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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冷静期协议可以改吗

一、在离婚冷静期协议可以改吗?

在离婚冷静期内可以修改离婚协议,但修改离婚协议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离婚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事实上,虽然我国法律制度新增了离婚冷静期的相关条款,但是,双方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时,婚姻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会直接扣留下离婚协议书及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随时随地都能修改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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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很多房产继承纠纷案件都是由房产继承顺序引起的,法律规定的房产继承顺序与继承法规定的一般遗产继承相同。 《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

离婚之后房产过户手续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对财产分割有分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尤其是现在房屋的价值比较高,双方都想要得到房产,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在判决之后需要过户的话,则是到房管局办理,那么离婚之后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之后房产过户手续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2、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费用

  离婚房屋过户费用需要咨询当地房管局,各地规定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后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

  1、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2、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三、一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法律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具体分析如下: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起诉离婚:

  1、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时,须在离婚诉讼中提出;

  2、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亦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协议离婚:

  1、若已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院不予受理;

  2、未放弃的,可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之后房产过户手续等知识,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在离婚之后涉及到房屋过户的,需要双方携带相关资料共同申请办理,同时要提交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文书,到房管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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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过错方要赔偿多少钱 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

现在河南有离婚冷静期吗?

一、现在河南有离婚冷静期吗

河南是由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三十天,婚姻冷静期一般就是指离婚冷静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权益与义务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无论是河南还是其他省份,近几年来离婚率均有上升趋势,离婚往往因为一时冲动而提出,缺乏冷静的思考,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为了避免这类情况,减少离婚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了三十天的婚姻冷静期,也给想离婚的人提供了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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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中哪些条件可以拿赔偿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

民法典中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一、民法典中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都是由双方协议处,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哪些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都是由双方协议处,协议不成的,具体的规定如上。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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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彼此的房产都会选择留给孩子,这也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做出的选择,这也是父母给子女的一个补偿,但是这时候孩子还很小,很多人都会担心可不可以,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可以吗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房子留给…

离婚贷款房产过户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般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直接的存款,分割起来是比较容易的,如果是房屋的话,在分割的时候会麻烦一点,房屋归属某一方之后,需要办理过户才可以,现在大部分人都是贷款买的房子,那么离婚贷款房产过户是怎样的?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贷款房产过户是怎样的

  如果是男方按揭买的房屋,则房产证上即是男方的名字,虽说结婚期间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后,如果房产归属女方,就需要将房产证名字过户到女方名下。

  据了解,对于离婚房产,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单方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1、双方协商决定。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即是一方无过错的应该多分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三、如何写离婚协议书

  在离婚协议书中,我们除了一些基本个人概括,例如:姓名、年龄、性别、个人居住地、结婚证编号等,还应当正确书写出下列内容:

  1、双方的离婚,完全是出于自愿;

  2、子女的抚养权的问题,在离婚之后由谁抚养,谁需要支付抚养费,支付的方式;

  3、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包括家中的物品、现金、债权等分割情况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情况;

  4、其他事宜

  这也是协议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例如:住房问题,如果因为离婚,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和双方认为有必要列出的内容。不少家庭对法律的了解的有限,为了更好的保障个人的合法权利,也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自己,避免出现因为个人情绪问题而感情用事,造成后悔的情况,建议不清楚法律的朋友们,可以去咨询像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也可以由律师根据我们的自己的意愿代写。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贷款房产过户是怎样的等知识,综上所述,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需要把有贷款的房子过户给某一方的话,要携带相关资料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办理析产登记的过程并不复杂,如果不太明白的话也可以先到房管局咨询清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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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

离婚拆迁房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时一般都会涉及到很多财产问题,婚前财产、婚后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问题能够协商解决的话就最好了,不然就只能诉讼解决。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离婚拆迁房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拆迁房分割是怎样的

  为拆迁房而结婚,离婚房产的分割要根据房屋所有权取得的时间进行确定。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买房假结婚,离婚时后怎么办

  如果为了买二套房而跟一个无感情基础的人假结婚,即便之前有私下约定,也很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毕竟”假离婚”只牵扯到夫妻双方,而”假结婚”则牵扯到外人,要十分谨慎。

  有些人采取在登记时一方放弃产权的做法规避风险,但也存在登记时对方反悔的可能,某种情况下,如果你对结婚对象不够了解,如果结婚之后对方对外负债的,将会由夫妻共同归还,这个风险也不容忽视。

  总之,为买房而假结婚的方式既不提倡也是不可取的。如无特殊约定,在离婚后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对方心存不轨,则很有可能令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法律上也不存在”假结婚”或”假离婚”的说法,离婚时房产分割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纠纷处理机制也十分复杂。

  三、农村自建房离婚怎么办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拆迁房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婚后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要看双方婚后实行何种财产制,以及是否有关于所购房屋产权的约定。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信金国律师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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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注意事项包括有哪些? 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 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 其三,良好的夫妻协议,虽然可能无法协议,但尽力去尝试总是好的。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

  我们知道现在买房有很多的限购政策,很多家庭只能够购买相应套数的房子,所以很多人就会想要离婚后再买房的办法,很多人离婚够后买房就是为了能够多一套房子,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

  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是个人权利。

  (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2)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的话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

  (3)如果你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干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缝隙,即银行在审阅时,关于婚姻关系存在离婚之后他们肯定是不再一起生活了,原本在结婚的时候女方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到男方家里,离婚的时候也要将这些户口给迁移出去。

  二、离婚后女方户口怎么办

  1、另立门户

  由于各地对户口政策的规定存在差异,所以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为地点、时间不同,而存在差异。通常,在拥有独立房产的情况下就能对户口进行办理了。倘若是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离婚,还需要凭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办理所需要的手续:拿着户口簿,去当地的派出所户籍处。派出所户籍处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中找到你的户口,并把你的户口注销。在把户口注销之后,再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进行落户,例如,向当地派出所户籍处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就能够把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2、再婚后再迁

  倘若离婚后再婚,能够在离婚后把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在将户口迁出的过程中,所需要的证明和手续,除了参照上文中的内容之外,还需要对当地的细则和户籍政策进行充分的了解。

  3、不迁出户口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女方可以把户口迁出,也可以继续将户口留在男方处。这样规定的原因是因为,夫妻在对离婚手续进行办理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在这里大家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倘若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要求的话,那么女方就一定要把户口迁出。

  三、假离婚买房的风险

  风险一:弄假成真是最大的风险

  “婚姻是神圣的”早已是一种共识,然而,近年来中国楼市中为了买房卖房而导致“离婚潮”频现,让婚姻丧失了神圣感。可能有人会说这是一种“假离婚”,不影响夫妻情感和真实婚姻关系,但“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例子不胜枚举。

  假离婚虽然是夫妻签虚假的离婚协议,但当事人觉得它是假的,法律可不这么认为。因为只要夫妻俩表示自愿离婚,对财产和子女等问题达成协议,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就是真实的,而且很难被撤销。这就是很多人弄假成真的原因所在。

  风险二:“真离婚”之后可能会覆水难收

  假离婚之前,夫妻俩通常都会承诺买了房就复婚。可一旦办完离婚手续后有人反悔,离婚基本上就已经到了覆水难收的境地。即使当事人可以向法院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配财产,但却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当初受到了胁迫或者欺骗,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然而,要证明这些该有多难啊!为了达到买房的目的,故意设计假离婚的夫妻往往会签一份内容特别明确、没有争议的离婚协议,把财产问题处理得既彻底又干净,生怕露出马脚,给买房造成阻碍。哪里会留下什么有力的证据?

  风险三:被很多人忽略的信誉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后复婚,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假离婚一旦被银行征信系统识破,将会降低信誉等级。按照有关规定,房产管理部门如果发现购房人是假离婚,其享有的购房优惠将被取消,这样假离婚者不仅得不到好处,还在信用上大打折扣。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离婚后多长时间可以买房,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什么时候买房是个人权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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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什么情况下会有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可以吗

  夫妻如果起诉离婚的,就会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很多夫妻觉得亏欠孩子,就想要把房子留给孩子,如果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共同的房子给孩子的,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可以吗的相关内容。

  一、起诉离婚房子给孩子可以吗

  起诉离婚后,男女双方如果协商一致的,可以将共同的房子给孩子。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此条规定仅是确立了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基本原则: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综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与父母的感情、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虑。

  1、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岁以上八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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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农村房屋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那么农村房屋在离婚时分割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因为农村房屋和城市的商品房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所以很多人不清楚离婚后农村房屋怎么分割,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

  一、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属于婚前房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

  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二、离婚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相关部门的决定书,购房合同书,如果需要公证的,需要提供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过公证的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如果有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三、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缴税吗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税的。如果是离异住房分割时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而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

  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的经济水平还比较落后,房屋是夫妻的主要财产。夫妻离婚时,农村房屋的分割不仅仅是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处分权问题,还可能涉及到国家对农村房屋、宅基地的法律限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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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

3、三是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过错行为导致了损害事实的发生。这种因果关系是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

4、四是离婚的发生且损害赔偿请求权人无过错。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规定,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显然,第三者不能成为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这是因为,第三者不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如果无过错方诉讼第三者,那就是另外一种法律关系,而非离婚之诉。这是离婚损害赔偿侵权责任的特殊要求。只有离婚的发生,无过错方始得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无离婚事实的发生,离婚损害赔偿就无从开始,同时要求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人必须无过错,本人如有相同的过错行为,则过失相抵,不得要求损害赔偿。

二、离婚时过错方赔偿标准怎么认定

1)过错程度

过错程度可以通过过错方侵权的手段、场合、次数和持续时间等反映。这些具体情节反映着其主观恶性的不同,不同情节所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所应受到惩罚的程度也不同。例如,过错方肆无忌惮的重婚、与他人同居或经常通奸,屡次劝诫却不思悔改,甚至因婚外恋情采用更加直接、暴力的方式虐待、遗弃受害人,给受害人精神和感情上造成的伤害要远远大于过错方采取隐秘的方式、存有愧疚心理给受害人造成的伤害。

2)认错态度

过错方的事后态度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如果过错方于事后积极承认错误并积极抚慰受害人,努力取得受害人的理解,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必将减少并易于克服。相反,如果侵害行为发生后过错方仍然态度蛮横,无认错之意,甚至恶语相向,暴力遗弃,则必将加重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因此,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时,要考虑到过错方态度的因素。除了金钱等物质补偿,还可要求过错方采取赔礼道歉的方式,以期更好的达到抚慰受害方的目的。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从一个方面反应过错方的态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延伸阅读:

  •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合法吗?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合法的,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 离婚过错方可以分割多少的财产?
    夫妻要是因一方过错而离婚的话,此时过错方是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也是需要在双方之间均等的分割,不存在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况。

  • 离婚过错方财产分割
    夫妻要是因一方过错而离婚的话,此时过错方是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的,但是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时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也是需要在双方之间均等的分割,不存在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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