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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如果夫妻共同买的房,或者一起还贷的,离婚是肯定会涉及房屋分割的,付出部分价值很重要。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X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离婚房产分割范本

  协议人:方xx,男,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王xx,女,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X路X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XX年X月X日在XX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X年X月X日生育儿子XXX。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方XX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三、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XX路XX小区XX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房产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房产是婚前全款购买的,就算打了分割官司,也不可能成功分割。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信金国律师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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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调解要离婚的人之间的纠纷?

如何调解要离婚的人之间的纠纷?

法院在调解要离婚的夫妻之间的纠纷通常先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和,以修复夫妻关系为主;当双方当事人仍旧坚持离婚,则会对其各自的离婚诉求进行调解,如财产分割、子女归属等。

1、一般离婚案件

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人员只做和好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一是如果是开庭调解不成的,审判人员在宣布调解结束的同时,应当告知人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审判的时间。二是如果是开庭审判中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则可以宣布调解结束,直接理入下一个审判阶段,审判人员还可以当庭宣判,或者是告知当事人宣判的具体时间。

2、复杂离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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