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离婚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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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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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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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离婚怎么分?

 

Q1:共有产权房离婚怎么分?

A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Q2: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是一样的吗?

A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财产是不一样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家庭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

 

Q3: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A3:依据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折价补偿。

 

Q4:婚后房子加名离婚的时候能分割吗?

A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房屋。

 

Q5:单位福利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A5: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位福利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要依据福利房取得的时间而定,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或者是婚前取得婚后约定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阅读:2020婚姻法财产分割标准[/vc_column_text][vc_row_inner][vc_column_inner][vc_colum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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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卖房屋的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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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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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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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卖房屋的怎么处理?

 

一般而言,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因为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该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理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出卖房屋可以归结于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必须经过夫妻双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方可进行,夫妻一方未经他人同意不能私自卖出。

 

但是必须考虑善意第三人的权利,如果购买方有理由相信夫妻一方处分该房屋是经过夫妻双方协商的且相关财产转移的手续,如价款支付、等变更房产证等已经完成的,事先不知情的一方也不能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

 

相关的法律依据为《婚姻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阅读:2020婚姻法财产分割标准[/vc_column_text][vc_row_inner][vc_column_inner][vc_column_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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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的房子另一方还能不能要回?

离婚判的房子另一方还能不能要回?

 

 

Q1:离婚判的房子另一方还能不能要回?

A1:除非有证据证明判决确实存在错误,通过申请再审推翻判决,否则判决的结果就是执行结果,离婚判的房子另一方不能要回。

 

Q2: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但离婚判决书该怎么分?

A2: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提及了某些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是由于法院认为没有证据或者其他原因在判决时未涉及到这些财产,或者是法院调解解决了这部分财产的归属,判决书中才未处理这些财产。

 

Q3: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怎么办?

A3:诉讼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不服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再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而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Q4:没有共同财产离婚应该怎么办?

A4:没有财产的离婚纠纷中,和其他离婚纠纷一样,只是对财产这块不需要进行分割。

 

Q5:什么是共有财产?

A5: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

 

离婚房子归我但是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离婚房子归我但是对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离婚时白纸黑字的写在那,说好房子给对方,当等到要过户的时候,对方反悔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迟迟不肯配合过户。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

 

案例简介:

 

李雷和韩梅梅因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上约定,李雷名下的一处房产及房屋内配置的电器家具归韩梅梅所有,但之后韩梅梅一直没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房屋仍登记在李雷名下。

 

后来李雷出国,至今为止一直未回国和李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韩梅梅无奈之下只得向法院起诉,诉求该房屋所有权归韩梅梅所有。

 

案件经过: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就财产分割签订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不履行协议上签订的各项内容发生诉讼提起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案中,李雷和韩梅梅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对方都具有约束力。现韩梅梅要求李雷履行协议内容,法院应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

 

判决房屋为韩梅梅所有。韩梅梅可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要求李雷协议自己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律师提醒: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也有很多类似的案件,双方签订完离婚协议后,对方却不履行协议内容。

 

这种情况确实令人烦恼,特别是房产这种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若对方不配合过户,根本无法转移房屋产权。

 

根据《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所以要解决这类问题, 当事人一方可以持双方约定的协议书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即可。

 

如若对方还是不配合,一方可以通过执行程序办理过户。确认该案生效后再去相关法院执行部门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执行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之后即可去房管部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

 

上文介绍了对方不履行协议该怎么办的情况,但其实在日常生活中,类似的案件也有被被告胜诉的情形,只要你有充足的证据,因为法院只讲究证据。

 

所以在这个时候请律师就显得至关重要了,信金国律师长期工作在婚姻家事诉讼的第一线,通过对上千婚姻家事案件进行梳理和总结,独创了一套非常实用的“婚姻分析”模型,可以为你科学的分析与判断。

 

也正因为如此,信律师更希望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更多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摆脱不幸婚姻的折磨。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判定?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判定?

 

 

现代社会,因为买房的压力大,很多父母都会帮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但在实践中,就父母买房来看,其实也存在很多不同情况,比如,双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

 

因此不同的情况下夫妻房产分割的处理情况就会不同,那父母买的房子究竟如何判定呢?

 

一、《婚姻法》中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父母按照各自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如果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在父母实际出资时,没有明确表达房产性质的情况下,可以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对子女的赠与。

 

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和出资人之间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使用该规定。当然,借贷关系的证明应当在诉讼前就形成,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或者与其意思相近的陈述,是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的。

 

在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名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二、《合同法》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由此可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婚后子女买房时父母的出资以认定赠与为普遍原则,认定借贷为例外。

 

比如说,买房的时候,子女为父母写的借条表明出资额是借给子女的。

 

三、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定?

 

父母给给子女买房,离婚分割时应明确房产的性质。是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共有或是与父母按份共有。

 

如果父母出资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如果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和父母按份共有的话,那么就只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进行分割。

 

4、如果是对子女一方的借贷,则表明该房为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双方借贷,则子女离婚时需要对该债务共同承担。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会引发房产分割纠纷,所以还是建议出资给子女买房时,除非确定是将款项赠与给子女,否则,务必要要求子女或者配偶出具借条。

 

信金国律师执业近20年,处理了无数房产纠纷的案子,他知道房产分割问题对很多当事人来说是很大的一个困扰,因此,信律师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更多的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房子归我过户要什么流程?

离婚协议房子归我过户要什么流程?

 

 

当两个人的婚姻走到尽头时,很多人都会签订离婚协议书,在其中会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其中房屋过户也归属于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部分。

 

面对房屋过户,大多数离婚夫妇担心离婚房屋所有权转移是否免收契税,以及房屋过户需要哪些流程,是不是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明确了房子归你,就真的归你了?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离婚协议明确房子的归属人后,办理过户时是否会免收契税。

 

离婚前变更产权人的名字,是不需要支付契税等各种费用的。因为这时房子依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便以一方的名义登记的房子,同样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离婚时过户房产,是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的房产产权转让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此,如果一对夫妻能够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证书等有效文件来证明他们已经离婚,他们不需要缴纳契税和其他费用,因为离婚导致的房屋过户不是一种房屋买卖行为。

 

明确了夫妻过户房屋的收费规则后,我们来看一下,在实践中,过户需要哪些具体流程。

 

就夫妻双方之前达成的协议,带齐相关证件到房屋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同时,依照房产管理局相关要求申请办理离婚析产备案。顾名思义,离婚析产备案是一种登记程序,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通过这种程序转让他们原有的房屋份额。

 

当事人需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得话则不用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办理转绘;后到房产管理局申请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申请办理析产登记并缴费评估费,调查取证。

 

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相关协议后,对方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拿法院生效后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直接去房屋管理局进行办理。

 

如果没有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可以选择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就先前达成的协议履行协议内容,办理过户手续。

 

以上是关于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后财产所有权转移的相关知识。了解以上内容后,我相信大家都能正确处理离婚后的财产所有权转移。

 

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使得信律师深深知道,在办理离婚案件时,一定要保护好妇女和儿童的相关权益。

 

因为,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状况仍然比男性差。信金国律师认为,一定要确保妇女在行使离婚权利时不会受到经济问题的影响,所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一定全力保护妇女的权益。

 

离婚时没有房产证,怎样分割?

   离婚时没有房产证,怎样分割?

 

 

那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是还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应该怎样平等分配呢?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且诉讼时要求分割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时法院不会处理,两个人对该房产进行私下协商、分割的也没有任何法律意义。

 

根据目前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没有拿到房产证,大部分是因为房子还在还贷,所以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是不能进行分割,无论配偶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价,或是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还是配偶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贷款,只要房子没有取得房产证,法院就不会处理房产。

 

这种情况的解决办法就是,待正式取得房产证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虽然在离婚时法院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做处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贷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产证时,就可以另行起诉,来确定房产如何分割。

 

因此,当事人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可以暂时安心的住着,待拿到房产证后在确定具体的分割。

 

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在离婚时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产,法院也不会处理。实践中,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当事人将另行提起诉讼。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中止审理案件,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裁定結果,对夫妻双方现有一部分的房子展开分割。

 

在离婚时,法院分割财产有以下几点原则需要注意一下:

 

一、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所有权。

 

具体表现为:丈夫或妻子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方面享有平等权利。如果夫妻共同财产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被处置,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

 

夫妻为了日常生活必须对夫妇的共同财产作出重要的处理决定。 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都表达了相同的意思,夫妻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理由抵抗善意第三人。

 

二、保护妇女、子女权益

 

总的来说,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状况仍然比男性差。

 

为了确保妇女在行使离婚权利时不会受到经济问题的影响,例如:生活水平因离婚而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条件困难等。

 

所以,离婚时分割财产,应做出有利于保护妇女权益的裁决。

 

此外,为了确保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且在父母离婚后不会引起孩子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所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得到优先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

 

因一方过错造成的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照顾无辜的一方。

 

所谓过错,是指一方通奸、同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巨大的身心伤害,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夫妻双方的感情。

 

在做离婚财产分配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必须考虑照顾无过错方,弥补身心伤害。

 

四、利于生活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其是否有益于生产和生活。首先,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不得受到损害。其次,我们应该尽最大努力使分割财产保持其功用。

 

对于具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必须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

 

五、尊重当事人意愿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谈判的前提应该是双方在没有任何外部压力的情况下进行谈判。

 

夫妻共同财产自愿分割的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多,另一方少,甚至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独自享有。

 

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夫妻离婚并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人的利益,也不能将国家、集体和其他人拥有的财产分割为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对离婚没有房产证和离婚分配财产原则的全部解答。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双方经常会发生一些纠纷和争议,为了更好的解决纠纷,建议您委托律师帮您办理相关事宜。

 

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使得信律师深深知道,婚姻家事律师不但肩负着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委托人在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权等权益不受侵害,更肩负着帮助其摆脱痛苦婚姻的折磨,保有其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希望!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如何判决?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如何判决?

 

 

决定夫妻双方离婚的因素很多,性格不合、价值观冲突、家暴等等,当然还有一种就是常见的一方婚内出轨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经过婚姻初期的新鲜感之后,夫妻感情被柴米油盐慢慢磨灭,这个时候一旦碰到外界的诱惑,自控能力差的就可能会出现出轨现象,造成夫妻感情破例而导致离婚,那么,对于男方出轨,离婚时房子会怎么分配呢?

 

一、法院判决一般是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出轨了,法院一般是凭证据来判定的,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院一般不会采信。

 

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很多,但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当事人亲眼看见或者听见,但法院没有看见,律师也没有看见,法院不会凭当事人的口头说说来判定对方出轨,除非对方在法庭上亲口承认,或者给当事人写过出轨保证书什么的。

 

那么如何找出轨证据呢?

 

下列证据可以证明外遇,建议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会有偶然性,也太孤立,法院可能不会采信。

 

(1)男女在床上的暴露视频,照片,但注意获取方法要合法,非法取得的证据是不算的;

 

(2)出轨方写下的保证书、认错书等相关证明;

 

(3)对方的聊天记录、开放记录、电话记录和短信记录等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

 

如果男方出轨,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女方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但是在实践中,法院很少会判决一方给付另一方精神损害赔偿,除非是有特定的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一方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单单是因为对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当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是5万,而且法院在评估损害赔偿数额的时候,会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来判定的,具体数额并没有明确量化标准,在一般的城市中,也不会超过1万元。

 

综上所述,关于男方出轨,离婚时房子如何分配的问题。一方面,女方应积极收集好相关出轨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各种书面资料等等,但前提是取得的证据需要合法,否则是不算的。

 

另一方面,婚姻法在判定离婚财产分割时遵循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因此,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作为无过错方,在双方离婚分配房产时可以提出有利于自己的分配比例,在合理范围内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信金国律师执业近20年,对于房产分割有一套自己的独特见解,对于出轨,也是信律师所不能忍受的,信金国律师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能够帮助更多的当事人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