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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当中,双方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尤其是在有房产的情况下,由于房屋的价值较高,大部分都希望自己能够分得房子的所有权,因此闹上法庭也是很常见的,法院在遇到这类纠纷,会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那么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

  (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二、离婚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如何进行离婚房产析产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需注明财产分配情况);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需带备);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其相应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一般情况下谁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房子就可能会判给谁,同时法院还会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如果双方没有孩子且婚姻中没有过错方的话,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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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

  夫妻双方如果真的感情不和,婚姻经营不下去了,离婚可能对于大家来说都是解脱,但是离婚牵扯到的利益关系太多了,尤其是夫妻之间名下的房产,要分割的话往往会产生矛盾,夫妻双方那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是怎样

  男方:×××(简称a),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简称b),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儿子)名×××。现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夫妻共有的房产分割情况约定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为双方婚后财产,作价×元,产权归(男、女)方,(男、女)方补偿对方差价×元,房产分割后剩余贷款由(男、女)方自行承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协助对方在×日之内办理产权变更等各种手续,(男、女)方应在x日内向对方支付房款x元。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不支付部分10%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那么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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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农村房屋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那么农村房屋在离婚时分割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因为农村房屋和城市的商品房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所以很多人不清楚离婚后农村房屋怎么分割,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

  一、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属于婚前房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

  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二、离婚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相关部门的决定书,购房合同书,如果需要公证的,需要提供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过公证的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如果有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三、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缴税吗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税的。如果是离异住房分割时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而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

  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的经济水平还比较落后,房屋是夫妻的主要财产。夫妻离婚时,农村房屋的分割不仅仅是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处分权问题,还可能涉及到国家对农村房屋、宅基地的法律限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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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限房可以分割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有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出现,对于两限商品房的分割,夫妻两人如果不能协商一直的,应该怎么进行分割,很多人都不清楚分割方法,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两限房可以分割吗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两限房可以分割吗

  1、一方在婚前申请,另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两限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的范围,购房主体特定,购买价格亦具有福利性质。两限房由一方婚前申请的,房产的供应对象为一方及其父母等成员构成的家庭,与另一方无关。申请两限房的家庭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通过摇号确定具体的房屋,房屋确定后不可更改,此后履行的购房手续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等行为均系申请行为的延续,在此期间申请人婚姻状态的变动或实际付款主体、数额的不同等情况对已确定的两限房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在这种情空下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可以按共同财产分割。

  对于出资的另一方,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依据房产的首付款支付、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贷款首付比例综合考虑,予以酌定,以不超过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数额为限。

  2、婚后以夫妻两人名义申请,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价款,离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两人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会作出以下判决: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后两限房如何过户

  1、两限房离婚过户需要带齐双方的离婚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地产证、其相关的委托书。

  2、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3、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4、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三、两限房离婚分割有什么规定吗

  如果在你的妻子怀孕期间你是不能诉讼离婚的,除了双方协议离婚。两限房必须是婚后所得,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判决如下:(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两限房可以分割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两限房由一方婚前申请的,房产的供应对象为一方及其父母等成员构成的家庭,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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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

  随着我国离婚人数的增多,如何进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逐渐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在这个高房价时代,买套房也许要花费一家人大半辈子的积蓄,考虑到房产涉及金额巨大,好多有名无实的夫妻也不敢轻易离婚,如果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

  1、诉讼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据此,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只会判“使用权”,而不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不过法律也同时规定,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夫妻在离婚房屋分割纠纷上难以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法院是不会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分割的。这是因为,离婚时对房子进行分割,就是对房子的产权进行分割,但房屋产权的分割必须建立在房屋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那就是离婚时分割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必须有产权证证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离婚分割房屋时,房子没有产权证,那么法院就无法确定所争议的房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无法对房屋进行分割。

  2、协议分割

  虽然夫妻在房子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离婚时是不可以诉讼分割的,但是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只要房子确实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那么夫妻就可以通过协议方式予以分割。

  当然,对于夫妻来说,解决离婚房屋分割问题最保险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先补办房产证。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既可以诉讼分割房屋,也可以协议分割房屋。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房产部分的

  《新婚姻法》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所得,除孳息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注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的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项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新婚姻法》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

  《新婚姻法》第七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三、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需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需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例如,夫妻双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离婚时就不得分给另一方所有。又如,一些合伙经营的企业,在合伙人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擅自分割合伙财产,而是要先从合伙财产中分出该夫妻合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的相关介绍,可以看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进行分割产权的,只会分割使用权。为了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最好还是及时补办房产证,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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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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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

  2、提交取得的房屋权证,以及夫妻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等资料。

  3、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书》。

  4、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或测绘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证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权证上。

  6、收取费用,比如登记费,由房产取得方缴纳, 80元/套;书证费,10元每本;印花税,5元每本。

  二、双方父母出资的离婚共同房产分割

  (一)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应当处理如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 第(三)项的规定内容。

  (二)一方父母婚后出资,登记在非出资方自己子女一方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应认定为向双方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小夫妻两人名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进行财产分割时,一方会突然拿出借条来说明,父母的出资属于借款。

  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借条上有双方的签字,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该借条是购房当时形成的真实借贷行为,那么应当作为借款处理。但是如果没

  三、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案例

  案例案情:

  小张和小李2003年结婚,于2004年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到2009年两人闹离婚。离婚时两人都要求将房屋分割给自己,僵持不下。于是小张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房屋。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双方离婚。对于所购房屋,因为双方都主张房屋所有权,所以采用竞价的方法,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数额的补偿。最后小张以160万元的竞价取得房屋所有权,补偿小李80万元。

  律师专线:

  按照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本案中该房产系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双方的积蓄购买的,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要求分割。离婚双方进行房产分割时,不是以购买时的价值认定,房产分割的价值应以处置该房产时的市价为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采用竞价的方法,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对方相应数额的补偿。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酌,可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并相应分担委托评估费用。如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申请将房屋予以拍卖,就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介绍的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流程是怎样相关内容,从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流程确定,需要先确定房子的出资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上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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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怎么办房产证怎么弄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一: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能协商处理的,按协议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三: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

  (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怎么办房产证怎么弄的相关介绍,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要注意一下财产分割的问题,要先对双方的收入和房产等情况做一个总的报告,之后根据情况来进行财产分割,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信金国律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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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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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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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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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离婚怎么分?

 

Q1:共有产权房离婚怎么分?

A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Q2: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是一样的吗?

A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是不一样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家庭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

 

Q3: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A3:依据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折价补偿。

 

Q4:婚后房子加名离婚的时候能分割吗?

A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房屋。

 

Q5:单位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A5: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福利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福利房取得的时间而定,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或者是婚前取得婚后约定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阅读:2020婚姻法财产分割标准[/vc_column_text][vc_row_inner][vc_column_inner][vc_colum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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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付装修款,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付装修款,离婚怎么分割?

 

 

男女双方为结婚买房的,就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付装修款,要是夫妻双方日后离婚的话,那么该房产如何分割呢?

 

案例简介:

 

李雷和韩梅梅毕业后就在北京打工,几年的打拼后有了一定的继续。2013年双方准备买房结婚,两人在郊区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当时价值80万元。

 

于是李雷缴纳了首付25万元,办理按揭贷款55万元。

 

韩梅梅就负责了全部的装修费用。

 

结婚5个月后,房产证就下来了,登记的是李雷的名字。

 

3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在房产分割上面,李雷认为:“这房子是我婚前出资购买的,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韩梅梅认为:“该房屋是双方为了结婚而买的,装修款是我付的,且婚后是我们共同还贷的,而且房产证是在婚后办下来的,这难道不是属于我们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吗?

 

再加上这几年房屋增值了20,没有我的装修费和共同还贷的钱,不可能增值,所以增值款我也应该分一半!”

 

双方争执不下,于是诉至法院。

 

律师解答:

 

一、房子属于李雷个人财产,韩梅梅无权要求分割。

 

该案件涉及到的房屋是属于婚前按揭房屋,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在现行司法实践中观点非常同意,即婚前按揭买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房产证,实际上是购房者婚前债权转变成物权的过程,并不是韩梅梅认为的婚后办下来的房产证就是婚后共同财产。

 

办案中,对于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李雷签订合同和支付首付后就已经取得,该房屋属于李雷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因返还给女方一半。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于婚前按揭房,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部分款项,可以理解为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

 

所以共同偿还的款项,离婚时可以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登记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婚前个人房产增值部分属于男方所有。

 

该房屋作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者对其享有收益权。

 

因为该房屋的增值,是基于男方婚前购买该房产的行为,而不是基于婚后偿还贷款的行为。

 

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取决于市场因素,而不是取决于房贷因素。

 

所以该房屋虽增值20万元,但韩梅梅是无权分割的。

 

四、装修款应根据情况适当返还。

 

韩梅梅婚前出资进行了装修,使房屋增值,该增值部分属于韩梅梅所有,在双方离婚时,应当根据情况适当折旧后取得补偿。

 

五、女方可要求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韩梅梅离婚后没有自己的住房,法律有相关规定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可以要求小刚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房产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大难点,而女性往往是弱势方,正是因为如此,信律师更希望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更多的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判定?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判定?

 

 

现代社会,因为买房的压力大,很多父母都会帮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但在实践中,就父母买房来看,其实也存在很多不同情况,比如,双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

 

因此不同的情况下夫妻房产分割的处理情况就会不同,那父母买的房子究竟如何判定呢?

 

一、《婚姻法》中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父母按照各自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如果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在父母实际出资时,没有明确表达房产性质的情况下,可以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对子女的赠与。

 

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和出资人之间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使用该规定。当然,借贷关系的证明应当在诉讼前就形成,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或者与其意思相近的陈述,是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的。

 

在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名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二、《合同法》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由此可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婚后子女买房时父母的出资以认定赠与为普遍原则,认定借贷为例外。

 

比如说,买房的时候,子女为父母写的借条表明出资额是借给子女的。

 

三、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定?

 

父母给给子女买房,离婚分割时应明确房产的性质。是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共有或是与父母按份共有。

 

如果父母出资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如果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和父母按份共有的话,那么就只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进行分割。

 

4、如果是对子女一方的借贷,则表明该房为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双方借贷,则子女离婚时需要对该债务共同承担。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会引发房产分割纠纷,所以还是建议出资给子女买房时,除非确定是将款项赠与给子女,否则,务必要要求子女或者配偶出具借条。

 

信金国律师执业近20年,处理了无数房产纠纷的案子,他知道房产分割问题对很多当事人来说是很大的一个困扰,因此,信律师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更多的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