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夫妻分居后对方恶意债务怎么处理

一、夫妻分居后对方恶意债务怎么处理

夫妻分居后对方恶意欠下的债务,比如因为赌博欠下的债务,因为自己吸毒欠下的债务等等,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欠下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有关,是为了抚养子女而欠下的,那么该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要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有债务可以离婚

可以。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与原来的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没有关系。夫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在离婚时一并处理,应当对该债务承担共同偿还的义务,不过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该债务的处理进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从上述内容中可以了解到,夫妻分居后一方欠下的债务,首先看该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则另一方不用偿还,而是由一方个人偿还,若是共同债务,则双方都要偿还该债务。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准许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一、准许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

离婚时房产的归属

  现在夫妻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夫妻离婚时,自然要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其中房产作为不动产可以被继承也可以被分割,但是由于其特殊性分割起来也不容易,那么大家了解离婚时房产的归属是怎样的吗?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时房产的归属

  1、贷款买房属个人,婚前财产离婚后归个人

  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离婚案件中,按揭房屋的分割是焦点问题之一。如果仅仅机械地按照房屋产权证书取得的时间作为划分按揭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共同财产的标准,则可能出现对一方显失公平的情况。

  婚前一方在银行贷款买房,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该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2、出资买房属个人

  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时房产的归属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规定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先自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相关部门起诉要求对夫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退休公务员出轨如何处理

一、退休公务员出轨如何处理 公务员出轨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根据我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包养情人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

男方出轨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一、男方出轨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我们说出轨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法律上的概念叫婚姻过错。

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我们需要看的是出轨到底有没有达到民法典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是重婚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的话,那么就很难认为民法典上的过错。法官在判决离婚时,很有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

其次,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分割不能达成意见,同时对方的过错程度又达到了民法典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程度,那么法官在判断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最后,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官首先考虑的不是双方有无过错而是孩子的年龄、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有无与一方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双方父母能否帮助照顾孩子等综合因素来决定。一方是否出轨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判断影响不大。

二、法院准予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延伸阅读:

  •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

  •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交税吗
    不需要交税的,因离婚房屋产权发生变化的免…

  • 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1、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

  •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
    户主是公公拆迁后离婚房子归属于男方,这是…

  • 离婚财产强制执行的手段有哪些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 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
    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从2021年…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什么时候婚姻关系解除了

一、什么时候婚姻关系解除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此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作出之日,…

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

  我们都知道,离婚夫妻财产是要进行分割的,房产也不例外,具体的离婚财产分割就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大家了解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

  1、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5、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反悔吗

  1、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房产该怎么分割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根据不同的情况,房产分割是有不同的解决办法的,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先自行协商;当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2021离婚赔偿条件是哪些

一、离婚赔偿条件是哪些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偶方造成财…

分居三年女方整容算夫妻债务吗

一、分居三年女方整容算夫妻债务

不算,整容欠下的债务一般属于女方个人债务。若男方知晓并表示赞同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从该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分居三年女方整容欠下的债务一般是算女方个人债务的,因为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内容就到这里为止了,看了以上的内容,若您对除此之外的问题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找我们信金国律师网律师咨询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男方是过错方离婚赔偿多少钱

一、男方是过错方离婚赔偿多少钱 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

分居多久可以不承担对方债务

一、分居多久可以不承担对方债务

夫妻分居后,如果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无论分居多长时间,都要共同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即使没有分居,也不需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债务举证分配

夫妻债务并非都是单方举债,也有共同举债的情况。应如何确定夫妻之间的债务举证责任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1、认为是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1)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主张是个人债务,由主张个人债务者举证,并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主张个人债务者不能证明属于另一方个人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互相认为是对方个人债务的,双方都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一方举证不能,另一方能够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由举证不能者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无法证明属于对方个人债务时,应认定为共同举债者的共同债务。

2、认为是单方债务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但对下列情况,其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则可有例外:

(1)举债方认为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主张是共同债务,由主张是另一方个人债务的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是另一方个人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不宜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因为另一方承认是共同债务,可视其对共同债务的自认,按其自认确定为共同债务。

(2)互相认为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都应举证。由举证不能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双方都不能举证证明属于对方对方个人债务的,由举债者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即由举债者个人承担债务。这实际上就是由举债方承担举债不能的责任。

3、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

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所以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的,如果是共同债务,无论分居多长时间,都要共同承担,如果是个人债务,即使没有分居,也不需要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民法典中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一、民法典中分居期间所得财产离婚时如何处理 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都是由双方协议处,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夫妻都同意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一、夫妻都同意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也是有冷静期要求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的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三、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离婚协议上务必写明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一)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信息

(二)协议的背景陈述

(三)协议内容。协议的内容一般也分为三个部分: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就协议内容分别讲解:双方自愿离婚
双方必须在协议书上明确注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自愿离婚。其他离婚原因,如一方出轨等,写不写均可。双方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则必须写明,否则无法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必须注明双方有无子女,如果有,离婚之后孩子由谁抚养,是否需要另一方承担孩子抚养费以及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期限等,还应明确约定离婚后的子女探视权、探视方式等事项。

有关子女抚养和探视问题要详尽约定,切忌含糊笼统,建议您咨询律师或请律师出具离婚协议,否则双方日后可能由此引发抚养权、抚养费变更、探视权纠纷等诉讼。

财产部分应明确财产购买时间、归属、分割情况,某些不变分割的只能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应明确给另一方折价款金额。

常见需要分割的财产包括房产房产增值、车辆、存款、股权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保险、住房公积金、补贴、房屋租金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以及私人生活物品等。除了财产分割,还应明确约定双方债权、债务的分割,由于债权债务的分割涉及到第三人(债务人、债权人),债权债务处理模糊,后续很大概率引发其他争议。

尤其对于债务的分割,要确认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约定模糊,可能会使一方财产受损,但双方签字生效后,后续很难诉讼维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应当写好离婚协议书,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三十日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可以申请领取离婚证了。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1、一是行为人有过错。所谓过错并非是离婚行为本身,而是导致离婚的过错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过错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等。 2、二是有损害事实。即因上述过错行为给配…

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由于房屋的价格是非常贵的,所以很多家庭购买房屋都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如果夫妻没有离婚,贷款偿还就自然不会产生问题,但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怎么还贷就成了问题,大家是否了解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按揭房子在离婚之后的办理程序需要分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结婚前一方个人首付,但是却又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而且房子登记于首付款支付一方的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议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三、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的相关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贷款买房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处理,未偿还的贷款仍需以共同债务进行偿还,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2021?

一、 离婚冷静期实施了吗? 离婚冷静期实施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

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对于房子的相关问题,自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判决的。但是,现在很多人的房子都是贷款进行购买的。那么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

  离婚后可以更换房贷还款人的。

  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贷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

  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是否同意。

  

  二、离婚房贷变更手续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三、离婚房贷变更规定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2)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的相关介绍,房贷变更的时候,需要携带协议或离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房子的产权等相关有效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房贷变更。同时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贷款买的房子,在办理过户的时候,是不需要交纳契税的。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冷静期确定实行吗?

一、离婚冷静期确定实行吗? 确定。 从2021年1月1日《民法典》颁布开始,就意味着离婚冷静期确定实行了。民事主体当事人要申请协议离婚时,就必须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当事人一方反悔不打算离婚了,那另一方除提起诉讼离婚外,没有其他办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

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如今社会,结婚买房子是很普遍的现象,很多家庭会通过银行贷款来买房,每个家庭买房出资情况都不同,如果夫妻两个感情不和要离婚房产的分割成为一个焦点,那么具体来说,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的夫妻,一般对房产如何分割达成了协议。比如,一方取得房子的产权,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此种情况比较和谐,也就是和平分手,对财产、房产如何分割争议并不是很大,通过协商确定了房产的归属。因此,此种情况下款买的房子如何分割完全按照双方的协议。当然,恶意规避债务的除外。

  2、诉讼离婚,贷款买的房子并取得房产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存在争议,通过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中对贷款房产怎么分割是有争议,未达成协议的情况。在此情况下,首先需要法院判定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该归谁的问题。此种情况分为两种: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贷款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1)婚前贷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

  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贷款买房怎么分配,在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婚前贷款方所有,未还贷的部分视为贷款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财产支付的数额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的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归属婚前贷款买房的一方,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后贷款买房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买房的,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房产时,需要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进行分割。此种情况,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贷款买的房子归哪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的数额标准根据房子的市场价格、房产的增值情况等确定。具体分割方式有三种: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法院判决离婚贷款买房归谁,并给予另一方补偿。

  3、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未取得房产证的

  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就房屋产权归属进行审理,也不作出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后,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夫妻能共患难,不能共享福成为一种趋势,买房的困难贷款可以解决,离婚房产分割法律可以解决,心中的伤痕却只有时间来解决了。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配不是很复杂的问题,复杂的是人心。

  二、离婚债务可以归一人吗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协议离婚,离婚债务是可以归一个人的。

  1、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协议约定的时候,可以有原来的债务人继续承担。

  2、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协议时,最后让债权人确认协议中的关于债务处理问题。

  3、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债务,在协议离婚时,将原来债务人的债务约定由另一方承担时,也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三、离婚时女方应争取什么

  离婚时,女方想获得最大利益,就要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而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自己生活较困难。《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要视具体情况决定,比如说买房的出资情况,贷款是否还清等等,如果实在不清楚,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家事案件近20年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13717501050电话咨询

相关推荐: 离婚后房产纠纷立案标准

  没有了感情夫妻继续生活在一起,也只会让双方都感觉到不开心。但是一旦离婚也不是简简单单直接分开,最直接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配。当然一般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往往就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收费标准是如何?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房产纠纷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