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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可否要求分居期间抚养费

一、离婚诉讼可否要求分居期间抚养

可以。夫妻分居,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育费应当在共同财产中支出,但是实践中负责照顾子女的一方常常无法从另一方手中得到子女抚育费,这样离婚时照顾子女方就会提出要求对方补付分居期间未付的子女抚育费。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由此可见,子女的教育抚养费用并非只有离婚时才能主张,以下情况也需要支付给子女抚养费:

(1)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未结婚但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其他情况,如子女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父母应给抚养费。因此,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共有,但您丈夫长期不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要求您丈夫支付分居期间应承担的孩子的抚养费用。

二、子女抚养费可以由一方全部负担吗?

1、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2、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离婚诉讼可否要求分居期间抚养费?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原告是可以主张好自己的权益,具体权益主张方式可以委托专业律师来完成。对于离婚诉讼时去哪里找个专业的律师,欢迎信金国律师网网站咨询了解,找专业的律师为你详细讲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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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在什么情况下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夫妻分居协议怎么写,有什么意义

一、夫妻分居协议怎么写,有什么意义

分居协议书范本

协议人(男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协议人(女方):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未在户籍所在地的,列出现住地)、身份证编号。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XX年XX月XX日生育子女。

现双方就分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XXX与XXX自愿分居。

2、夫妻共同财产有:根据客观情况,详细列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暂归夫妻一方管理。

3、夫妻共同债权、共同债务有:详细列明。

除已列明的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外,分居期间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享有或承担。

4、分居期间,婚生子女XXX的监护权,暂归XX。

5、夫妻在分居期间的所得为各自所有。

6、另一方XX给付抚养费XX元/月。给付方式:XXXX

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每月享有X次探望权

在每个月XXX,时间为XXX。探望地点为XXX。

遇有特殊情况,探望次数、时间、地点等可由双方根据子女情况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协议人:XXX

协议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分居协议有何效力

分居协议各条款清楚经男女双方自愿签字盖章生效。协议其中一项无效不影响其余有效条款的成立,分居协议在离婚时只能作为证明双方分居多久的证明而已。

《婚姻法》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作为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的标准,在此条件下若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以上述理由诉请离婚时,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而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及分居时间的长短,纯属个人隐私,当事人通常很难举证,从而使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陷于非客观性的境地,阻碍了离婚案件的公正审理。倘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正好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

关于分居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分居协议并未得到我国法律的认可。当事人签订分居协议书在避免草率离婚、缓解家庭矛盾、躲避家庭暴力等方面意义重大,分居制度的建立可以成为我国婚姻制度的有益补充。但是,从我国的婚姻法律制度来看,同居是夫妻之间的应尽义务,分居并不为法律所提倡。所以,如果当事人基于分居协议而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分居协议内容强制双方分居并排除对方骚扰的话,法院对这样的诉讼请求往往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当事人协议分居并非为我国法律所保护。相反,如果当事人起诉要求保护同居权的,则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分居协议书如欲得到国家认可,必须修改《婚姻法》,并就分居时间的限制、分居期间的权利、义务作出明确规定。

2、分居协议书的无效,并不意味着分居协议书的所有条款无效。例如在分居协议书中有关处分夫妻财产关系的条款,如不违反我国法律强制性规定,则为有效。

通过信金国律师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分居协议可以按照上文的格式来写的,协议书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法律上也有相关的规定。以上这些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信金国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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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有效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签订的宅基地安置房离婚协议,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界定

一、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怎么界定

民法典中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的界定如下:

1、分居不是离婚

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债权人享有追偿权。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如果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是对方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自己对此笔借款毫不知情,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生活,那么,其在承担连带责任限额内可以向对方主张追偿,以维护自身利益。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信金国律师网信金国律师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在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中规定,关于夫妻分居期间共同债务的界定已经在上文了,对于夫妻分居的债务认定之后,需要夫妻双方根据认定的结果进行偿还相关的债务。欢迎进行信金国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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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离婚协议房产居住权有效吗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对房屋的部分使用权,若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应认定该条款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拘束力。 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共有房产赠与子女,但离婚后男方对房屋享有居住权,该离婚…

上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一、上法院起诉离婚要多少钱?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缴纳的一定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财产保全费用

离婚案件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为了防止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导致之后的执行困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交纳相关费用。根据规定,法院收取财产保全的费用标准为:

(1)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 超过1000元至10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律师代理费用

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依法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地方制定,因此,每个地方的律师代理费用并不相同。

通常情况下,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会考虑以下因素:

(1) 耗费的工作时间;

(2)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 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4、案件执行申请费用

案件审结之后,无论是生效调解还是生效判决,都涉及到执行的问题,特别是关于财产方面的,很多离婚当事人若对结果不满意,都会拒绝或者不情愿执行。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交纳执行申请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民法典》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诉讼,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仇视和敌对。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后悔协议离婚时约定的条件登记离婚时双方自愿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但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通过诉讼重新分割。

情况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情况二:未离婚,对以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协议后悔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情况三:离婚后,对损害赔偿后悔当事人在登记离婚后,(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情况四: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很多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想要知道,如果要到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多少钱,通常情况下这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选择来进行判断的,比如说如果委托律师的话,可能费用就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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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之前的出轨证据两年后还有效吗 出轨的证据经法院查证是真实的,并且与案件是有关联性的,两后该证据仍然有效,可以作为判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夫妻去法院离婚房子怎么判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协议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而在离婚的过程中是需要对财产子女抚养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分配的。接下来信金国律师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去法院离婚房子怎么判的问题。

  一、夫妻去法院离婚房子怎么判

  1、房产登记为夫妻一方名下的。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2、产权证上能显示出房产归双方所有的。

  这种情形下的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根据婚姻法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妇女的合法权益。

  另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是否需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问题,本法第四十六条建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过错赔偿方式分为两类: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多分财产,这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二是在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有财产不足以补偿的情况下,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作出补偿。本法并未采取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的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在共同财产分割中不考虑引起离婚的个人责任,而是采取离婚过错赔偿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跟您详细讲述的关于夫妻去法院离婚房子怎么判的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对于夫妻房子是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判,是要分情况的,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是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分割的,如果不是共同财产就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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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宅基地建房可以遗嘱继承吗

一、民法典宅基地建房可以遗嘱继承

民法典规定,宅基地上的房屋归村民所有的。村民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该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房屋继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被继承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第1-4项,是必备的材料)

5、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办公场所,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6、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自然合法取得的,可以作为遗嘱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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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离婚有小孩财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财产是子女的,归子女所有,不能进行分割。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婚姻关系的破裂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婚姻关系的破裂

具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婆媳关系恶劣可以离婚吗

首先,因为婆媳关系恶劣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对离婚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处理好子女抚养夫妻财产等问题,并签订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离婚。

其次,双方对离婚未达成一致,还坚持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

不过,起诉离婚后,法院经审理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可能会准予离婚:

1、一方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婆媳关系恶劣,并且夫妻双方有以上情形的,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将会判决准予离婚。

不过,只是婆媳关系恶劣,夫妻感情正常的,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一方以这个为理由起诉离婚的,法院将不会判决离婚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的,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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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离婚分居满一年可以判离婚吗

一、民法典离婚分居满一年可以判离婚吗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应准予离婚。《民法典》第1079条在原《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外,新增了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婚姻编亮点

1、新增30天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对转移夫妻财产一方加强法律制裁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疾病从无效婚姻变为可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分割财产时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信金国律师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民法典离婚分居满一年可以判离婚吗”的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此次《民法典》在原《婚姻法》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基础上,新增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小编想说,如果夫妻双方其实都已经没有感情了,可以试试放手。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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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过户房产要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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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离婚协议过户房产要交税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因此,离婚引起的房屋产权变更非房屋买卖行为,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产权变更不需要缴纳契税等费用。

  二、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时,一般是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就可以办理成功。

  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办理房屋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要按照房管局相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很常见并且普遍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3、关于析产。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三、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

  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以上就是由信金国律师为您收集整理的关于离婚协议过户房产要交税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过户房产的并不属于民法上的房屋买卖行为,因此不需要交税。如果您还有没有解决的问题,欢迎您咨询信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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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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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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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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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依照该条规定可以为以下理解:

一、夫妻共同财产来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性质

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两点需要注意: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

 

扩展阅读:2020婚姻法财产分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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