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放弃继向谁作出表示
一、继承人放弃继向谁作出表示
1、继承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二、放弃继承权有什么影响
(一)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
(二)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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