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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多久不是共同债务

一、分居多久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和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必然联系的,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债务性质决定,例如一方分居所负,但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债务,可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到底应该谁举

1、单方举债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个人债务。

2、共同举债的举证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举债的,原则上应认定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反主张者,由提出相反主张者举证。

3、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的举证责任

一方承认曾有债务,但认为债务已还清,对此,不发生举证责任转换或倒置问题,仍应由主张债务存在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分居多久无关,要依据债务性质确定。例如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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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协议书(其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二、办理离婚证需要满足的申报条…

民法典中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中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分居后一方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所负,并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前债务由谁负责偿还

所谓婚前个人债务,顾名思义就是结婚前,以一方名义所承担的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在实际生活中,主要就是指婚前由个人举债,婚后尚未还清的债务。在生活中,很多人虽然知道什么是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总是搞不清楚婚前个人债务,婚后会不会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总会担心一方的债务会让自己承担。婚前个人债务会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婚前一方借钱买房,举办婚礼等等情况。

但是,婚前个人债务在某些情况下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例如:

1、一方婚前以按揭贷款方式购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共同居住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

4、婚前个人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婚前个人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5、双方约定的共同债务,比如说双方约定一方婚前房产归共同所有,但当初借来的购房款也作为共同债务共同偿还,这种约定共同债务的情况都是法律所允许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债务,如果是以个人名义所借的,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需,或者是非法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负责偿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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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主体资料准备 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法院,法院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二)证据准备 若原告认为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起诉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

离婚了婚后买的房子如何分

  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一种状态,需要建立在相互信任和相爱的基础之上。而当代,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的口号下,离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离婚,就会涉及财产的分割,一般占比重较大的是房产的处理,那离婚了婚后买的房子如何分?下面信金国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一、离婚了婚后买的房子如何分

  1、结婚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用其个人的财产购得的房产,并且由其个人付清全部房款,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不参与房产分割

  2、结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付款购得的房产,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之间在购房前对于该房产的所属问题有过明确的约定,约定该房产归属于其中一方时,这时该房产不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不论该房屋的房产证上书写着谁的姓名,在购房时夫妻双方出资所占份额的大小,该房产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该房产参与房产分割。

  该房产在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时的处理比较简单,一般时均等分割,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当然夫妻双方关于该房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在结婚后,由夫妻其中一方父母出资购得的房产,在没有明确表示时赠与夫妻其中一方时,在我国法律上认为该房产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参与房产分割,如若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其中一方时,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房产分割。

  在夫妻婚前购房时,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父母出资,并且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借款,不是赠与时,该笔借款为个人借款;而在夫妻婚后购房资金不足,父母出资时,该笔借款就变为夫妻共同借款。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2、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书。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当事人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然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最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规定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离婚了婚后买的房子如何分的相关介绍,小编提醒您,婚前婚后买房的实际情况不同,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情况也是不一样的。当然,房产分割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重要的一部分,处理好房产分割,才能更好地处理好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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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和父母分家产吗 1、共有财产属于父母的,不属于子女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无权分割。但要注意不能将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当作家产分割。 2、如果家产是父母与子女共同创造的,可按贡献大小分割。 如何判断家庭共同财产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

关于2021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男,汉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汉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年___月认识,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1)儿子/女儿____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2)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月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_____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所借债务由___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1)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2)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损害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一般办理离婚,协议是一式三份,起效时间是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有一份,另外是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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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情形 关于遗产分割的方式,如果遗嘱中已经指定了分割方式,则应按遗嘱指定的方式分割遗产;遗嘱中没有指定遗产分割方式的,由继承人具体协商遗产的分割方式;继承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确定遗产分割的方式;调解不成的,则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确定…

离婚少分财产相关法条是什么

一、离婚少分财产相关法条是什么

在我国法律规定上,的确有少分财产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里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现实中,仅仅是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工具与其它异性发生暧昧行为、偶然或偶发性的有一夜
情的发生,这种情形是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持续、较稳定地共同居住,通俗的说法就是偶尔、次把次的出轨必然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但不符合法定的能主张损害赔偿的条件。

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所以,即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离婚考量的一个元素,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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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分家产有哪些规定 兄弟分家产,首先要遵从被继承人的遗嘱,具体规定如下: 一.我国遗产(家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

无人继承财产时被继承的债权如何实现

一、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

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遗产。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被继承人中有的是为了个人生产或生活需要而欠了债务,也有的为了家庭的生产或生活的需要而欠下了债务。这两种债务,即死者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往往不易划分。因此,必须将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和家庭共同债务共分开来。

二、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服偿还责任。”该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依上述规定,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限定继承原则。所谓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除继承人自愿清偿者外,继承人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限定继承原则决定了继承人对遗产遗产债务仅负有限的清偿责任,这是对“父债子还”原则的否定,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

第二,保留必留份的原则。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应当为需要特殊照顾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和《民事诉讼法》有关的规定清偿债务。

第三,清偿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须于清偿债务后进行,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不能执行遗赠。

第四,继承人连带责任原则。继承遗产的共同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负连带责任。

被继承人的债权人得请求继承人的全体或者其中的一人或者熟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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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贷过户是怎样的

  夫妻如果离婚的他往往还会存在房贷的一种情形,对于夫妻之间的房贷说房贷,他的处理的时候,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因为房贷它关系到一个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那么房贷过户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信金国律师为大家带来离婚房贷过户是怎样的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房贷过户是怎样的

  可以先通过协商方式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

  一般情况下按揭房屋的处理方式为:

  房产归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同时由获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剩余未偿还完贷款,由获得房产一方个人继续偿还。

  另外,如果牵扯到首付款也系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话,则获得房产一方仍应向另一方折价或补偿首付款。

  二、如何离婚

  1、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起诉离婚

  2、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协商好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以及抚养费等相关问题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即可。

  3、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诉讼中主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4、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这样规定的:2岁以下的孩子有女方抚养;2岁–10岁的孩子根据具体情况,看哪方抚养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有哪方抚养;10岁以上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意愿。

  5、抚养费是这样规定的:未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数额是未抚养孩子的一方的个人收入的20%–30%之间。

  6、由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过错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三、办理离婚登记的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以上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房贷过户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对于房贷,在处理的时候,他往往需要将房贷进行过户,过户给相应的一个所有人。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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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一、分居后一方的债务该如何认定

分居后夫妻一方签名产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需,也没有经另一方追认的,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怎么样才算是夫妻分居

(一)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二)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三)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后,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的债务,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事实也没有经另一方追认的,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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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内出轨提出离婚的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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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导致另一半出轨的原因是很多的,比如女方婚内出轨的原因是经常遭受到男方的家暴,对这一因素,人民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的时候也会考虑进去,婚内出轨的行为不满足重婚罪的条件也不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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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婚内出轨,可以认定为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虽然说已经调解离婚,但是仍然可以向前夫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要注意时效问题,是在发现对方有出轨行为的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提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婚后出轨财产如何分割

1、一般情况下,婚后出轨的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原则上婚后财产是一人一半。对于因一方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通常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无过错方会适当多分财产,如果能证明一方与第三者有同居行为,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2、原先约定了婚后出轨财产的分割

如果有婚后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婚后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样分配,那么婚后取得的财产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分配,即使是出轨了也是如此。但是,虽然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无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的婚后财产分割

如果没有婚后财产协议或者协议约定无效时,就要遵循《民法典》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仅仅是偶尔出轨,不能使用损害赔偿。分割财产是法律也无明文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是平均分配,但实践中一般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方出轨只要在婚内出现的,那么已经离婚也是可以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前提一定要注意时效,并且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确保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请求,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避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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