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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出轨父母离婚我该怎么办

一、母亲出轨父母离婚我该怎么办

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的离婚自由。父母想要离婚的,孩子应当给予尊重,属于未成年,不能独立生活的,可以和父母协商,告知父母愿意和谁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二、离婚为什么要找律师

1、可以向律师咨询离婚相关的事项

离婚方面的法律规定还是比较复杂的,很多当事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向律师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离婚事项,从而能够让自己在离婚纠纷中不吃亏。

2、可以让律师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离婚时,和对方就离婚事项发生纠纷,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的,可以找律师代为诉讼,律师就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确定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确定:

1、父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约定非直接抚养方向孩子给付多少数额的抚养费

2、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固定收入的比例确定。

【温馨提示】:父母要离婚的,孩子应当给予尊重,尊重父母的离婚自愿,如果孩子是属于未成年的,可以和父母进行协商,告知父母自己愿意和谁共同生活,能够和父母就自己的抚养问题达成约定。当您遇到离婚问题无法解决时,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律师会尽快为您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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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出生时是死胎,遗产还算是胎儿的吗

一、胎儿出生时是死胎,遗产还算是胎儿的吗

1、胎儿出生时是死胎,遗产不算是胎儿的。为胎儿保留遗产时,并不意味着该胎儿此时已继承了这份遗产,因为人的权利能力从出生时开始,胎儿只有从母体中分娩出来,才具有了权利能力,才能取得继承权

2、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则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仍然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他继承人按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继承纠纷中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1、了解案情,收集证据。打官司重在证据。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

2、审查主管与管辖、审查时效。无论是代为提起诉讼,还是代为应诉,律师都应从以下方面审查主管与管辖:

(1)案件是否属法院受理范围;

(2)仲裁条款、书面仲裁协议及其效力

(3)管辖条款及其效力;

(4)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5)是否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此外,律师还应当审查案件的诉讼时效,查明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有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情节。

3、准备诉讼资料。在全面掌握案情、充分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律师就可以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了。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向法院陈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阐明起诉理由,提出诉讼请求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民事案件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讼中提出的请求事项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向法院作出的应答和辩驳的法律文书,其目的在于驳斥对方不正确的、不合法的起诉,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此外,律师还应撰写代理词,以在法庭辩论阶段全面发表代理意见,反驳对方的主张。

三、转继承人有哪些

转继承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转继承的继承人与直接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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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方吸毒可以离婚吗 夫妻结婚之后,一方如果有吸毒行为,可以要求离婚。具体可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协议方式或者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在协议离婚下,要求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达成一致,包括自愿离婚的一致、共同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一致。 而要是诉讼离婚

不同意离婚的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一、不同意离婚的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写好答辩人被答辩人的个人信息,再写好事实和理由就可以了。

1.答辩人:杨XX,女,汉族,1975年10月05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码532923XXXX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2.被答辩人:高XX,男,汉族,1972年4月21日生,云南省巍山县人,教师,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街XXX号,身份证号532324X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3.答辩人就被答辩人高XX提起离婚诉讼一案答辩如下:

二、开庭审理离婚案件一般多长时间?

多久开庭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1.一般而言,对于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起诉后多久开庭,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由此,当事人起诉离婚后,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必然在三个月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在六个月内开庭均不违法。只是如果法院顶着审理期限开庭,那么就只有当庭判决了,一般的法院都不会如此排期。

三、一般离婚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提起诉讼,同意立案,开庭审理,判决离婚

1、聘请律师咨询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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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一、出轨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不一定可以。

首先,需要明确,一般的出轨行为是有错的,但是不属于《民法典》上的过错,《民法典》上的过错是指: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因此一般的出轨不会产生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损害赔偿应具有什么构成要件

离婚损害赔偿应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而且该“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过错。实施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必须是配偶一方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2、一方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行为要件,即过错方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或婚姻契约对婚姻义务的要求,如违反了夫妻的忠实义务,相互扶养义务等。

3、受害人无过错。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受害人要件,即请求损害赔偿的受害人必须没有主观过错。

4、请求权人有损害事实。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客观后果要件,即享有请求权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有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

5、过错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要件,即过错一方的违法行为与无过错一方的损害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6、符合法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的导致离婚的四种情形即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才可提起损害赔偿。

以上的内容告诉我们,如果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另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至于出轨能不能要求损害赔偿要看是否有以上几种情形。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找我们信金国律师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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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三年女方整容算夫妻债务吗

一、分居三年女方整容算夫妻债务

不算,整容欠下的债务一般属于女方个人债务。若男方知晓并表示赞同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从该内容里我们可以了解到分居三年女方整容欠下的债务一般是算女方个人债务的,因为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给大家整理的内容就到这里为止了,看了以上的内容,若您对除此之外的问题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找我们信金国律师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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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方是过错方离婚赔偿多少钱 1、所谓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 2、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一方在重婚、与他人同居期间将财产赠与与其重婚、同居的第三方,致使无过错方的财产损失,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因该赠与行为给其带来的物质损失。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

配偶出轨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一、配偶出轨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配偶出轨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怎么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从这些内容中可以了解到,配偶出轨能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要出轨的行为构成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才可以。上面的内容就是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对“配偶出轨能否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若您对除此之外的问题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找我们信金国律师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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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方不同意迁户口该怎么办?

一、离婚男方不同意迁户口该怎么办?

1、先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都是可以的,在对方同意迁出户口的前提下,应由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共同的户口本。

3、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同址分户,以免影响双方的生活。

二、如果男方还是不同意迁移户口,可以详细采取以下措施

1、写一份要求迁移报告,到你原丈夫户口所在派出所的领导或者他们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2、写一份要求迁移报告,到你原丈夫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反映情况;

3、写一份要求迁移报告,到你原丈夫户口所在地县反映情况。他们会给你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否则他们是行政不作为!你可以到上级政府或者法院诉讼。

市内迁入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市外迁出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

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为保障公民依法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权利,对于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

且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说服无效的,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以及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据此,可以持身份证和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独立的户口簿。

上面就是小编提供的男方不同意迁出户口的一些处理方式,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遇到一方不肯迁出户口情况很普遍,特别是大城市户口比较值钱的时候就可以采取相关方法处理。若是遇到了在夫妻离婚男方不同意迁户口的情况,建议来律图网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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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首付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离婚时发生财产纠纷是常见的情况,很多时候,双方会起诉到法院,法院要了解房产的实际情况,每一个家庭的房产情况都不同,比如房子是不是婚后购买的,有没有取得房产证,分割时都会不同,那么父母首付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呢?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父母首付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当事人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怎样分割离婚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三、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为多久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

  3、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父母首付房子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事,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如果比较复杂,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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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

一、子女可以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

子女可以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哪些法定继承人有财产继承权

以下这些法定继承人有财产继承权: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从以上介绍的内容中可以了解到,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的,但也可以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放弃继承遗产的要在继承遗产之前,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看了以上的内容,若您对除此之外的问题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找我们信金国律师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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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如何继承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11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从以上规定可知,无行为能力人有遗产继承权,实践中,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应如何行使呢?婚姻律师团马-成律师分析:

《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指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另,我国《继承法》第6条第一款亦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权的行使作出了明确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也就是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切民事活动,应完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行使继承权时,必须维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除非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重大不利情形的,否则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已经作出的,也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更不得滥用。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是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如何继承遗产的相关知识,在文中有相关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你还有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在本网站进行律师咨询,祝你生活愉快、万事顺心,谢谢你的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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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根据大陆法律有关规定及台湾地区有关法规,继承台湾地区居民在台湾遗产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如下: (1)配偶为任一顺序继承人。 (2)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直系血亲卑亲属。如:子女(含婚生子、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胎儿)、孙子女、曾孙子女等,以亲等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