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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一、深圳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离婚)

原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路××号××室,邮编:××××××,电话:××××××××。

被告×××,男(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路××号××室,邮编:××××××,电话:××××××××。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双方所生之子(女)×××随原告(被告)×××抚养,被告(原告)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人民币×××元;(孩子满18周岁以上此请求不写)。

(3)双方财产依法分割(财产如果是房产,要按照房产证上的具体地址。例:依法分割登记于谁名下位于南山区XXXXX的房产,价值XXX)。

(4)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自行相识恋爱),××××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子(女)×××。婚初夫妻关系尚可,之后因双方性格不合,为生活琐事产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故要求离婚。(要求离婚的理由需详细写明)

此呈

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如去社区居委会申请出具相关的证明。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这项证据的证明目的是关于婚姻系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等情况。证据的形式可以是证人证言或者其他书面的证据。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婚外情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不过在收集这项证据时,最好像专业的婚姻律师求助,以免对他人造成侵权。

5、提供子女的相关资料。提供的信息应包括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关于财产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明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关于以前是否有过离婚诉讼的证据。如果以前曾起诉过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这会影响到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的时候,公民除了需要提交民事诉状之外,还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的证据。法院一般会根据公民提交的相关材料、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决定是否受理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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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主要有哪些方法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遗产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

2020离婚判决书样本是怎样的?

一、离婚判决书样本是怎样的?

离婚判决

原告XXX,女,汉族。被告XXX,男,汉族。原告XXX诉被告XXX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xx月xx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xxxx年xx月xx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被告XXX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XXX诉称,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协议离婚。xxxx年xx月xx日,原被告双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订协议,约定“

1、被告承担原告一年租房费用(xxx元/月),于xxxx年xx月前给付;

2、被告xxxx年xx月xx日前给付原告x万元人民币”。

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协议款,被告总是推诿拒付。

请求:

1、判令被告履行协议向原告支付xxxxxxx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XXX辩称,xxxx年xx月xx日,被告与原告协议离婚,协议明确说明,孩子由被告抚养,原告不出任何费用,被告一次性补偿原告x万元整。但离婚后,原告多次找到被告无理取闹,并于xxxx年xx月xx日,有预谋的带着所谓的补偿协议来到被告的住处大吵大闹,当时原被告已经离婚了,x万元已经给了原告,原告不但不听,反而把被告的家都砸了,在这种原告威逼的情况之下,为了尽快把原告支走,万般无奈下才签了协议,但并非被告自愿,应视为无效协议。

其一、双方协议无完整签字及日期。

其二、协议是原告早已有预谋的,打印好的,连x万元都是打印上的,是在威逼情况下签的。就此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该协议无效。

其三、原告颠倒黑白,无视法律,恶意胁迫被告签订协议。xxxx年原告诉被告到xx区法院调解中心,当时查明了事实,且没能支持原告所述的补充协议,而后转到了民庭审理。根据法律规定,原被告所欠协议,并非被告的真实意思,存在着重大问题,请求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无理之诉。

经审理查明,(说清楚查明的事实,一般事实都是与上述陈诉相似的。)

上述事实,有离婚协议书、补偿协议书等及当事人当庭陈述在案佐证,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本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
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原告提交的补偿协议书有原被告的签字,原告根据协议的第一项约定请求被告支付租金xxxx元,根据第二项约定请求被告支付xxxx元,共计xxxx元,应予支持;被告辩称是受胁迫签订的协议,原告不予认可,被告未能证明自己的主张,且也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故对被告的辩解理由不予采纳。依照《民法典》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XXX人民币xxxxx元。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xxxx元,由被告xXX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x省xxx市xx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xxxx年x月x日(大写)

代理书记员 XX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如去社区居委会申请出具相关的证明。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这项证据的证明目的是关于婚姻系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等情况。证据的形式可以是证人证言或者其他书面的证据。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婚外情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不过在收集这项证据时,最好像专业的婚姻律师求助,以免对他人造成侵权。

5、提供子女的相关资料。提供的信息应包括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关于财产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明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关于以前是否有过离婚诉讼的证据。如果以前曾起诉过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这会影响到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

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结婚已经不能挽回的夫妻关系,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是存在差异的。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那么最少需要花费的时间是三十日,此时间从男女双方首次带着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请求之日起开始计算。

通常来说,法院在收到公民提交的离婚诉状之后,会结合其提交的材料,判断是否满足离婚案件的立案标准,若满足法院通常会受理离婚请求,受理后法院需要在限定的日期内审结案件、并下发离婚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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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怎么查离婚证真假? 1、查验离婚证、结婚证的真假要到民政局,假离婚证是没有登记信息、没有档案的。 2、如果办证时间过长,也可能移交到了当地档案馆,可以到档案馆去查(移交时间有的是5年,也可能是10年,到当地民政局去问一下便可。 3、结婚离婚信息目前还无…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判?

(一)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房子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婚内房屋赠与,离婚房子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子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子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六)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离婚房子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最后,夫妻离婚房产按照婚前财产婚后财产进行判,是得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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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可以申请离婚 夫妻连续分居满2年的,可以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

民法典出轨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一、民法典出轨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婚前财产不进行分割,只有婚后财产才会进行分割,婚前财产不会转化为婚后财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财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婚前财产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不进行分割,只有婚后财产才会进行分割,婚前财产不会因为时间的问题而转化为婚后财产的。离婚时,处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个人财产是不会处理的,这是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的,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信金国律师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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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另一半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内出轨造成双方感情破裂离婚的,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

一般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一、一般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1、如果选择协商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由于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最少需要三十日才能获得离婚证。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若是起诉离婚,离婚请求被法院受理,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来审理案件,那么可能需要花费的时间是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则最迟需要花费六个月的时间,离婚案件会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如去社区居委会申请出具相关的证明。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这项证据的证明目的是关于婚姻系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等情况。证据的形式可以是证人证言或者其他书面的证据。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婚外情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不过在收集这项证据时,最好像专业的婚姻律师求助,以免对他人造成侵权。

5、提供子女的相关资料。提供的信息应包括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6、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关于财产的证明材料。提供的信息可以包括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明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8、提供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关于以前是否有过离婚诉讼的证据。如果以前曾起诉过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这会影响到法院是否会判决准予离婚。

目前不管是协议、还是起诉离婚,当事人都不能立即拿到离婚证、或者是拿到法院下发的判决书。相比较于起诉离婚而言,协商离婚需要花费的时间会更少一些,且离婚离婚需要支付的费用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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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能否主张分居期间抚养费

一、离婚诉讼中能否主张分居期间抚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诉讼离婚中,因分居期间的抚养费产生纠纷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分居期间抚养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起诉离婚要提交哪些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2、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品种类、原购价值、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

4、夫妻纠纷因打架引起伤害,应提供医院诊治记录、居委会证明、法医鉴定。

5、子女的情况(具体说明是婚生子女、还是继子女、收养子女、已死亡子女、送养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现子女住所地、收养人的证明)、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6、家庭住房(是谁所有、共有或租赁、借用)、离婚后住房安排意见(迁出去向、接收方意见、单位证明等);

7、认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

8、有生理缺陷的,提供法医鉴定或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痴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时间、医院诊治证明、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

9、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以上知识就是信金国律师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诉讼离婚中,因分居期间的抚养费产生纠纷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分居期间抚养费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信金国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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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一、怀孕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范文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有一未出生的儿子/女儿,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男方住:××××××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二、怀孕期间离婚财产分配方式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因此,在女方怀孕期间需要进行离婚的,在撰写离婚协议书的时候应该在开头对离婚双方具体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其次还应该表明双方自愿的立场;再者要对未出生婴儿的抚养责任进行划分,同时还要规定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配方式,最后再进行落款和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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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办房产证怎么弄

  对于夫妻来讲,如果要办理离婚的话,双方的财产分割是很困难的问题,离婚的话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关心的问题,这种情况下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制度,对于财产分割的原则,那么离婚怎么办房产证怎么弄?下面信金国律师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离婚怎么办房产证怎么弄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一: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能协商处理的,按协议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三: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

  (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

  (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

  (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

  (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怎么办房产证怎么弄的相关介绍,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要注意一下财产分割的问题,要先对双方的收入和房产等情况做一个总的报告,之后根据情况来进行财产分割,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建议咨询一下信金国律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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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要交契税吗

  夫妻在离婚之后,要对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如果房产证上是夫妻一方的名字,婚后房产析产过户给另外一方,同样的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听人说不要交契税,但是不知道真假,那么离婚房产要交契税吗?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要交契税吗

  双方离婚后,两位共有的住房,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费用是200元,没有其他税费缴纳,所以是不用交契税的。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

  二、离婚房产析产给小孩怎么办手续

  孩子已经成年的话,可以直接过户给孩子。孩子未成年,父母离异析产给孩子会按赠与处理。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 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三、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1、婚前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

  2、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还有一种情形,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以上就是信金国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要交契税吗”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离婚房产析产过户给一方,没有其他税费缴纳,所以是不用交契税的。前提是住房贷款还清,无抵押。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信金国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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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异议登记意思是对房产有异议去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从而对真正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那么提出房屋异议登记必须要起诉离婚吗?不一定需要起诉离婚,但是根据物权法规定,申请人异议登记事项受理后15日内进行起诉或申请仲裁。下面信金国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下相关…

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付装修款,离婚怎么分割?

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付装修款,离婚怎么分割?

 

 

男女双方为结婚买房的,就可能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婚前男方付首付,女方付装修款,要是夫妻双方日后离婚的话,那么该房产如何分割呢?

 

案例简介:

 

李雷和韩梅梅毕业后就在北京打工,几年的打拼后有了一定的继续。2013年双方准备买房结婚,两人在郊区看中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当时价值80万元。

 

于是李雷缴纳了首付25万元,办理按揭贷款55万元。

 

韩梅梅就负责了全部的装修费用。

 

结婚5个月后,房产证就下来了,登记的是李雷的名字。

 

3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但在房产分割上面,李雷认为:“这房子是我婚前出资购买的,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

 

但韩梅梅认为:“该房屋是双方为了结婚而买的,装修款是我付的,且婚后是我们共同还贷的,而且房产证是在婚后办下来的,这难道不是属于我们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吗?

 

再加上这几年房屋增值了20,没有我的装修费和共同还贷的钱,不可能增值,所以增值款我也应该分一半!”

 

双方争执不下,于是诉至法院。

 

律师解答:

 

一、房子属于李雷个人财产,韩梅梅无权要求分割。

 

该案件涉及到的房屋是属于婚前按揭房屋,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在现行司法实践中观点非常同意,即婚前按揭买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房产证,实际上是购房者婚前债权转变成物权的过程,并不是韩梅梅认为的婚后办下来的房产证就是婚后共同财产。

 

办案中,对于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李雷签订合同和支付首付后就已经取得,该房屋属于李雷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因返还给女方一半。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于婚前按揭房,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部分款项,可以理解为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

 

所以共同偿还的款项,离婚时可以当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登记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三、婚前个人房产增值部分属于男方所有。

 

该房屋作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购房者对其享有收益权。

 

因为该房屋的增值,是基于男方婚前购买该房产的行为,而不是基于婚后偿还贷款的行为。

 

房屋的增值部分是取决于市场因素,而不是取决于房贷因素。

 

所以该房屋虽增值20万元,但韩梅梅是无权分割的。

 

四、装修款应根据情况适当返还。

 

韩梅梅婚前出资进行了装修,使房屋增值,该增值部分属于韩梅梅所有,在双方离婚时,应当根据情况适当折旧后取得补偿。

 

五、女方可要求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韩梅梅离婚后没有自己的住房,法律有相关规定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可以要求小刚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房产分割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一大难点,而女性往往是弱势方,正是因为如此,信律师更希望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去帮助更多的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