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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的分割,添加姓名这种行为应当是是一种赠予的行为,所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离婚判决生效,一般要经过如下阶段: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如果没有公告送达等事件的发生,整个过程将经一年的时间。

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

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很多的人可能在没有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了房屋,在结婚之后想要加上配偶的姓名,这完全是可以的,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加上姓名之后,就是属于对对方的一种赠予行为,之后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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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何通过分居离婚 离婚的条件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离婚的理由。 这条法定的离婚理由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可。因此,分居两年并不会自动离婚。两个必须要件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夫妻分居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

离婚办理按揭流程是怎样

  对于离婚来说,离婚往往关系到房子的一个处理,对于房子的处理来说,因为有的房子它是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所以说需要对按揭贷款做出相应的一个改变,那么离婚办理按揭贷款,他的一个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带来离婚办理按揭流程是怎样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办理按揭流程是怎样

  先解除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才能办理更名更名过户手续。携带所需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

  1、深圳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证。

  4、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自愿履行离婚协议书、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应共同申请;单独申请的,除提交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外,还应提交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5、房地产为福利房的,还应提交市(区)房改部门的变更批复及清单。

  6、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1、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三、离婚后按揭房怎样过户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办理按揭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知识,如果需要对房子进行相应的一个划分的,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房子的划分。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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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海珠区离婚协议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书 甲方:______,男,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女,汉族,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址:______,身份证…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什么意思

财产继承权的放弃是什么意思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作出不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是继承人对个人权利的一种处分方式,是一种取决于个人意志的无条件的、单方法律行为。

我国《继承法》第25条第1款前项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这一规定表明,放弃继承只能以明示的方式,并且要在遗产分割之前作出。在遗产分割之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在遗产分割之后作出放弃的,则不是放弃继承权而是放弃应得的遗产的所有权了。

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放弃了继承权,自不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负担清偿的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继承人可以因此而不履行法定义务。比如,负有扶养、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即使放弃了继承权,对被继承人生前因生活、就医所形成的债务,仍应在自己的义务范围内负担必要的偿还责任。又如,继承人不得以放弃对已故配偶的遗产的继承权为由,规避对双方子女的抚养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继承法》的“意见”中指出:“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根据我国的审判实践,都认为放弃继承权的效力应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无论在遗产处理前的什么时候宣布放弃继承,都有溯及到继承开始时的效力。继承人已经放弃了继承权,是否允许翻悔,我国司法实践中,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执行《继承法》“意见”,遗产处理前或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财产继承权放弃,是一种意思表示,一旦作出,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反悔,放弃了继承权,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也不会有偿还义务。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信金国律师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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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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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怀孕5个月可以离婚吗? 怀孕5个月不可以离婚,但是离婚由女方提出或者协商离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怀…

离婚为什么要提前一个月预约?

离婚是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预约的;但需要提前三十天登记。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现夫妻双方离婚的话,那么一定要提前三十天之内到婚姻机关登记,如果在此时间之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都是可以撤回此登记,但如果在三十天之内没有申请撤回,也需要在届满之后的三十天之内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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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离婚与真离婚有何区别 虚假离婚与离婚的最大区别就是其虽然履行了离婚的程序,但欠缺离婚的条件。具体如下所述: 所谓假离婚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的个人目的,相互约定暂时离异,待既定目的实现后再复婚的违法离婚行为。如夫妻双方为逃避计划生育政策而多生…

离婚后孩子满18大学费用谁出?

一、离婚后孩子满18大学费用谁出?

离婚后孩子满18大学费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孩子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尚在读高中不能独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学时只要年满18周岁,父母没有强制抚养的义务,基于自愿原则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的,法律并不限制。其次,各个省份有的有地方规定,根据具体情况仍然判决父母视情况给予尚在大学读书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

再次,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到独立生活为止。那么只要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约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主张一方履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抚养费支付的金额?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孩子十八岁就代表着已经成年了,只要孩子已经成年,那么父母就没有再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但如果孩子还在读书还没有完全独立,那么对于父母来说就需要继续支付这笔费用,因而就会由父母来进行协商,这样才能保障到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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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证字号什么意思,怎么解释呢? 1、离婚证字号开头的L代表了中文离婚的拼音首字母。 2、随后的数字一般是代表了离婚所在地的省份,城市和区域。如果是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登记的离婚证,那么应该与身份证的前几位是一样的,比如身份证是310106,代表了户籍所在的省…

没离婚女方生孩子能查出来吗?

一、没离婚女方生孩子能查出来吗?

1、没离婚女方生孩子能查出来,未离婚和别的女人生了小孩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又与他人领了结婚证、或是以夫妻名义同居,而不管是否已经生了小孩。

2、如果只是生了小孩,但没有与外面的女人又领结婚证、或是与外面的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就不是重婚,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违反法律中关于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是为一般过错。

3、关于孩子抚养权:如果孩子还在2周以下,归女方抚养、男方会抚养费;如果已经2周以上,看男、女哪一方的条件好就归哪方抚养。

二、重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同居不等于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是享受同等待遇的,但是如果是还没有离婚就和他人生孩子是一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是需要受到谴责的。同时,情节严重的,还是有可能构成刑事法律中规定的重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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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经离婚后如何复婚的?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程序差不多,如下程序: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对继承人有什么要求吗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人有什么要求吗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继承权必需具备

(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

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信金国律师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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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和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事实,如父母健在,子…

离婚后爸爸成黑户影响孩子吗?

一、离婚后爸爸成黑户影响孩子吗?

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在《征信管理条例》中对不良信用记录的展示期限有个规定是五年时间。即银行不得采用五年前的信用信息。所以,上了黑名单的朋友们需要花几年时间耐心养自己的信用了。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有:不能办信用卡。不能申请贷款。限制网购奢侈品。限制乘坐交通工具。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限制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二、夫妻离婚后多久征信就互不影响了?

夫妻离婚后,双方的征信其实就已经互不影响了。征信中的不良记录是本人造成的,原则上来说与他人无关。只不过结婚以后,申请信贷业务的话,夫妻两人会作为共同借款人,这时候对方征信不良,对于自己申请信贷业务是有影响的。

另外离婚后,买房还会受到当地政策的约束,有时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才可以贷款买房。

三、父母犯罪对子女有影响吗?

父母犯罪会影响子女政审。将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军、公务员考试、报考军校、报考警校、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审,政.审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九条第八项 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新兵除执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外,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征集:(八)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被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公务员的政审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4、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父母成黑户,对于孩子来说是没有任何的影响,对于黑户只会针对于个人,不会因此而影响到自己的子女,但对于存在黑户的人,那么在办理贷款或者是申请银行卡时就会有限制。所以,个人的征信是特别重要的,一定要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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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哺乳期离婚程序是怎么样的? 哺乳期离婚程序首先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来到民政部门来进行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

无人继承的股权公司就可以随意回收吗

一、无人继承股权公司就可以随意回收吗

我国《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取得该遗产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应在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遗产因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若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请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如果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无其他继承人且无遗嘱赠予,公司现有股东可以受让该股权,或者以公司名义收回该股权之后再行认购,股权重组。办理股权工商变更事宜,建议到当地工商机关咨询。

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四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二十八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三十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上述就是小编为各位读者对“无人继承的股权公司就可以随意回收吗”问题进行的解释,根据遗产法规定,没有继承的股权可归公司所有,公司可进行回购或者由其他股东进行认购。如果各位读者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来信金国律师网进行,你会得到满意的咨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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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未婚生育两个孩子如何离婚 没结婚证不用办理离婚手续,可直接分开就行了。财产与子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法院。 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法院解决。一般会以孩子利益为主,看夫妻双方的生活条件而定。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

苏州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一、苏州离婚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另外,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办理流程是怎么样?

第一步:双方携带材料到受理机构;第二步:工作人员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并书写日期;第三步:工作人员查验证件和材料;第四步:双方填写、核实《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第五步:夫妻双方应当由登记员见证,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并书写日期;第六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第七步:领取《离婚证》。

三、办理离婚的注意事项

1、《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签名并按指纹。

2、网上预约需提前2至30天,涉外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功能暂不开放。

3、男女双方至少一方户籍在江苏省,方可网上预约。

经营婚姻实属不容易,夫妻双方感情出现破裂,理应是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的离婚决定,同时离婚协议书的签订更加要谨慎,特别是对于财产及孩子抚养等的处理,一旦作出,对自己对他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具有法律效力,便不能更改。途径解决问题。最后得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凭此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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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江州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法院对双方争议地被继承财产——房屋依法进行了分割,但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单位按规定发放的抚恤金却认定为不属于遗产而不予审理和判决。 王*祥(男)与杜-绍粧(女)是原告王*民、王*民、王*娥、王*云的父母亲。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