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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后遗产怎么继承

一、儿子去世后遗产怎么继承

如果儿子在去世前留下了遗嘱,那么遗嘱将成为继承的重要依据。遗嘱是个人在生前根据自己的意愿所做的财产分配安排。在遗嘱中,儿子可以指定他希望将遗产分配给哪些人,以及分配的比例。遗嘱的有效性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签署日期、见证人等。如果儿子留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遗嘱中所规定的继承人将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

此外,如果儿子没有留下遗嘱,但他的遗产涉及到未成年子女,那么法院可能会介入并指定监护人来管理和分配遗产。监护人将负责代表未成年子女处理遗产事务,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保护。

在处理儿子去世后的遗产问题时,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存在争议或分歧,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如律师或遗产规划师。他们将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解决遗产继承的问题。

总之,儿子去世后的遗产继承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和遗嘱的内容,遗产将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是解决遗产继承问题的关键。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们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尊重法律规定,并尽力维护家庭的和谐与团结。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如果儿子死了,并且是已经结婚过的,那么儿子的财产应该是跟配偶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情况下,接下来才可以按照遗嘱或者是继承顺序继承。不过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权益,可以放弃也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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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诉讼律师费一般是多少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5000元。有财产纠纷的,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以与律师确定。 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五百元到一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

已婚子女怎么继承父母房产

一、已婚子女怎么继承父母房产

已婚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如果有遗嘱,应按照遗嘱中规定的继承人和分配方式进行遗产分配。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应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等亲属。

在进行遗产继承时,必须遵循法律程序,确保所有的权益得到保障。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或请律师协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的办法

遗产继承的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这种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在上述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和遗嘱继承,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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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主死亡房子怎么继承 房屋所有权人死亡房产的继承方式: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的顺序进行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

离婚走司法程序的过程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要到对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他同意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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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赡养老人还想分割遗产怎么办

一、不赡养老人还想分割遗产怎么办?

没赡养老人的行为不严重的,只是单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还是有继承权,只是在分配老人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没赡养老人的行为比较严重,达到遗弃程度的,应当被认定为丧失继承权,不可以继承老人遗留的合法遗产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是什么?

遗产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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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有哪些范围

一、遗产有哪些范围

《民法典》规定遗产是指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包括收入、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只有一半的份额属于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遗产财产继承人范围有哪些

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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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去世房屋怎么继承

一、户主去世房屋怎么继承

当户主去世时,房屋的继承过程可以依据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进行。如果户主留下了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指示进行分配。如果户主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

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将首先继承遗产。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存在,那么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将继承。如果没有任何继承人,那么遗产可能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户主的债务和税费也需要在遗产中进行处理。因此,在继承遗产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会计师以了解相关法律和税务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的办法

遗产继承的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这种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在上述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和遗嘱继承,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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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主要赡养人分遗产时一般会给多少

一、主要赡养人分遗产时一般会给多少

法律对老人尽主要赡养义务的赡养人可以继承的遗产比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主张多分,具体数额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可以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的分配,分配的份额可以平分,也可以由继承人之间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是什么?

遗产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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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钱请律师怎么起诉?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根据我国《法律援助制度》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申请法律援助,要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住所地的市、县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如下证明:

⑴由民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人经济情况的证明或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生活情况的证明;

⑵由申请人及其配偶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和下岗证明;

⑶由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关残疾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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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吗

一、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全部遗产吗?

独生子女不一定可以继承父母的全部遗产,除非父母有遗嘱,父母没有遗嘱的话,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和父母也全部去世,作为子女才能继承全部的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子女在哪些情形下会丧失继承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三、法定继承人之间应当如何分割遗产?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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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是否有一个月冷静期 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只有协议离婚才存在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

爷爷奶奶的遗产孙子孙女有继承权吗

一、爷爷奶奶的遗产孙子孙女有继承权吗

孙子孙女在一般情况下没有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法定权利,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孙子孙女并不在这些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但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或者爷爷奶奶生前立有遗嘱指定孙子孙女为继承人,则孙子孙女可以继承遗产。有两种特殊情况,孙子孙女可以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如果孙子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孙子孙女可以作为父亲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

转继承。如果孙子孙女的父亲在爷爷奶奶去世后遗产分割前去世,且没有放弃继承,那么父亲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其中就包括孙子孙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不赡养老人还想分割遗产怎么办?

没赡养老人的行为不严重的,只是单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还是有继承权,只是在分配老人遗产时,应当少分或者不分;没赡养老人的行为比较严重,达到遗弃程度的,应当被认定为丧失继承权,不可以继承老人遗留的合法遗产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不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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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中诉讼费谁出 关于离婚起诉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的,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原告预交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