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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

  夫妻离婚时,如果能够协商一致,是可以自行对夫妻名下的房产进行分割的,但是为了保障分割的法律效力,夫妻往往都会签订房产分割的协议书,以便事后一方反悔时作为证据。具体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方xx,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王xx,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协议人方某王某双方于××年×月×日在××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儿子×××。因协议人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方某与王某自愿离婚。

  2、儿子方××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600元,在每月5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3、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坐落在××路××小区××室商品房一套,价值人民币80万元,现协商归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给付男方方某现金38万元,此款在本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归女方所有。

  4、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5、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时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时送回王某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王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协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二、离婚房产分割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离婚后房产证过户手续

  (1)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中有关于房产所有权归属的明确规定,产权管理部门即可按照所有权的分配予以办理产权变更。

  (2)需要携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安局门牌号码通知,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更名手续。

  2、领证前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前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2)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领证后支付按揭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3、领证后购房,办理产证的

  (1)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分割的以上的房屋权属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对于一方死亡的,如果需要按照继承进行的财产分割,和上述是截然不同的。

  (2)共同财产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与房屋产权归属是否存在关系的问题。房产证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的法定凭证,但是并不是说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就意味着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平均分配,但要适当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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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房屋的价格是非常贵的,所以很多家庭购买房屋都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如果夫妻没有离婚,贷款偿还就自然不会产生问题,但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怎么还贷就成了问题,大家是否了解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由于房屋的价格是非常贵的,所以很多家庭购买房屋都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如果夫妻没有离婚,贷款偿还就自然不会产生问题,但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怎么还贷就成了问题,大家是否了解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

  按揭房子在离婚之后的办理程序需要分两种情况:

  1、第一种情况是结婚前一方个人首付,但是却又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而且房子登记于首付款支付一方的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无法协议完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三、自愿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按揭房子夫妻离婚后怎么办的相关介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来说贷款买房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便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处理,未偿还的贷款仍需以共同债务进行偿还,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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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对于房子的相关问题,自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也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判决的。但是,现在很多人的房子都是贷款进行购买的。那么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

  离婚后可以更换房贷还款人的。

  只要夫妻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而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

  但是,有些夫妻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贷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还贷人每月工资收入不足贷款金额的两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

  除非当事人另行提供担保人或采取其他担保措施。因此,夫妻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是否同意。

  

  二、离婚房贷变更手续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三、离婚房贷变更规定

  1、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如改名换身份证、换电话号码等信息,只接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

  2、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如:离婚财产分割、原产权人死亡继承、或要出售给他人等原因变更的,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2)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夫妻离婚房贷可以变更还款人吗的相关介绍,房贷变更的时候,需要携带协议或离婚证书,双方身份证,房子的产权等相关有效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房贷变更。同时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贷款买的房子,在办理过户的时候,是不需要交纳契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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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相信夫妻的结合原本都是美好的缘分,然而月有阴晴圆缺,离婚的时候两个当事人反目成仇的情况也是有的,通常都是对离婚财产分割等有异议,只能通过法院解决,有人问,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子女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子女吗

  孩子已经成年的话,可以直接过户给孩子。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异析产给孩子会按赠与处理。如果可以过户,如果房产证已经超过5年,看父母名下是否还有其他房产,没有其他房产的话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的费用只需担负3元平米的转让手续费。孩子作为买方,名下没有其他房产,按房屋评估价的1%缴纳契税,另担负3元平米的交易手续费、80元的产权登记费以及房产测绘费等数十元。

  二、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三、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是怎样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

  男方:×××(简称a),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简称b),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儿子)名×××。现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夫妻共有的房产分割情况约定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为双方婚后财产,作价×元,产权归(男、女)方,(男、女)方补偿对方差价×元,房产分割后剩余贷款由(男、女)方自行承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协助对方在×日之内办理产权变更等各种手续,(男、女)方应在x日内向对方支付房款x元。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不支付部分10%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可以过户给子女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子女如果已成年,可以直接过户给子女,如果还未成年,可以析产给孩子会按赠与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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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如今社会,结婚买房子是很普遍的现象,很多家庭会通过银行贷款来买房,每个家庭买房出资情况都不同,如果夫妻两个感情不和要离婚房产的分割成为一个焦点,那么具体来说,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的夫妻,一般对房产如何分割达成了协议。比如,一方取得房子的产权,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此种情况比较和谐,也就是和平分手,对财产、房产如何分割争议并不是很大,通过协商确定了房产的归属。因此,此种情况下款买的房子如何分割完全按照双方的协议。当然,恶意规避债务的除外。

  2、诉讼离婚,贷款买的房子并取得房产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存在争议,通过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的离婚方式。诉讼离婚中对贷款房产怎么分割是有争议,未达成协议的情况。在此情况下,首先需要法院判定按照法律规定房产应该归谁的问题。此种情况分为两种:婚前贷款买房、婚后贷款买房,离婚如何分割。

  (1)婚前贷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

  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贷款买房怎么分配,在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名下的,离婚时房产归婚前贷款方所有,未还贷的部分视为贷款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财产支付的数额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获得房产的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归属婚前贷款买房的一方,并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后贷款买房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买房的,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分割房产时,需要照顾女方、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进行分割。此种情况,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贷款买的房子归哪一方所有,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的数额标准根据房子的市场价格、房产的增值情况等确定。具体分割方式有三种: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法院判决离婚贷款买房归谁,并给予另一方补偿。

  3、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未取得房产证的

  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就房屋产权归属进行审理,也不作出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今后领取房产证后,任一方可以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

  夫妻能共患难,不能共享福成为一种趋势,买房的困难贷款可以解决,离婚房产分割法律可以解决,心中的伤痕却只有时间来解决了。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配不是很复杂的问题,复杂的是人心。

  二、离婚债务可以归一人吗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协议离婚,离婚债务是可以归一个人的。

  1、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协议约定的时候,可以有原来的债务人继续承担。

  2、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协议时,最后让债权人确认协议中的关于债务处理问题。

  3、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债务,在协议离婚时,将原来债务人的债务约定由另一方承担时,也应当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三、离婚时女方应争取什么

  离婚时,女方想获得最大利益,就要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而自己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自己生活较困难。《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割”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离婚时对房产的分割,要视具体情况决定,比如说买房的出资情况,贷款是否还清等等,如果实在不清楚,可以咨询相关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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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了感情夫妻继续生活在一起,也只会让双方都感觉到不开心。但是一旦离婚也不是简简单单直接分开,最直接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配。当然一般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往往就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收费标准是如何?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后房产纠纷立案…

离婚房贷还没还清过户登记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离婚房贷还没还清过户登记是否会受到影响?

离婚房贷还没还清过户登记会受到影响的,过户之前一般需要先偿还房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综上所述,离婚时要想办理房产证的过户登记,双方得先想办法结清楚未还的房贷,因为在房贷还未正式还完的情况下,双方还未正式拥有房子的产权,房产的过户登记有可能会影响到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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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

  对于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产生纠纷的焦点,一般是夫妻俩先协商,实在不行只能由法院来判决,很多时候,可能房产要做评估才行,当然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而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收费的,那么离婚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

  不同地区收费标准不同的。要查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是按评估额的千分之五收评估费。而且有的时候银行和评估公司有合作关系,评估费可以重新订立。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须由贷款银行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便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银行和贷款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离婚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评估费用是多少”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做房产评估时,要查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是按评估额的千分之五收评估费,不过不同的情况下收费可能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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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当中,双方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尤其是在有房产的情况下,由于房屋的价值较高,大部分都希望自己能够分得房子的所有权,因此闹上法庭也是很常见的,法院在遇到这类纠纷,会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判决,那么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

  (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二、离婚房产分割要注意什么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如何进行离婚房产析产

  办理离婚析产,需要带齐以下资料:

  1、离婚判决书(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如初级人民法院判决的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生效书)或离婚协议书(需经区级以上公证处公证,没有公证的需夫妻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析产登记)或离婚证(背后需注明财产分配情况);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需带备);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

  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扣除其相应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时双方争房产怎么办等知识,通过文中可知,一般情况下谁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房子就可能会判给谁,同时法院还会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如果双方没有孩子且婚姻中没有过错方的话,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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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

  夫妻双方如果真的感情不和,婚姻经营不下去了,离婚可能对于大家来说都是解脱,但是离婚牵扯到的利益关系太多了,尤其是夫妻之间名下的房产,要分割的话往往会产生矛盾,夫妻双方那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是怎样

  男方:×××(简称a),男,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女方:×××(简称b),女, 族,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儿子)名×××。现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夫妻共有的房产分割情况约定如下: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位于×××的房地产所有权为双方婚后财产,作价×元,产权归(男、女)方,(男、女)方补偿对方差价×元,房产分割后剩余贷款由(男、女)方自行承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协助对方在×日之内办理产权变更等各种手续,(男、女)方应在x日内向对方支付房款x元。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按不支付部分10%支付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离婚房产确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房产确权诉讼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很常见,一般,分割房产可以在离婚诉讼时一并提出,若是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了,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导致无法向法院主张的,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那么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即可。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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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贷款的房子怎么分配

  现在夫妻结婚很多人都会买房,不过很少有人会全款买房,一般是通过银行贷款买房,但是结婚之后,感情一旦受到生活的挑战,离婚又变成了常见的事,此时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要进行处理,那么离婚后贷款的房子怎么分配的?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贷款的房子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了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只有夫妻一方为所有权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尝还贷款

  此类情况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于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另外一方对其偿还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了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

  此类情况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对于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的处理参照第一种情况。

  3、夫妻双方婚前用夫妻二人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因为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是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都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被认定为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夫妻二人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二、离婚后怎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在生活中,离婚后如何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确定房子的产权才是离婚后的重中之重。离婚房产过户就是指夫妻将房产分割后,一方将分到的房产从双方名下或另一方名下过户到自己名下。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三、离婚房产可以给未成年子女吗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及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重大民事行为则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或征得监护人的同意。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后贷款的房子怎么分配”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离婚时要对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贷款买的房子要看情况来分配,要看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买的,要看贷款是否已还完,要看双方父母是否出首付款等等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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