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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2021年办离婚不要冷静期行吗

一、办离婚不要冷静期行吗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那么是可以不要冷静期的,否则必须遵守法律规则,等待三十天的结婚冷静期。《民法典》生效后,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可能在经过前期艰难的谈判后,终于谈拢了,要到民政局签字了,此时不会马上领到证,而是要先回去冷静1个月。这一个月里,任意一方突然反悔了,民政局都不会发证的,在经过了30天离婚冷静期后,如果两个人都没有再反悔,双方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内一起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果有一方因私事无法去领离婚证,民政局会再次视夫妻俩为撤销婚姻,不准离婚,更不会发证!也就是说,目前,协议离婚前后要经历为期60天的反悔期。

二、诉讼离婚流程

1、起诉离婚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夫妻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女方未处于孕育期。

2、选择受理法院

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做起诉前的准备

准备以下书面材料:民事起诉状(即离婚起诉书)、原告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

起诉离婚需要证明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比如家暴,可以提供报警记录、受伤照片、证人证言、就医记录等等。比如婚外情,可以提供出轨保证书、重婚罪判决、行政处罚决定等等。

如果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等等)。为了避免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另一方转移财产,可以在起诉之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在起诉后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4、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

5、开庭前的程序

立完案后,案件会被分配给相关领域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会在某一时间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或者调解时间,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

6、开庭

原告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到庭参加庭审。

7、等待判决

在这段时间内,双方仍然可以自由协商、调解。自愿和好不离婚的,可以撤诉;对离婚涉及的各个方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

8、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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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申请办离婚需要多少时间 1、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

离婚中的冷静期该如何处理?

一、离婚中的冷静期该如何处理?

离婚中的冷静期的处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范文

甲方: ,男,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 ,女,汉族, 年 月 日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与乙方于2014
年_8__月认识,于__2014_年__9_月_23__日在_广西平南__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___性不合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各自归各自所有

⑵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邕武路山渐青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30日内办理,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于_2019年12_月_31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50000元给乙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3、债务的处理:

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4、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5、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6、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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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出轨离婚家产怎么分?

一、如果一方出轨离婚家产怎么分?

1、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新增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处理。这意味着,如果对方存在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完全可以主张分多财产,并且很大程度上能实现这一诉讼主张。因此可以说,出轨行为将能成为财产少分或不分的法定理由。

2、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这也意味着,即使不能证实对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为,若对方有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能够主张损害赔偿,并实现这一目的。

二、认定第三者的证据有哪些

现有的离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问题。

很多朋友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有效证据而心烦。

由于取证认定证据难,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曲指可数,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

有的在向法院起诉时,为主张对方存在婚外情,通常只能拿到电话清单、通话记录、短消息内容、相对亲昵的照片、证人证言,甚至堵在门外等但这些证据都属于间接证据,其证明力相对较小,一般法院不会因这些证据而认定对方有过错。

在没有直接证据支撑以及对方否认的情况下,都会被法庭否定。

所以要取证明“第三者”的证据就要找出关键的证据,否则花这么多精力和金钱去取没有实质意义的证据,是不合算的。

若是对方有第三者并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这里,证明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就成为关键。

那么这种证据可以是哪些形式,应怎样取得呢?

常见的、比较易取的证据如下:

第一、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等。

婚外情突然被自己的配偶知道,许多人出于害怕、悔过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给对方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最容易取得,也具有很大的证明力的证据;

第二、若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

当事人可以事先做一个亲子鉴定,如果孩子不是亲生,那就是“铁证如山”了。但是同时需要注意,不要伤害到无辜的孩子;

第三、照片、录音、录像等。

现在大多数人都采用这种方式,甚至不惜雇佣调查公司、私人侦探去调查取证。

这类证据如果没有通过剪辑,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不被采纳。

第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等。

此类证据因为易于伪造、灭失,效力上比较弱,因此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

第五、朋友、邻居、同事、家人的证人证言。

一般这些证人往往与双方都有关系,不愿出庭指证一方。

如果证人配合,也可能由于当事人与证人间往往关系比较亲密,有亲属、利害关系,有可能不被采纳。

第六、如果涉及到非法的两性关系,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您强有力的证据;

第七、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证据并不是分离的,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形成一个证据链,这样就能更好的被采信。

从上面看,关键是要认定过错方,以及搜索证据。上面就是律图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处理方法。如果遇到什么情况以及其他系列问题,建议咨询律图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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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条件有什么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够协商一致,是可以自行对夫妻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为了保障分割的法律效力,夫妻往往都会签订房产分割的协议书,以便事后一方反悔时作为证据。具体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方xx,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王xx,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2、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3、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4、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5、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离婚房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手续

  (1)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2)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

  2、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

  (2)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但要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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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给孩子不过户可以吗

  房子在中国人的生活中一直都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结婚时是,离婚时更是。房屋产权纠纷一直是最难协商的问题。很多夫妻由于不愿把房子给另一半,而自己一时又无法拿出足够房屋折价款,选择把房子过户给孩子。那离婚房子给孩子不过户可以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子给孩子不过户可以吗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但事实上离婚房子过户属于产权转移,如果房子不过户会存在巨大风险,涉及到房子产权的问题就无法解决。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父母过户房子给子女有几种方式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以下三种:以售卖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予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进行办理房产过户。

  1、以售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自己的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涉及到有营业、个人所得和契税三种,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

  2、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赠与过户是没有营业税的,因为赠与是被认为是无偿受赠的行为,所以需要受赠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赠与过户也需要缴纳公证费。

  3、以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继承过户与买卖和赠与相比,税费支出是低的,因为继承的房产没有营业税、个税和契税,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继承人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更名就可以了。

  三、房产不过户登记可能带来的影响

  1、未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受让方无法了解拟受让产权的状况,交易就难以成功。即使私下成交,也难以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2、未经登记的房地产因无法向贷款方提交房地产权证书,不能抵押、投典;

  3、当权利人因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非法侵害时,因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交有效的法律凭证,增加了司法实践的困难,而且有可能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4、当权利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屋进行抵押、投典,由于未对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一旦抵押人需用处分抵押物时,由于未经登记房屋他项权利,其优先受偿权不受法律保护;

  5、房屋建筑及使用情况发生的变化不及时登记,一旦遇到拆迁时,当事人因缺乏依据就会得不到有关补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房子给孩子不过户可以吗的相关介绍,由此可见,事实上离婚房子过户属于产权转移,如果房子不过户会存在巨大风险,涉及到房子产权的问题就无法解决。若你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信金国律师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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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由于房屋的价格是非常贵的,所以很多家庭购买房屋都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如果夫妻没有离婚,贷款偿还就自然不会产生问题,但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怎么还贷就成了问题,大家是否了解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按揭房子在离婚之后的办理程序需要分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结婚前一方个人首付,但是却又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而且房子登记于首付款支付一方的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议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三、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的相关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贷款买房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处理,未偿还的贷款仍需以共同债务进行偿还,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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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买的房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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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父母买的房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这个要具体情况具分析和处理:

  1、父母出钱买房,如果是全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房本写在自己一个名下,那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配;

  2、婚前一方父母出钱贷款买房,写在自己女子名下,那要看婚后谁来还款,如果在婚后还是由父母继续出资还贷,那离婚时这处房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婚后是小夫妻用一方或双方的收入还贷,那离婚时房子还判归产权持有人一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对应的增值这部分,要做为共同财产,向对方支付补偿款。

  3、如果在婚后,一方父母提供了部分购房款,通常是提供了全部或者部分首付款,无论房本在哪一方名下,房屋都是小夫妻的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则依法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不能要求返还,子女一方也不能要求根据出资比例多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婚姻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父母买的房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的相关介绍,离婚房产分配还是要看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并且还要依照房子是由谁买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就按照协议执行相关规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律依据以上规定进行判决,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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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对财产分割有分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现在房屋的价值比较高,双方都想要得到房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在判决之后需要过户的话,则是到房管局办理,那么离婚之后房产过户手续怎…

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对于房子的相关问题,自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判决的。但是,现在很多人的房子都是贷款进行购买的。那么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

  离婚后可以更换房贷还款人的。

  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贷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

  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是否同意。

  

  二、离婚房贷变更手续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三、离婚房贷变更规定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2)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的相关介绍,房贷变更的时候,需要携带协议或离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房子的产权等相关有效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房贷变更。同时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贷款买的房子,在办理过户的时候,是不需要交纳契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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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如今社会,结婚买房子是很普遍的现象,很多家庭会通过银行贷款来买房,每个家庭买房出资情况都不同,如果夫妻两个感情不和要离婚房产的分割成为一个焦点,那么具体来说,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的夫妻,一般对房产如何分割达成了协议。比如,一方取得房子的产权,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此种情况比较和谐,也就是和平分手,对财产、房产如何分割争议并不是很大,通过协商确定了房产的归属。因此,此种情况下款买的房子如何分割完全按照双方的协议。当然,恶意规避债务的除外。

  2、诉讼离婚,贷款买的房子并取得房产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存在争议,通过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中对贷款房产怎么分割是有争议,未达成协议的情况。在此情况下,首先需要法院判定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该归谁的问题。此种情况分为两种: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贷款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1)婚前贷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

  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贷款买房怎么分配,在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婚前贷款方所有,未还贷的部分视为贷款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财产支付的数额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的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归属婚前贷款买房的一方,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后贷款买房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买房的,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房产时,需要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进行分割。此种情况,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贷款买的房子归哪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的数额标准根据房子的市场价格、房产的增值情况等确定。具体分割方式有三种: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法院判决离婚贷款买房归谁,并给予另一方补偿。

  3、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未取得房产证的

  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就房屋产权归属进行审理,也不作出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后,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夫妻能共患难,不能共享福成为一种趋势,买房的困难贷款可以解决,离婚房产分割法律可以解决,心中的伤痕却只有时间来解决了。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配不是很复杂的问题,复杂的是人心。

  二、离婚债务可以归一人吗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协议离婚,离婚债务是可以归一个人的。

  1、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协议约定的时候,可以有原来的债务人继续承担。

  2、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协议时,最后让债权人确认协议中的关于债务处理问题。

  3、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债务,在协议离婚时,将原来债务人的债务约定由另一方承担时,也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三、离婚时女方应争取什么

  离婚时,女方想获得最大利益,就要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而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自己生活较困难。《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要视具体情况决定,比如说买房的出资情况,贷款是否还清等等,如果实在不清楚,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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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还没还清过户登记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离婚房贷还没还清过户登记是否会受到影响?

离婚房贷还没还清过户登记会受到影响的,过户之前一般需要先偿还房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综上所述,离婚时要想办理房产证的过户登记,双方得先想办法结清楚未还的房贷,因为在房贷还未正式还完的情况下,双方还未正式拥有房子的产权,房产的过户登记有可能会影响到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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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中的过错赔偿条件有哪些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