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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拆迁房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时一般都会涉及到很多财产问题,婚前财产、婚后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问题能够协商解决的话就最好了,不然就只能诉讼解决。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离婚拆迁房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拆迁房分割是怎样的

  为拆迁房而结婚,离婚房产的分割要根据房屋所有权取得的时间进行确定。

  1、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应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且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如果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拆迁房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该被拆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这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依法分割。

  5、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买房假结婚,离婚时后怎么办

  如果为了买二套房而跟一个无感情基础的人假结婚,即便之前有私下约定,也很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毕竟”假离婚”只牵扯到夫妻双方,而”假结婚”则牵扯到外人,要十分谨慎。

  有些人采取在登记时一方放弃产权的做法规避风险,但也存在登记时对方反悔的可能,某种情况下,如果你对结婚对象不够了解,如果结婚之后对方对外负债的,将会由夫妻共同归还,这个风险也不容忽视。

  总之,为买房而假结婚的方式既不提倡也是不可取的。如无特殊约定,在离婚后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若对方心存不轨,则很有可能令当事人遭受财产损失。法律上也不存在”假结婚”或”假离婚”的说法,离婚时房产分割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纠纷处理机制也十分复杂。

  三、农村自建房离婚怎么办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离婚拆迁房分割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婚后购买房屋的产权归属要看双方婚后实行何种财产制,以及是否有关于所购房屋产权的约定。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信金国律师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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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农村房屋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那么农村房屋在离婚时分割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因为农村房屋和城市的商品房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所以很多人不清楚离婚后农村房屋怎么分割,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

  一、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1、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

  属于婚前房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

  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

  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4、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6、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

  结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其中有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对属于夫妻财产的部分可以进行分割,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二、离婚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相关部门的决定书,购房合同书,如果需要公证的,需要提供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经过公证的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如果有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三、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缴税吗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是不需要缴税的。如果是离异住房分割时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而办理析产过户只要200元手续费,没有任何税费缴纳。

  分割房地产是指将总的房地产面积根据需要分割成若干份,在房地产登记上表现为《房地产证》的分证,即将一本《房地产证》分为几本《房地产证》,但总面积不发生变化。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农村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在我国现阶段,农村的经济水平还比较落后,房屋是夫妻的主要财产。夫妻离婚时,农村房屋的分割不仅仅是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处分权问题,还可能涉及到国家对农村房屋、宅基地的法律限制。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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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限房可以分割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有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出现,对于两限商品房的分割,夫妻两人如果不能协商一直的,应该怎么进行分割,很多人都不清楚分割方法,接下来就由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两限房可以分割吗的相关内容。

  一、离婚两限房可以分割吗

  1、一方在婚前申请,另一方在婚后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两限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的范围,购房主体特定,购买价格亦具有福利性质。两限房由一方婚前申请的,房产的供应对象为一方及其父母等成员构成的家庭,与另一方无关。申请两限房的家庭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通过摇号确定具体的房屋,房屋确定后不可更改,此后履行的购房手续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等行为均系申请行为的延续,在此期间申请人婚姻状态的变动或实际付款主体、数额的不同等情况对已确定的两限房没有任何影响。因此在这种情空下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可以按共同财产分割。

  对于出资的另一方,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依据房产的首付款支付、贷款偿还情况以及个人贷款首付比例综合考虑,予以酌定,以不超过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数额为限。

  2、婚后以夫妻两人名义申请,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价款,离婚后取得房产证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两人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会作出以下判决: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后两限房如何过户

  1、两限房离婚过户需要带齐双方的离婚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地产证、其相关的委托书。

  2、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3、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4、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三、两限房离婚分割有什么规定吗

  如果在你的妻子怀孕期间你是不能诉讼离婚的,除了双方协议离婚。两限房必须是婚后所得,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判决如下:(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整理的关于离婚两限房可以分割吗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两限房由一方婚前申请的,房产的供应对象为一方及其父母等成员构成的家庭,与另一方无关。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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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

  随着我国离婚人数的增多,如何进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逐渐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在这个高房价时代,买套房也许要花费一家人大半辈子的积蓄,考虑到房产涉及金额巨大,好多有名无实的夫妻也不敢轻易离婚,如果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

  1、诉讼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据此,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法院只会判“使用权”,而不会对房屋的归属作出判决。不过法律也同时规定,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夫妻在离婚房屋分割纠纷上难以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的话,那么法院是不会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进行分割的。这是因为,离婚时对房子进行分割,就是对房子的产权进行分割,但房屋产权的分割必须建立在房屋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那就是离婚时分割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必须有产权证证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离婚分割房屋时,房子没有产权证,那么法院就无法确定所争议的房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无法对房屋进行分割。

  2、协议分割

  虽然夫妻在房子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离婚时是不可以诉讼分割的,但是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只要房子确实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那么夫妻就可以通过协议方式予以分割。

  当然,对于夫妻来说,解决离婚房屋分割问题最保险和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先补办房产证。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既可以诉讼分割房屋,也可以协议分割房屋。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房产部分的

  《新婚姻法》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所得,除孳息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注部分不予分割。

  2、婚内房屋赠与的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拥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此项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新婚姻法》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

  《新婚姻法》第七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三、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所谓过错,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对一方工作、职业需要的工具、图书,应分割给需要的一方;对有特殊价值的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其来源;对共同经营、承包的项目,应分割给有经营能力和经验的一方。对生活必需品侵害时,要考虑当事人、子女的实际需要。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表现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由一方享有。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做共同财产分割掉。例如,夫妻双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离婚时就不得分给另一方所有。又如,一些合伙经营的企业,在合伙人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能擅自分割合伙财产,而是要先从合伙财产中分出该夫妻合伙人应得的财产份额。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不能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没有房产证可以分房吗的相关介绍,可以看出,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进行分割产权的,只会分割使用权。为了维护夫妻双方的利益,最好还是及时补办房产证,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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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判?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房子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婚内房屋赠与,离婚房子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子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子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房子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最后,夫妻离婚房产按照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进行判,是得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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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判定?

父母给买的房子,离婚如何判定?

 

 

现代社会,因为买房的压力大,很多父母都会帮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但在实践中,就父母买房来看,其实也存在很多不同情况,比如,双方父母为子女买房,一方父母为子女买房。

 

因此不同的情况下夫妻房产分割的处理情况就会不同,那父母买的房子究竟如何判定呢?

 

一、《婚姻法》中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相关规定,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双方父母按照各自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如果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在父母实际出资时,没有明确表达房产性质的情况下,可以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对子女的赠与。

 

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和出资人之间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使用该规定。当然,借贷关系的证明应当在诉讼前就形成,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或者与其意思相近的陈述,是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的。

 

在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名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二、《合同法》关于父母出资买房如何认定?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由此可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婚后子女买房时父母的出资以认定赠与为普遍原则,认定借贷为例外。

 

比如说,买房的时候,子女为父母写的借条表明出资额是借给子女的。

 

三、父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判定?

 

父母给给子女买房,离婚分割时应明确房产的性质。是属于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共有或是与父母按份共有。

 

如果父母出资是对夫妻一方的赠与,那么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

 

如果确定为夫妻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是和父母按份共有的话,那么就只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进行分割。

 

4、如果是对子女一方的借贷,则表明该房为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双方借贷,则子女离婚时需要对该债务共同承担。

 

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会引发房产分割纠纷,所以还是建议出资给子女买房时,除非确定是将款项赠与给子女,否则,务必要要求子女或者配偶出具借条。

 

信金国律师执业近20年,处理了无数房产纠纷的案子,他知道房产分割问题对很多当事人来说是很大的一个困扰,因此,信律师也希望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更多的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