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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写给第二继承人吗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写给第二继承人吗

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所以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其遗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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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遗产分割时的义务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遗产分割时的义务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遗产分割的流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在分割遗产的时候,一般是对缺乏劳动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有相关的遗产规定,这个遗产最先是需要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下的债务的,之后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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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遗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遗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规定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

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遗产在进行分配的时候是有原则性要求的,一般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的份额基本上是一样的,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帮助的人员,到时候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可以给予更多的照顾。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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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遗产分割的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二、遗产分割方法

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

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

3、补偿分割。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该遗产,则由该继承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取得遗产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额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遗产不宜实物分割,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或继承人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的,则可将其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分割财产的时候,一般有遗嘱法定继承者两个方法,在分割过程中,如果有一方有经济困难,没有办法生活的情况下,原则上来说可以获得更多的遗产。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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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手写遗嘱可以继承房产吗

一、民法典规定手写遗嘱可以继承房产

手写遗嘱也有效,可以继承房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继承房产流程

1、评估。首先,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如果这个手写遗嘱是属于老人本人书写而且是意愿的表达,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按照手写遗嘱的内容继承相关的财产,这些财产也包括了不动产,需要在规定时间之内向房管局办理不动产的过户。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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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离婚证要一个月以后才能拿吗 不一定的。离婚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只有协议离婚才存在冷静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

民法典微信号是遗产么

一、民法典微信号是遗产

民法典微信号属于遗产。微信号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处理,但对于社交账户、密码等数字信息,如个人聊天工具QQ、微信、微博、网络ID等,具有人身性质,属于个人信息,而非物权法上的个人财产,不能继承。而对于社交账户的资金余额,比如在网络购物平台上转入的资金、团购网站的充值等,属于用户的私人财产,可依据法律的规定予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有遗嘱可以直接继承吗

是的。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是按遗嘱规定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信金国律师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按照规定微信号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处理,遗嘱继承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经过公证程序,这样的话名正言顺,微信号可以继承,但是有的聊天工具并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继承的。欢迎进行信金国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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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遗产按份额有居住权吗

一、民法典中遗产按份额有居住权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一般是无偿设立,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也可以有偿设立。设立需要经过登记,通过合同在不动产上设立的,居住权的成立采取强制公示的物权模式,需要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登记具有物权变动效力,权利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是不动产登记的机构。如果是以遗嘱方式设立的居住权,则与基于继承、遗赠引起的其他的物权变动一样,不需要办理登记,继承人或遗赠人自动获得该不动产的居住权,但是由于未经登记该居住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合同、遗嘱两种。所以说遗嘱中可以设立居住权,被继承人可以对遗产中的房屋设立居住权,让一个人或者某几个人拥有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居住权在生活中的应用与影响是什么

(一)在不动产所有权转让方面

在不动产上设立居住权,对居住权人来说是一种权利保护,但在不动产所有权转让的法律关系中,居住权的存在对买受人而言则是一种权利瑕疵。《民法典》生效后,在购买不动产之前,除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属、查封、抵押、租赁等情况,还需要核实不动产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一旦房屋登记有居住权,买受人即使拥有了房屋所有权,也会因居住权的存在而无法获的房屋全部使用权。

(二)在老人赡养方面

居住权制度的出现能有效解决父母设立遗嘱时常有的一个困惑。父母立遗嘱时基本是将不动产转让给子女,但同时他们又会担心不动产转让给子女后另一半的居住养老问题。居住权制度的出现,可以让父母在遗嘱中直接设立居住权,规定子女有权继承房产,但同时配偶对不动产享有居住权,从而保障配偶在自己过世后继续在不动产内居住养老的权利。

(三)在婚姻关系中

居住权制度为离婚纠纷中弱势一方的生活居住问题提供了新的可行性解决思路。婚姻关系中对不动产出资较少的一方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的方式保护自身居住权益。在夫妻离婚时,可以通过居住权的设立,来有效保护经济实力处于弱势的一方。譬如,丈夫和妻子离婚析产时,房子分给丈夫所有,但丈夫同意经济实力较差的妻子对房产拥有居住权,在离婚后仍然居住在房子内,给妻子一个居住保障,待特定条件达到(如再婚或约定期限届满)再注销她的居住权。在这种情形下创设的居住权较好的实现了满足居住权人实际生活需要的目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居住权最初来源于古罗马法,是一项古老的权利类型,罗马法时代即已存在,属于人役权的范围。罗马法中的居住权具有扶弱、施惠的功能,因而往往通过遗嘱、遗赠等单方法律行为作出,居住权制度对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制定产生了很大影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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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宅基地建房可以遗嘱继承吗

一、民法典宅基地建房可以遗嘱继承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归村民所有的。村民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第1-4项,是必备的材料)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自然合法取得的,可以作为遗嘱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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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可以不是直系亲属吗

一、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可以不是直系亲属吗

可以的。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被继承人可以指定非亲属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在自己去世后由指定的继承人按照自己所立的遗嘱承受自己的遗产。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应,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可以将遗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把财产遗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个人。被继承人去世后,首先确认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如果有,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如果遗嘱人一生中前后立下数份不同的遗嘱,需要对各个遗嘱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是否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被确认有效,按照遗嘱继承;遗嘱被认定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遗嘱人生前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形式相同的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是可以非直系亲属关系,遗嘱继承的时候一般是会经过公证手续,这样的话对于双方来说是具有一定的保障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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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离婚如何指定继承权

一、民法典中离婚如何指定继承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后,如果当事人想指定某一继承遗产的,可以订立遗嘱指定由谁来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立口头遗嘱须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取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的方式。

(一)立口头遗嘱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遗嘱人有生命垂危或其他危急的情况。如在正常情形下,遗嘱人不得以口头遗嘱的形式处分其财产。

2、因该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以书面遗嘱等形式订立遗嘱。凡遗嘱人能在该情形下,以自书、代书、公证等方式订立遗嘱的,不得口头遗嘱。再次,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其目的在于保证口头遗嘱的真实性。

(二)口头遗嘱的程序: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的遗嘱形式,并且口头遗嘱与其他遗嘱形式相比,是最欠缺真实性(或错误的可能性最大)的一种遗嘱形式,所以,一旦该危急情形解除,遗嘱人能以其他形式(如书面、录音)立遗嘱的,口头遗嘱自然失效。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当事人想指定继承权的,当事人可以订立遗嘱指定由谁来继承遗产,订立的遗嘱生效后,遗嘱继承人有继承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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