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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购置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冷静期购置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不管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够证明房子是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的,并且房子是全款买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候可以不划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工资、奖金和其他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7、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哪些情况下房产离婚不予分割?

1、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子

如果是婚前一方全款买的房子,那么离婚时另外一方不能分割;如果买房时间是在婚后,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贷款购买,但婚后另外一方也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另外一方还贷的部分应该归还。

2、婚前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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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一、河南省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三、离婚需要办什么手续?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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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多年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要的,只要是协议离婚都需要冷静期30天。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

离婚分割房产是怎样的

  现在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攀升,并且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主要问题,夫妻财产分割成为双方当事人之间争论的焦点,财产分割问题越来越复杂,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分割房产是怎样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分割房产是怎样的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

  二、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怎么算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很多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依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要不要收取契税,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三、离婚房产过户要交哪些税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交的税有:房产过户契税、房产过户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这些税都是按照国家专门制定的法律进行征收,有专门的税率和计算方法,会根据房屋的面积等进行计算。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分割房产是怎样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离婚后房产都要进行合理的分割。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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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我们知道夫妻之间离婚之后,就会对房产财产进行分配,也就是将夫妻的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的行为,那么,应该怎么分配,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房产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财产转移怎么查

  查离婚财产的方法: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三、离婚财产和孩子怎么分

  1、首先,财产的分配是,属于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就是归个人所有,而婚后的合法收入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若是婚前没有特殊的约定,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那么原则上就是平分这些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离婚时关于抚养权的归属,是可以互相协商的,如果是协商不成的,才要法院来判决。

  对孩子的抚养,两周岁以下归女方抚养,2到10周岁,法院会审查谁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判决孩子归谁,一般孩子跟谁生活,法院会保持现状将孩子判给该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可以自主选择跟谁生活。

  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房产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婚后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都是要平均分割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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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绵阳离婚冷静期已经开始实施了吗?

一、绵阳离婚冷静期已经开始实施了吗?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已正式实施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

现在离婚一定需要冷静期吗

一、离婚必须需要冷静期吗

是的,离婚冷静期是在《民法典》中新增的规定。依据新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民法典分编第四编 婚姻编》第八百五十四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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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双方要离婚的话,通常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其中就包括有房产,由于房产的价值比较高,为此闹矛盾的也非常多,所以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最好是签订一份协议,对于财产的分配尤其是房产的分配标明清楚,以免在离婚之后对方反悔,那么离婚房产协议书怎么写?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协议书怎么写

  1、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书,不叫离婚房产协议书。因此,如果双方未能离婚,则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所需分割的房产的具体情况,面积、地址、门牌号、产权证书等等情况。

  4、对夫妻房产如何分割的具体描述,如,房产归属于哪一方,并对另一方有何种补偿。如果不是一处房产的,则需要对每一处房产都要进行详细分割。

  5、房产何时分割,交付方式。未取得房产的一方何时搬出该房屋。

  6、违反协议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及时间要求,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二、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1、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2、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3、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4、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三、离婚房产析产给小孩

  孩子已经成年的话,可以直接过户给孩子。 (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异析产给孩子会按赠与处理)。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 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协议书怎么写等知识,由此可见,离婚房产协议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所分割房产的基本情况,分配方式等内容,同时约定好违约责任,以免在离婚之后产生矛盾,协商好后要及时将房产过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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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怎样

  现在都是自由恋爱,但是结婚之后就不像谈恋爱时那般自由了,因为法律关系缔结了一个盟约,以一个家庭为单位生活,所以家里的收入都是共同所有的,离婚房产可以给其中一方,也就是法律上的析产,那么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怎样?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怎样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下列手续:

  1、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诉讼离婚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领取房产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离婚资产怎么分

  1、对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的理解。

  (1)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财产”不仅仅是指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即使是在离婚协议中已作处理的财产,嗣后发生纠纷的,也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此处的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积极财产包括物、债权等,消极财产主要为债务。

  2、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给予补偿原则。

  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就是指在一方存在过错的时候,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及对无过错方对分财产。此项原则根据地区的实际操作不同,没有明确的定论。主要还是看法官是否认可此项分割标准。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过户的手续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先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准备好材料,都房地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就可以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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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冷静期对方举债怎么裁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

离婚时房产的归属

  现在夫妻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夫妻离婚时,自然要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房产作为不动产可以被继承也可以被分割,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分割起来也不容易,那么大家了解离婚时房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吗?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时房产的归属

  1、贷款买房属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归个人

  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

  婚前一方在银行贷款买房,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该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2、出资买房属个人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时房产的归属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规定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先自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部门起诉要求对夫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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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如何分居离婚手续

一、夫妻如何分居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分居后感情破裂的,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怎么证明双方已经分居两年

实践中,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去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供以下的证明:

1、一方在外面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已经另外买房的,那么就提供房产地址。

2、双方签订的夫妻双方书面分居协议,注意,如果是口头约定的话,因为无法证明事实,所以不能作为证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比如双方异地又打算分居的;

4、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已经分居的事实;

5、找到有力的人证,比如双方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即使提供了人证,还是需要找出其他证据辅助证明。

不过,在双方已经分居满两年后,如果真想离婚成功,只要能够找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还是会判决准予离婚。

并且,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有以下五种情形: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有配偶者跟其他人同居生活的;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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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离婚冷静期已经开始实施了吗?

一、绵阳离婚冷静期已经开始实施了吗?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已正式实施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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