际实用价值方式。对于房产的分割,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以对房产进行分割,即约定房屋的楼层归属,或者是房间归属,共同使用需要分割的房产。

  (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

  (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对于房产分割分配的问题,原则是平等分配,但不能损害房产的实际实用价值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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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冷静期确定实行吗? 确定。 从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颁布开始,就意味着离婚冷静期确定实行了。民事主体当事人要申请协议离婚时,就必须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不打算离婚了,那另一方除提起诉讼离婚外,没有其他办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

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怎么计算

  在离婚的过程中,离婚的一个房产的分割是比较重要的,因为离婚房产它是属于财产分割的一个过程,那么对于房产过户来说,它是需要一定的过户的费用的,那么这个费用怎么计算呢?接下来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带来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怎么计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怎么计算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二、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以上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怎么计算的相关知识,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的一个费用计算标准来计算。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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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规定协议离婚要带户口本吗? 协议离婚要带户口本,协议离婚要的材料有: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二、协议离婚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

陕西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一、陕西离婚冷静期多长时间?

陕西离婚冷静期三十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有关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三、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开庭时间,此时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当事人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当事人调解,开庭时也会问当事人双方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当事人双方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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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只是用于协议离婚是正确的吗

一、离婚冷静期只是用于协议离婚是正确的吗

这句话是正确的,依据《民典法》草案的规定,离婚冷静期适用的是协议离婚,并不适用诉讼离婚,申请离婚登记后,一方在30天内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反悔怎么处理

1、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律适用。这种协议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分割协议与身份关系有关.不能忽视的是,财产分割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基于这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发生纠纷的,同样应适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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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津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

天津市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中的第四章【离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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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结束就会发放离婚证。离婚冷静期30天后可以领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法典》对于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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