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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离婚开始一个月冷静期了吗?

一、现在离婚开始一个月冷静期了吗?

现在离婚开始一个月冷静期了,《民法典》规定了夫妻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存在冷静期这一说法的。

2、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前置程序。就是说,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那离婚案件自然不需要再审理;如果没调解好,那么就继续审理,依法判决。“离婚冷静期”便是对这一调解前置程序规定的制度化,就是用“冷静期”的方式进行“冷”处理,从而达到调解的目的。

二、协议离婚程序是什么?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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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够协商一致,是可以自行对夫妻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为了保障分割的法律效力,夫妻往往都会签订房产分割的协议书,以便事后一方反悔时作为证据。具体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

申请办理离婚程序多少时间

一、申请办理离婚程序多少时间

1、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

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通过诉讼途径离婚,则需要较长时间。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毕,作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延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法院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收传票、法院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对方30天左右的一个答辩期。对方还可以在公告期间快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有道理,依据现行法律,法院会受理,要审查15天左右出裁定。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要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还要重新经过上述阶段。

二、民法典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民法典规定,夫妻要协议离婚的,首先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过了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为了尽可能的挽救一桩婚姻,此次民法典立法为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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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现在还需要冷静期吗

一、离婚现在还需要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法院诉讼离婚不适用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16年上涨,设立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预防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同时针对久调不决的情况,民法典也新增了一条规定,即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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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申请办离婚需要多少时间

一、去申请办离婚需要多少时间

1、协议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诉讼离婚

如果达不成离婚协议,通过诉讼途径离婚,则需要较长时间。离婚案件起诉立案后,一审若适用简易程序,则3月左右就可以审理完毕,作出判决书;若适用普通程序,则6个月左右审理完出判决书,当然,若对方不想离婚或想通过拖延时间在财产方面获得更多话语权,法院通知对方后,对方不接收传票、法院则还要公告送达,要经过60天,同时要对方30天左右的一个答辩期。对方还可以在公告期间快满时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对方提起管辖权异议,无论是否真的有道理,依据现行法律,法院会受理,要审查15天左右出裁定。若对方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案件要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还要重新经过上述阶段。

二、民法典协议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民法典规定,夫妻要协议离婚的,首先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过了冷静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为了尽可能的挽救一桩婚姻,此次民法典立法为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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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由于房屋的价格是非常贵的,所以很多家庭购买房屋都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如果夫妻没有离婚,贷款偿还就自然不会产生问题,但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怎么还贷就成了问题,大家是否了解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按揭房子在离婚之后的办理程序需要分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结婚前一方个人首付,但是却又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而且房子登记于首付款支付一方的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议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三、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的相关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贷款买房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处理,未偿还的贷款仍需以共同债务进行偿还,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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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产生纠纷的焦点,一般是夫妻俩先协商,实在不行只能由法院来判决,很多时候,可能房产要做评估才行,当然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而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收费的,那么离婚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

  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的。要查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是按评估额的千分之五收评估费。而且有的时候银行和评估公司有合作关系,评估费可以重新订立。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须由贷款银行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便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银行和贷款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离婚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做房产评估时,要查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是按评估额的千分之五收评估费,不过不同的情况下收费可能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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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出轨家庭债务谁承担 要看债务性质,如果女方能够证明男方的债务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法院就会判决男方一人承担债务,不会让女方承担一半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女方应当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

离婚冷静期超过了两个月怎么办

一、离婚冷静期超过了两个月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超过了两个月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可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我国离婚流程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即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特别在离婚程序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民政部也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了相关调整,。但是该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起诉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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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当中,双方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尤其是在有房产的情况下,由于房屋的价值较高,大部分都希望自己能够分得房子的所有权,因此闹上法庭也是很常见的,法院在遇到这类纠纷,会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那么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

  (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二、离婚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如何进行离婚房产析产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需注明财产分配情况);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需带备);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其相应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一般情况下谁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房子就可能会判给谁,同时法院还会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如果双方没有孩子且婚姻中没有过错方的话,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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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可不可以不要?

一、离婚冷静期可不可以不要?

1、离婚冷静期不一定可以不要,协议离婚就必须要经历一个冷静期,但是除了协议离婚之外,男女双方还可以采取起诉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不会涉及到冷静期的问题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协商离婚的流程

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1、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5、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新的《民法典》颁发并实行之后,已经自愿组建了家庭的男女双方,若是想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需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双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的材料,且在首次提出离婚登记请求时,并不能立即获得离婚证,而是需要经历一个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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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双方性格不合可以离婚吗

  离婚是一种自由,性格不合可以起诉离婚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

  1、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配偶。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3、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4、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5、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离婚诉讼书可以手写吗

  离婚诉讼书用打印或者手写都是可以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但没有规定诉状必须要用打印或手写的方式,原则上只要该诉状符合该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的规定,并由原告亲自签名或按指印的,该诉状就有效。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离婚诉讼准备材料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6、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7、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8、双方经济收入、银行存款、股权股票、单位集资证明等证明材料;

  9、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家庭暴力和对方有过错的也要提供相应证据。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双方性格不合可以离婚吗等知识,在我们国家,每个公民都享有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如果双方性格不合想要离婚,而对方又不愿意离婚的话,是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但不一定会准予离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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