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遗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遗产分割应遵循哪些原则

1、遗产分割应遵循的原则有: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产范围往往与家庭财产混杂在一起要作出正确的区分是什么

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 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

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分,如遗产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被继承人所有的房产权与被继承人享有的公有房屋居住使用权、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收益与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权利等。

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此外,考虑到被继承人生前一纸遗嘱可能就要决定巨额的遗产流向,同时还涉及死者遗愿和生者感情等复杂因素,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条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夫妻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答辩状怎么写?

离婚被告不同意的答辩诉状的范文如下: 答辩人:杨XX,女,汉族,XXXX年XXXX月XXXX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码532923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答辩人:高XX,男,汉族,XX…

分居期间买房如何处理

一、分居期间买房如何处理

1、分居期间买房的,因为即使分居了,夫妻关系还存在,那么如果使用的是工资之类的共同财产买的房子,那么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处理。如果是使用一方个人财产买的,那么房子归个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分居期间个人的债务应当由个人独自清偿。分居并不当然导致婚姻关系的消灭,因此分居期间属于个人所借并用于个人消费的债务,由债务方独自偿还,但如果是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手续在何地办理

一、离婚手续在何地办理 1、离婚手续是在男女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依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

诉讼离婚要离婚冷静期吗

一、诉讼离婚要离婚冷静期吗

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等问题,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民政部门办理的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此限制。如果说遭遇到家暴、遗弃等严重损害配偶权利的情形,另一方当事人都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冷静期的。

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后小编想提醒各位,爱情容易婚姻不易,用法律手段反对轻率离婚,也保障离婚自由。但是,生活中没有100%完美的婚姻,法律上也没有100%完美的离婚程序。离婚冷静期,“冷静”二字考验的其实是双方对婚姻、对人生的态度。

二、冷静期满后,一方反悔变更离婚协议怎么办

延伸阅读:

  • 协议离婚一年后还可以上诉吗?
    依据规定,男女双方对离婚协议的财产分割有…

  • 最新女方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写明原、被告姓名、性别、民族、住址等。陈…

  • 男女没领证离婚彩礼钱退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 离婚协议房产归子女怎么写?
    1、男女双方身份信息。2、本协议经男女双…

  • 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1、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婚内出轨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一、婚内出轨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1、婚内出轨财产先由夫妻双方协议进行分割;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会对无过错方适当倾斜,对出轨方少分。 2、法律依据:《…

老公赌博如何离婚

一、老公赌博如何离婚

1、老公赌博离婚的方式: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且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则可以在一个月左右办理完协议离婚手续。

(2)如果双方不满足前述情形的,只能起诉离婚,起诉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需要三个月时间,适用普通程序的,最快需要三个月时间。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主要是包括以下的这些方面:

1、在夫妻两个人结婚之前,夫妻的其中一个人因为买房子而借了钱,在买下房子之后,夫妻两个人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后把这个房子转为了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而对于买房子借钱欠下的债务则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2、夫妻两个人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后,因为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从而有欠债的,这一点必须要注意的是,两个人的共同生活,而不可以是其他方面。

3、夫妻两个人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后,因为两个人要从事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欠下的债务,或者是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因为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欠下的债务,但是一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得到的收入必须用于夫妻两个人的共同生活当中,这样所欠下的债务在法律上面才会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4、夫妻两个人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后,其中的一个人的病了或者两个人都得病了,然后为了治病而借钱欠下的债务,这样的情况也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或者是夫妻两个人为了帮助在法律上面附有赡养或者抚养义务的人治病而欠下的债务也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5、夫妻两个人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后,因为抚养子女而欠下的债务。

6、夫妻两个人在正式登记结婚之后因为赡养在法律上面规定的赡养义务的老人所欠下的债务。

7、因为夫妻两个人的其中一个人或者两个人都要接受相关的培训或者教育,在接受相关的培训或者教育的时候所欠下的所有债务。

8、夫妻两个人要正常的社会交往,为了正常的社会交往而欠下的所有债务。

9、夫妻两个人在相关的夫妻协议当中对债务进行的约定,约定了哪些债务是属于夫妻两个人的共同债务。

10、以及其他的一些在法律上面应该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

夫妻两个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所欠下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离婚之后应该由夫妻两个人来共同承担,但是对于那些不符合法律条件的,而是属于夫妻之间其中一个人的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女方怀孕期间坚持离婚可不可以离

一、女方怀孕期间坚持离婚可不可以离 1、女方怀孕期间坚持离婚是可以离的,如男方也同意离婚的,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如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

被起诉离婚答辩状不提交有何影响?

一、被起诉离婚答辩状不提交有何影响?

作为被告的一方,法院在送达传票时有一份应诉通知书,有一条“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如不按时提出答辩状,不影响本案的审理。”答辩状是提交给法院,再由法院送达给其他当事人。被告是在收到起诉书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规定: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答辩状对于被告而言,更多的是权利而不是义务,因为程序上给与了被告辩解的机会。民事诉讼中,法院遵循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如果被告提出起诉状之外的事实或是请求,法院根本不会予以受理,而且在离婚诉讼中,是不存在反诉的。因此,书写答辩状的首要原则就是围绕起诉状的内容书写。

延伸阅读:

  • 复婚没有离婚证是否可行
    不行。办理复婚其实也就是再一次结婚,此时…

  •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从时间方面考虑,诉讼离婚,一审简易程序审…

  • 单方面离婚怎么分财产
    单方面离婚的财产分隔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照…

  • 离婚协议一定要到当地的民政局…
    离婚双方没有任何争议的,需要到当地民政局…

  •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经过哪些程序?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和第一次一样,直接起…

  • 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1、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一、离婚该怎么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法院的诉讼费、起诉离婚律师费、房屋评估收费以及时间成本的计算,供打离婚官司的用户参考。 (一)法院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

这个离婚一套房子怎么分割

1、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2、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前买房一方出资,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婚前买房一方出资,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婚前买房一方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6、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婚前买房双方共同出资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7、婚后买房,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房屋落在自己的名下,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个人的财产。

8、婚后买房,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如果只是支付了全部的首付款,房屋按照个人财产处理,房屋尚未偿还的那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延伸阅读:

  • 再婚夫妻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1、首先写明男方与女方信息。2、现夫妻感…

  • 离婚转移财产责任是什么?
    离婚转移财产责任是民事侵权责任。如果离婚…

  • 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

  • 离婚时补偿费一般是多少金额
    离婚时补偿费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

  • 单方面离婚怎么离
    协议离婚呢,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离…

  • 怀孕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怀孕起诉离婚正常情况下6个月是可以判下来…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1、主体资料准备 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法院,法院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2、证据准备 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

婚内老公负债离婚怎样写离婚协议条款

一、婚内老公负债离婚怎样写离婚协议条款?

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协议人甲方、乙方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什么时间生于孩子叫丙。因协议人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与乙方自愿离婚。

2、孩子丙由哪一方抚养;

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多少元,多长时间支付一次,具体时间;

抚养费支付到孩子18周岁止还是大学毕业;

抚养费是否包括教育费、医疗费;

包括或不包括,分别如何处理。

3、有房屋产权的房屋如何折价、如何分割;

单位福利房(无产权)如何分割;

家具如何分割;

股权股票如何分割;

4、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

一方隐匿财产如何处罚。

5、探视权如何行使;

需要注意探视权的制约和限制;

孩子姓名更改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月日

二、假离婚逃避债务可行吗?

假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方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在实际处理夫妻离婚债务的过程中,一般也是让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对财产的分割及债务的分担。

延伸阅读:

  • 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可以减少…
    对于离婚协议书当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

  • 最简单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写起来并不难,但一些主要内容是…

  • 离婚协议书涉及到财产问题是否需…
    并不需要进行相关公证,因为在离婚协议已经…

  • 离婚协议房产过户期限有规定吗?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的期限取决于双方在离婚时…

  • 怎么写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

  •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怎么办
    离婚协议签了一方反悔了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不可以离婚条件有哪些

一、不可以离婚条件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

夫妻一方负债是否可离婚

一、夫妻一方负债是否可离婚

1、夫妻一方负债可以离婚。夫妻一方负有个人债务的,并不影响双方离婚,个人债务个人财产偿还,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债务偿还问题即可。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个人债务有哪些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根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一方负有个人债务的,并不影响双方离婚。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需要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债务偿还问题。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遗产的范围是哪些

一、遗产的范围是哪些 1、遗产的范围: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丈夫暴力妻子离婚孩子怎样判

一、丈夫暴力妻子离婚孩子怎样判

1、(1)在离婚案件中,决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因素有很多,家庭暴力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前已经对配偶或者孩子经常施暴,那么离婚后如果由该方继续直接抚养孩子,显然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磨灭伤害。

(2)女方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建议平时一定要注意收集丈夫实施家暴的相关证据,该证据在起诉离婚时可作为主张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有力证明。

(3)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4)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婚后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1、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一方也没有因为借钱这个事情从中得到好处或受益,那也不是共同债务,也就是所谓的个人债务

2、诸如一方借款给其自己的亲威结婚用的债务、除了自己掏钱还格外借了一部分钱给老家人或者近亲属盖房或者买房子的债务、借钱用于开公司对方不同意事后也没有享受公司盈利的债务以及私自借款放高利贷形成欠款的债务等都属于个人债务。

综上所述,家暴是我国反对的一种行为,且家暴可以作为一种证据,在诉讼离婚的时候,为自己申请精神损失费。如果是家暴情况严重的话,施暴者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放弃继承权是不是需要赡养父母

一、放弃继承权是不是需要赡养父母 1、放弃继承权还要赡养父母。首先,放弃继承财产继承人的个人权利。继承人放弃遗产时,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在明确表示退出继承后,即可以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不用征得任何人的同意。 2、其次,赡养老人属于个人法定义务。我国法律明确…

怎么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一、怎么处理被继承债务清偿纠纷

1、处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需要向确定其债务是否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如果是的,则被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之内偿还债务,超过部分无需偿还。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如何确定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

1、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的范围。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个人生前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罚金以及应由他个人偿还的合法的财产性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2、确定被继承人的债务应注意的问题。

(1)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其家庭共同债务。家庭共同债务是指为了家庭成员共同利益而形成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家庭的共有财产来清偿,不能以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全部清偿。家庭共同债务中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部分应确定为被继承人的债务。

(2)应区别被继承人的债务与以被继承人个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现实生活中,并非所有以被继承人的名义欠的债务都是其个人债务,以下两种债务虽以被继承人的个人名义形成但不应完全归为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是由于家庭由于而产生的,那么就需要由家庭成员共同承担。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房产遗嘱如何继承

一、房产无遗嘱如何继承 1、房产无遗嘱则适用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