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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向谁作出表示

一、继承人放弃继向谁作出表示

1、继承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二、放弃继承权有什么影响

(一)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但在继承人死亡之前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即放弃了无偿享有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放弃,标示着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也就是说,一个没有继承权人的子女,当然就不会产生代位继承的问题了,所以,放弃继承权,也就不产生代位继承问题了。

(二)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为恢复其继承权、重新主张继承权而引发的诉讼纠纷,必经人民法院依据放弃继承权人提出的恢复继承权的理由作出,否则,继承权不能复得。

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依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继承人放弃遗产的,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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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1、在女方怀孕期间、女方分娩后1年内、女方妊娠后6个月内。 2、但是如在上述期间,男方提出离婚,法院认为却有确必要受理的,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二、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例外 1、对男方离婚…

判决遗产还债应该怎样执行

一、判决遗产还债应该怎样执行

1、判决用遗产偿还债务的,由继承人执行遗产偿还债务,但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超出遗产价值的,继承人可以不偿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构成遗产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继承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人民法院判决以遗产偿还债务的,一般是遗产继承人为被执行人,由被继承人执行遗产偿还债务,但以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超出遗产价值的,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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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将遗产留给狗是否有法律效力 1、无效。继承人主体是人而非动物。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

遗产房法院是否可以进行强行拍卖

一、遗产房法院是否可以进行强行拍卖

1、法院会不会对遗产房进行强制的拍卖,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有债务未清偿的,继承人不继承房屋时,可以申请强制拍卖房屋清偿债务。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二、遗产的债权债务清偿的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此外,在被继承人的优先债权、普通债权清偿完毕和遗赠交付以后,如果还有剩余遗产,则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遗产房法院会不会强行拍卖问题进行的解答,法院会不会对遗产房进行强制的拍卖,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有债务未清偿的,继承人不继承房屋时,可以申请强制拍卖房屋清偿债务。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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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是如何规定的

一、遗产管理人的选任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由遗嘱执行人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执行人的继承人共同推选,没有推选的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都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包括哪些

1、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劳动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私房,储蓄是公民个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公民租住的房屋(包括单位的公房)、公民以个人名义私存的公款储蓄等,均不在其内。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林木,是指依法归公民个人所有的树木、竹林、果园等,既包括公民在其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也包括公民在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荒滩上种植的归其个人所有的林木。但公民承包经营的归集体所有的果园等,不在其列。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以上就是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来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遗产执行人,由继承人共同推选。如果没有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如果没有继承人或者都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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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指定继承人谁继承遗产 1、被继承人没有指定由谁继承遗产的,按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遗产包括赔偿金吗

一、遗产包括赔偿金吗

1、遗产包括赔偿金,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2、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交通事故中的死亡赔偿金算是遗产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属于遗产。另外一种意见,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对死者继承人、扶养人丧失继承和扶养的一种赔偿,是对死者亲属的一种感情抚慰,不能作为遗产承担死者生前侵权行为产生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赔偿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二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遗产包括赔偿金,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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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有报酬吗

一、遗产管理人有报酬吗

1、遗产管理人是有报酬的。遗产管理人是: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管理人报酬从哪里收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而管理人报酬是从破产财产中支付的。

遗产管理人是有报酬的。遗产管理人是: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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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死亡抚恤金算不算遗产 1、死亡抚恤金不算遗产。死亡抚恤金是指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和经济补偿。而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且遗产包括财产及财产性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

遗产放弃可以反悔吗

一、遗产放弃可以反悔吗

1、遗产放弃可以反悔,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前,将根据法院决定是否可以撤回,如果是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将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多久不继承会失效

遗产继承不管多长时间都不会失效,继承时限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至遗产分割完毕时结束,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未分割完毕,其继承权则始终存在;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对于法定继承人来说,在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那就永远享有继承权。但遗赠则不同,依据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如果继承人认为遗产分割损害其利益的,遗产继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这里的二十年,是指最长诉讼时效。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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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的房子母亲过世遗产应该如何分配 1、父母的房子母亲过世遗产的分配:首先由父亲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人,取得房屋的一半产权,剩下的一半,母亲生前立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即母亲的配偶、父母,孩子共同继承剩余的一半。同一…

遗产执行人需要做什么

一、遗产执行人需要做什么

1、遗产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的职责是及时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为保存遗产,对遗产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二、遗嘱执行人的职责是什么

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2、清理遗产。

3、管理遗产。

4、诉讼代理。

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6、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7、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8、为立遗嘱人严格保守有关的秘密直至终身。

经过上述内容的讲解,相信大家对遗嘱执行人有了更深的了解。遗嘱执行人在遗嘱执行中的重要地位不言而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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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一、怎么处理被继承债务清偿纠纷

1、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需要向确定其债务是否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如果是的,则被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之内偿还债务,超过部分无需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1、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的范围。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个人生前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罚金以及应由他个人偿还的合法的财产性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2、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的问题。

(1)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其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家庭成员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家庭的共有财产来清偿,不能以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全部清偿。家庭共同债务中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部分应确定为被继承人的债务。

(2)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以被继承人的名义欠的债务都是其个人债务,以下两种债务虽以被继承人的个人名义形成但不应完全归为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是由于家庭由于而产生的,那么就需要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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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死了没有赡养老人是否可以分遗产

一、老公死了没有赡养老人是否可以分遗产

1、没有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但是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之下,他实际上就没有尽到这样的一种赡养的义务,所以在法律当中规定的时候是可以少分,情况严重的话甚至是部分财产,除此之外,也有一些关于期权前丧失的规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放弃继承权是否就可以不赡养老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义务不能因继承权的放弃而免除。

申办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本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经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如果被继承人死后遗有多项遗产时(如既有房产又有存款等),声明书应明确放弃继承哪一项遗产。

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时,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给他人,否则,应按接受继承办理。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老人还在世的时候有的子女并没有做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任,对于没有赡养老人老公去世这个没有关系的,因为配偶是法定继承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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