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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遗产房子给孙子用交税吗

一、爷爷遗产房子给孙子用交税吗

1、爷爷遗产房子给孙子用需要交税,具体的缴税税种根据继承的不同种类而有所不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征收契税,对于遗赠,则需要缴纳契税以及印花税。

2、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二)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二、爷爷遗产儿子孙子能共同继承吗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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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推荐: 子女不赡养父母能得遗产吗

一、子女不赡养父母是否能得遗产 1、子女不赡养父母不一定能得到遗产。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作为继承人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有养条件的,但是拒绝对老人尽到赡养义务的,分配父母的遗产时,子女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二婚遗产如何分配

一、二婚遗产如何分配

1、继二婚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遗嘱或者遗赠继承办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需要分割出配偶的一方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二婚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3、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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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半年算自动离婚吗 1、分居半年是不算自动离婚的。协议离婚是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

拆迁遗产房女儿没有赡养能分吗

一、拆迁遗产房女儿没有赡养能分吗

1、可以,但如果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可以主张其不分或是少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法律是怎样规定财产继承诉讼时效的

1、诉讼时效,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2、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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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提起离婚二审上诉流程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提起离婚二审上诉流程为: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配的

一、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配的

1、婚前房产离婚无需分配,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需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房产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房产婚后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如果没有约定的,婚前财产结婚后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属干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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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病人该怎样离婚 精神病人该通过下列方式离婚: 1、一般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2、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可以在精神正常的时间由本人参加诉讼; 3、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其父母、子女代为诉讼。 4、法律…

人死后父母可以获得多少遗产

一、人死后父母可以获得多少遗产

1、有子女配偶的话父母是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没有子女父母得全部财产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如果房产是你父母婚后购买的,那么应当先分出一半归你妈妈,剩余一半才是属于你父亲的遗产。

3、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现金遗产应该如何处理

1、现金的继承与其他遗产相同。当事人生前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如死者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及有受养人的继父母)(包括领养子女及受养人)的子女没有合法继承权,则配偶为遗产的法定一级继承人。在原则上,同级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

2、一般说来,同一继承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在继承人的赡养义务与各自的经济条件和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每个继承人应当对遗产进行大致平等的分配。

3、在特殊情况下,遗产可以不平等分配。(1)对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2)当继承人已完成主要赡养义务或与继承人同住时,可以分配更多的分数。

4、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得分割或者分割不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但是,由于继承人有独立的生活来源,明确规定继承人不需要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来支持继承人。继承人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不能分配或者继承继承人的遗产,履行扶养义务。

5、继承人协商同意后,也可以不平均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如果子女在生前没有立遗嘱,又没有结婚等等,父母是可以有权利继承子女所有的遗产,并不会因此而无法继承到子女的遗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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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要是一方不同意有哪些方式可以离 1、离婚要是一方不同意的离婚方式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且起诉离婚的,需提交书面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如果法院依法受理的,应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如何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

一、如何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

1、遗产分割的时间确定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二、遗产分割如何分割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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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三是否可以分遗产 1、小三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按照法定继承分得遗产,但是可以按照遗嘱分得遗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遗嘱人订立遗嘱将遗产全部赠与第三者,而遗嘱人去世的时候还有孩子要抚养或者老人需要赡养的时候,该遗嘱是无效的。因为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

遗产管理人由谁担任

一、遗产管理人由谁担任

1、遗产管理人担任主体是:首先可以由遗嘱人确定,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继承最新规定有哪些

1、“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将“组织”确认纳入了受遗赠的范围内。

2、扩大代位继承的范围,侄子女、外甥子女可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3、完善继承权丧失的事由,给予被继承人宽宥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将“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作为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最大限度地保障被继承人真实意思实现。

同时,法律赋予被继承人宽恕继承人的权利,从而给予继承人改过从新的机会,在得到被继承人宽恕后可以恢复继承权,这有利于家庭矛盾在家庭内部化解,鼓励犯错者积极改正,回归社会正道,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定继承丧失制度的人文关怀。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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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的判决书可以作为离婚证明吗 1.法院的判决书可以作为离婚证明,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

遗嘱有效要件有哪些

一、遗嘱有效要件有哪些

1、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且遗嘱是被继承人自愿立下的,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被继承人自己怎么写遗嘱

遗嘱人自己写遗嘱也即订立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可按照下列程序订立: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遗嘱是关系人身方面的文书材料,因此必须个人亲自签名。

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信金国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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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方怀孕8个月是否可以离婚 1、女方怀孕八个月是可以离婚的,但是需要注意男方在此期间起诉离婚时有限制的,女方则没有限制。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离婚不用受女方怀孕的限制。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

立遗嘱必须要子女签字吗

一、立遗嘱是否必须要子女签字

1、立遗嘱不需要子女签字。遗嘱是指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生前合法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效,无需子女签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兄妹签字

1、遗嘱继承如果兄妹是遗嘱的继承人要兄妹签字,如果不是不需要兄妹签字。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2、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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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那遗嘱还有效吗 1、继承人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没有效,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遗嘱见证人是继承人的遗嘱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

遗产被侵占申诉时间是多久

一、遗产被侵占申诉时间是多久

1、遗产被侵占申诉时间是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有三年时间,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对方侵占遗产金额可以起诉吗

1、对方侵占遗产金额可以起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遗产被保管的人侵占了怎么办

1、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

2、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所谓存有遗产的人,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实际控制遗产的人。存有遗产而且负责保管的人称为遗产保管人。遗产保管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遗嘱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人。

3、遗产保管人应对遗产妥善保管,非经全体继承人同意,不得使用、处分遗产。保管人不称职的,可经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更换。保管遗产所花的费用,最后从遗产的价值中扣除。保管人侵吞或故意损坏遗产的,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回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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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哺乳期可不可以离婚 1、哺乳期是可以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女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法律对离婚的限制性规定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